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最新动态:解读政策、避免误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08:35:22 281 人看过

1、在职工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等情形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职工应当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为了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因离职、婚姻变更、死亡等原因形成的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降低贷后风险。

办理条件如下:

1、借款人离职后(不含异地转出人员)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借款人因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更,产权人为非缴存人的;

3、借款人死亡,房屋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非缴存人的;

4、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如下:

1、贷款经办机构为职工开具《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或继承人携带《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和身份证到中心委托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申请,不需提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住房公积金卡;

4、个人信用报告(由经办网点打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
    近日,《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自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与《管理办法》配套的《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也已经印发。针对《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以下统称新政策)所做的政策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进行了解读。■出台背景适应房贷政策调整和经济发展我市自1999年开展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潍坊市职工住房政策性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管理办法》)一直是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所遵循的规范性政策文件,为规范管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房贷政策的调整和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旧《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与现行的房贷政策明显脱节,也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求脱节,亟需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
    2023-06-10
    207人看过
  • 德阳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办法》,并对《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保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新政从多个方面放宽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通过本报为广大市民解读新政。贷款亮点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原来只有90平米以下的房子可以申请首付两成,现在不受面积限制了。”该负责人说。过去,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为“既要查房又要查贷”。新政明确已结清原购房贷款再次申请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贷款为二套房,即“只查贷不查房”。亮点二:增加单笔贷款额度新政执行后,单笔贷款额度大幅提高。此次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申贷调控系数,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可增加10万元。亮点三:异地缴存户德阳购
    2023-05-04
    491人看过
  • 大连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必要条件:因购房、租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额外条件:购买国有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房屋坐落地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2023-07-04
    249人看过
  • 德阳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办法》,并对《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保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新政从多个方面放宽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通过本报为广大市民解读新政。贷款亮点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原来只有90平米以下的房子可以申请首付两成,现在不受面积限制了。”该负责人说。过去,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为“既要查房又要查贷”。新政明确已结清原购房贷款再次申请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贷款为二套房,即“只查贷不查房”。亮点二:增加单笔贷款额度新政执行后,单笔贷款额度大幅提高。此次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申贷调控系数,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可增加10万元。亮点三:异地缴存户德阳购
    2023-03-02
    487人看过
  • 天津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解读
    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有很多,分别有购房、租房等等。购房提取条件为购买自住住房的,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租房提取条件为自己被国家房门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补贴等资格,或者是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天津公积金新政策2020根据天津市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存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房屋、建造房屋、改建房屋、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要从受理申请当天开始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到申请人。如果发放贷款的,由受托银行进行办理贷款手续。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规定,7月1日后首套贷款无论家庭和个人最高额度60万元,以征信和公积金查询中无贷款记录,无提取记录为准;二套家庭和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已征信中有过一次贷款记录
    2023-06-30
    133人看过
  • 新政解读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首套房贷:首付比例认定面积由144平方米降为90平方米■二套房贷:利率上浮为1.1倍■三套房贷:停止■外地人在常房贷:停止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市政府同意,自1月17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重大调整,首套房贷首付比例认定面积大幅降低,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停止第三套及以上房贷。本次调整体现差异化特点,主要内容可概括为“调整首套、限制二套、停止三套”。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不得低于30%——原来政策以144平方米(含)为标准;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得低于50%,且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这是我市首次实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浮动利率;我市在政策上首次明确,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贷款。职工住房套数以家庭计,根据
    2023-06-10
    208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
    •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8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全文(下简称《修订送审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13年来从未调整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迎来了实施后的第二次修订。根据《修订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全面放宽,职工装修自住住房、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情形被新纳入了公积金提取范围,这也就意味着,日后在,职工有望提取公积金来缴纳房租和物业费。
    • 2018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2
      1、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符合任何条件的消费者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建设、大修、装修自住房;退休或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住房职工需要支付自住房租金。2、可提取配偶公积金购买、建设、大修、装修自住房;需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住房职工需要支付自住房租金;支付自住房物业费。3、在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在正式单位工作的员工才能支付住房公积金
    • 2023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
    • 2018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2
      2018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1。为了促进远程贷款服务,满足跨地区购房者的资金使用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加快建立远程住房公积金转移平台。预计将于2018年6月底推出,以实现账户和钱。这似乎会变得更加方便。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不断增强,私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量也大幅增加。为了方便跨省工作人员向其他企业转移住房公积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了世界住房公积金转移平台。平台开放后,世界各地的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