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收费没有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9 01:20:18 419 人看过

提起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并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样不收取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一、提起公诉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

(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

实践中,就具体案件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对于符合上述第(2)种情况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因此,对那些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则没有必要查清,司法实践中那种查清案件的一切事实后才提起公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因此,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的要求,是指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每一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事实,同时又是与犯罪事实有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证据充分,是对证据量的要求,只要一定数量的证据足够证明犯罪事实,就达到了证据充分性的要求。

证据确实与充分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证据确实必须以证据充分为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证据确实也无法达到;反之,如果证据不确实,而证据再充分,也不能证明案件真实。因此,证据确实、充分是提起公诉的一个必要条件。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某种犯罪,并非一定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些犯罪行为法定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还必须排除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成为对其提起公诉的又一必要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诉讼费用收费制度
    民事诉讼费用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不同。一、财产案件: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1.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2.侵害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
    2023-08-11
    1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调解有时间限制或次数限制吗
    民事诉讼调解时间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法律没有规定调解的时间,在司法实践中,在判决前都可以进行调解。一、欠债纠纷怎么办?发生欠债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二、遗嘱确权下来了诉讼吗遗嘱确权起诉可以进行调解。只有离婚案件法院才必须调解。因此遗嘱确权起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法院主动询问当事人是否调
    2023-04-04
    172人看过
  • 一方不给子女诉讼费,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民法典规定,子女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拖欠抚养费的,就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抚养费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成年时。在此期间,子女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非普通的金钱之债,所以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条规定非常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抚养的权利。
    2024-01-09
    387人看过
  • 刑事申诉要多久?有没有时间限制?
    没有规定的刑事诉讼期限。只要符合上诉条件,上诉人就可以提出刑事上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控告、申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一)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案件范围;(二)本院有管辖权;(三)申诉人是原案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四)控告、申诉材料符合受理要求。起诉人、起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起诉、起诉,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受理。投诉材料不全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补齐。受理时间自控告人和申诉人完成相关材料之日起计算。刑事申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
    2023-08-18
    9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和解案件,诉讼费的交纳,有没有下限
    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一、诉讼离婚费用谁负?诉讼离婚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人民法院会通知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内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
    2023-06-28
    87人看过
  • 刑附民收诉讼费吗
    法律综合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
    2023-02-06
    3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收费标准,赔偿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收费的标准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收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的赔偿额有不同的收费标准: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具体以受诉法院规定为准。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2023-03-03
    327人看过
  • 法院退诉讼费流程,法院退诉讼费有时间限制吗
    法院退诉讼费流程是当事人与承办法官联系退费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去法院办理退费手续,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法院退诉讼费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应当尽快办理。一、法院退诉讼费流程法院退诉讼费流程:1.与承办法官联系退费的时间和见面地点;2.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3.从承办法院领取退费通知单;4.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法院退诉讼费有时间限制吗法院退诉讼费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法院通知之后就去申请退还。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
    2023-07-07
    336人看过
  • 法院退诉讼费有时间限制吗,法院退诉讼费流程
    一、法院退诉讼费有时间限制吗,法院退诉讼费流程1.法院退诉讼费的时间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案件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将判决书、身份证件等递交给法院,法院经过审批后会退回诉讼费,但时间因案件而异,快的几天,慢的会要几周。2.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3.法院退诉讼费的流程包括:(1)准备好相关材料;(2)与主办法官联系并约好时间签字;(3)根据需要可能需要主管副院长的签字;(4)联系财务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前最好先给财务室打电话确认是否有人办公,以免白跑一趟。二、退诉讼费注意事项在退诉讼费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退诉讼费与受案法院的利益攸关,因此法院可能不太愿意办理退费手续。2.目前法院普遍缺乏系统完善的胜诉退费制度,导致经办人在收到当事人退费申请后不清楚如何办理。3.承办法官面临案件堆积如山的压力,可能不愿意增加工作量,也可能习惯推脱拖延的办事方式。4.
    2024-02-23
    49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时效立案后还受限制吗
    根据我国刑法通则规定,刑事诉讼立案之后,将不受追诉时效的约束与限制。具体来说,犯罪分子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依法进行立案侦查活动,或是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其若选择逃避法律责任、回避侦查或者审判程序的话,那么此类行为亦将受到追诉期限限制的豁免。《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024-04-22
    89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有诉讼时效限制吗律师办理案
    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限制。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刑事自诉案件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5、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2023-07-28
    360人看过
  • 没有收到限制高消费令是否可以限制高消费
    没有收到限制高消费令,是不可以限制高消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第四条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第六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第七条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第八条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一、限制高消费令的范围(一)对自然人的限制。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
    2023-02-26
    307人看过
  • 恢复强制执行有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一、恢复强制执行有没有诉讼时效限制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一般的强制执行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
    2023-05-06
    201人看过
  • 没收财产执行时限有限制吗?
    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人民法院应该在执行案件立案6个月内执行结束。按照实际情况,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38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机构执行。第439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了,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缴纳。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折扣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第440条,执行财产刑附带民事裁判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有关执行异议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第441条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
    2023-06-17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过程中申诉有期限限制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一、申诉的时间。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第二、申诉的管辖,即正确的申诉主体应该向哪个部门递交申诉书。对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管辖,即不服
    • 刑事诉讼的申诉有哪些限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刑事诉讼法上诉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法定情形的,有权向机关上诉或者上诉,受理上诉或者上诉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 民事诉讼管制有期限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0
      控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判决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依法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 相关的诉讼事宜有没有时效限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一、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
    • 行政复议后没有诉讼期限限制的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7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