职业培训权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9:25:46 463 人看过

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权利,但不是义务。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依法保障职工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的活动。

一、部队退役运动员怎么安置?

1.完善运动员社会保障体制。目前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部分退役运动员在退役以后由于受到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养缺失的影响,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因此,在加强退役运动员职业教育、解决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困境的问题上,必须把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配套措施。2.出台《退役运动员安置条例》。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体育是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法的高度来保障退役运动员的基本权益,不但是国际社会的通例,也是我国宪法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在坚持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公平与效率、完整统一、权责一致、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相结合及强制性原则前提下,通过制定《退役运动员安置条例》,让我国体育事业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科学、合理。3.建立退役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加强对运动员的职业技术培训。目前体育市场前景广阔,应转变过去单纯培养竞技体育、体育理论人才的单一模式,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运动员职业教育体系。转变过去直接发放退役安置费的简单做法,探索利用安置费向一些体育相关企业购买就业岗位的可行性,让运动员在实践中完成角色转变。从源头上转变以往运动员“退役靠政府”的落后就业观念,在业余体校提供更为多样化的课程,让运动员提早规划自己的未来。

二、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青岛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一致,都是需要:

1、职工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同时已经按照履行失业保险费的缴费义务满一年;

2、职工失业不是因为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

3、职工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失业登记;

4、职工有求职的意愿,愿意再接受职业培训。

三、劳动关系管理内容有哪一些

劳动关系管理内容如下:

1、主体: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会;

2、对象:主体劳动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

3、内容:劳动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4、劳动者权利: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权、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技能培训权、社会保障权、劳动争议处理权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者上岗前需要培训吗
    1、劳动者上岗前是需要进行岗前培训的。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3、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律师补充: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
    2023-05-06
    211人看过
  • 劳动者单方辞职培训费劳动法是怎么算的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
    2023-06-13
    353人看过
  •  劳动者权利:就业与职业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自由选择职业、获得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休息、获得社会保险福利以及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劳动者依法具有以下就业权利: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具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休息的权利;具有获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利。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就业权益?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就业权益?就业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现实中存在许多劳动者因为就业权益受到侵犯而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为了保障自己的就业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应该了解自己的就业权益,包括劳动合同中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等。只有了解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2.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
    2023-11-17
    121人看过
  • 哪些培训属于专项培训费用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积极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新突破。一般来说,从内涵上看,专项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费用,上岗前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不在此列:从外延上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既包括直接费用如培训费,也包括间接的费用,如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对专项培训费用做出规定,实践中对违约金数额大小,哪些费用属于培训费用等问题存在不同观点.为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关服务期的上规定,防止用人单位在计算违约金时不合理地扩大数额,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实
    2023-06-10
    475人看过
  • 工资支付权属于劳动者哪种权利?
    工资支付权是指劳动者领取工资报酬所应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什么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023-07-19
    376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有培训劳动者的义务吗?
    陕西工人报百事通先生某科技开发公司经过筛选,选拔了20名应聘者,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公司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员工上岗后,公司一直没有对这20名员工进行培训。由于工作技术含量较高,这20名员工感到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遂要求公司对他们进行培训。请问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吗?职工小郑小郑同志: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职业培训,是直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和在职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加强职工的职业技能,使职工能够更好地完成业务,此举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可以提高企业素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一举多得的措施。该公司应当对这20名新进职工进行职业培训,使这些人更快地熟练业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公司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权利保护。百事通
    2023-06-05
    271人看过
  • 劳动者上岗前要接受哪些职业病病防治的培训
    1、劳动者上岗前,要接受的如职业病有关的培训包括:(1)、职业卫生培训;(2)、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一、常见的职业病症状有哪些1、铅作业类:代表行业有冶炼、蓄电池、化工、含铅油漆、船舶修造、印刷、塑料、纺织、玻璃、采矿、医药等。铅主要通过呼吸和消化道进入人体,长期接触铅可引起慢性铅中毒,早期症状为乏力、口内有金属味、肌肉关节酸痛、记忆力减退、腹部隐痛,以及在齿龈边缘出现蓝黑色的“铅线”。2、汞作业类:代表行业包括从事气压表、油量计、温度计、整流器、石英灯、荧光灯等生产的工种。金属汞的化合物毒性较大,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与人体内的蛋白质结合,引起蛋白质变性而损害人的健康。汞中毒早期症状为口腔炎、记忆力减退、情
    2023-02-23
    50人看过
  • 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
    (十九)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指导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为企业生产发展做准备;支持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其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组织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强技能劳动者储备。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培育一批掌握一定技能的村镇建筑工匠、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维修人员等专业人才。(二十)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和适应市场竞争能力作为解决推进结构升级与扶持就业创业矛盾的关键环节,通过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等多种模式,加快培养重大项目实施及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二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广泛发
    2023-06-28
    471人看过
  • 求职者被骗培训贷怎么合法维权
    一、求职者被骗培训贷怎么合法维权1、找培训机构进行协商维权。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诉讼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二、培训贷具有哪些特点1、符合法律规范。此类培训机构往往为正规注册的社会培训机构,有正式办公地点,贷款、转账
    2023-05-15
    308人看过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
    2023-08-17
    81人看过
  • 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吗
    一、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多种类型,其中一种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还有一种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非法剥夺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大多表现为有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擅自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剥夺劳动者的岗位让其回家无限期“休假”,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一般都能归入这两类争议之中。因此用人单位剥夺劳动权利,属于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
    2023-06-17
    94人看过
  •  劳动者在培训期,劳动合同能被解除吗?
    根据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 人 单 位 培 训 期 合 同 解 除 规 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期。在培训期,用人单位应
    2023-09-01
    424人看过
  • 劳动者的培训费用应由谁承担
    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等一般培训,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岗前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也无权向劳动者追索这些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
    2023-06-13
    124人看过
  • 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开展培训属于违法吗
    未取得“民办教育资质”或《办学许可证》,擅自从事“学校教育和培训”的行为,属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的行为,应从重处罚。一、公司法对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有什么规定公司法对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主要有以下规定:1、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后的30日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2、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3、其他规定。二、私办辅导班什么处罚无证办辅导班会被查,会进行罚款、撤销办学资格等处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三、无证办学能构
    2023-03-19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外出培训已入职的劳动者会参加培训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动者入职后的培训,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设置服务期的专业技能培训; 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入职上岗而进行的普通入职培训或上岗技能培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外出培训,并以培训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劳动者能否转正的条件的,实际上,这一培训考核期类似于试用期。 试用期的生效条件是在书面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若试用期的约定系双方口头约定,或仅在招聘公告中
    • 劳动者有没有职业培训权,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9
      劳动者有职业培训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但是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劳动合同约定培训期间是否属于专业培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1
      据你所述,是可以认定为专业培训的,若违反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 属于劳动合同法下的专业技术培训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不属于。这个是继续教育,和培训没有关系。
    • 职工进修培训属于劳动争义案件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