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育儿中的探视权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33:25 308 人看过

未婚生子,男方作为生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享有对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未婚生子男方要支付抚养费

没有结婚证不是夫妻关系,但抚养费即使当事人不抚养孩子也需要支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双方都没有结婚证,但如果有孩子,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孩子和一方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就像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伤害、歧视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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