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什么时候开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8:51:59 124 人看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从从交警受理调解申请之后开始。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一致,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可以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出来;如果驾驶人逃逸的,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出来;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处理方式: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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