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怎么承担监理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40:57 101 人看过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如果有以下情况,则监理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按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划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归责的一般原则是: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就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而言,一般由承包方承担质量责任。在认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之时,一般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3、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留有渗漏、开裂等问题,均应归入承包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8-17
    260人看过
  • 精装房质量问题返修责任怎么承担
    【案例】2012年年底,甘女士花了320万在西派国际购置一套190平方米的精装房。2015年入住后,如今不到两年,甘女士印象中的房屋已经维修超过40次,厨房顶部3块瓷砖掉落、生活阳台中央空调压力阀如暴雨般排水、墙面屋顶地面开裂、房门开裂全部更换…“我爸妈到我家的频率还没有装修工人频繁。”甘女士的苦也被朋友调侃,“你买下的豪宅变成了‘嚎宅’,嚎啕大哭的嚎。”该楼盘开发商表示,是否达到40次需要查验房屋维修记录,可能是双方计数标准不一……【法律解读】到底有多长,更不用说搞清楚承建商承诺给发展商的保修期和发展商承诺给业主的保修期有什么区别,因此稀里糊涂吃亏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保修期分为两种,一种是建筑商对开发商的保修期。另外一种是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保修期。(一)建筑商对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是多长关于房子保修期限的规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分别如下:1、屋面防
    2023-12-05
    60人看过
  •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怎么写?
    几乎在每一个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都需要有监理方入驻施工现场,故而监理方对工程质量是村长责任的,在有些工程中,还会要求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书写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此来保证该工程的质量,那么此类保证书该怎么写呢?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3、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不符合
    2023-04-19
    303人看过
  •  谁来承担安装质量问题的责任?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销售者在售出产品时需要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包括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同时,销售者还需要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且承担安装费。但是,如果产品在出厂时已经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需要赔偿消费者损失,如安装费等。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如果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在出厂时没有质量问题,那么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应由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同时,销售者还需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安装费也应该是销售者出;但是产品在出厂的时候就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销售者赔偿损失,如安装费等,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销 售 者 责 任 : 产 品 出 厂 有 质 量 问 题 , 销 售 者 负 责 修 理 、 更 换 或 退 货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销售
    2023-10-02
    175人看过
  • 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
    一、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
    2023-04-30
    58人看过
  • 虚报工程量监理承担什么责任
    计算的口径,方式不同,所以计算的结果也不同,有的多,有的少。也不一定是虚报。明显的伪造原始单据,恶意的大量虚增工程量,一般也没什么事,一般就是被驳回。除非成功了,拿到钱,那就要根据金额大小判断,严重的可以负刑事责任。一、交通事故锁骨骨折算几级伤残在交通事故里,一般断四肋以上,就是四根肋骨以上的骨折至八根肋骨骨折以下,属于十级伤残;还有就是八肋以上的骨折,属于九级伤残。所以交通事故锁骨骨折的伤残等级,需要根据肋骨骨折的根数来计算,还有也需要根据是否合并其他脏器的损伤,如肺脏或者是其它部位的脏器以及体表斑痕的伤口的大小等情况综合裁定,所以最终的伤残结果还是根据身体整体损伤来划分的,不可能只根据一个部分,如果仅仅是锁骨骨折的话,骨折了4根以上8根一下,就属于10级伤残。二、替别人背债是什么意思替别人背债就是别人把债务转嫁给了自己。如果是合法的转账行为不违法,如果对方利用其账号从事犯罪或其他非法活
    2023-06-22
    330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研究分析
    一、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程质量法律并引起交易相对方及有关单位、个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更换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修理、更换与重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施工单位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需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因民事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民事责任可分为违约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合同约定,则将产生违约的民事责任。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
    2023-07-03
    219人看过
  • 谁应当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后的质量问题责任
    一、谁应当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后的质量问题责任工程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二、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1.加固处理,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2.修补处理,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3.限制使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三、工程验收单格式是什么1.工程概况(
    2023-07-21
    201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该怎么做?
    1、严格履行对安全制度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是完善安全体系的关键和重点。工程项目这个部门应以项目经理为首要负责人建立起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的完整体系。2、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需要加强。在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不能只注重对技术的管理,必须对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都加强管理,做到多管齐下,面面俱到。无论是技术、组织还是经济都缺一不可。并且必须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而不是承包出去后就脱手不管了。3、对质量的把关和验收必须严格。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质量的验收严格把关,防止任何会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验收单位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切忌大意和马虎,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严格检验,发现问题时需立刻反馈给施工企业,并及时进行问题的解决。4、绿色施工的实行很有必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和目标。而对绿色施工的实施可以减轻施工的过程中对环境
    2023-04-04
    222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
    一、谁应该承担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定做产品质量纠纷责任由制作商或者是提供定做产品的主体自己承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的,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二、产品质量有问题怎样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
    2023-07-15
    13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归属问题:责任方是谁?
    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责任通常由承包方承担。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在工程项目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责任会由承包方承担,因为承包方是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方。不过,如果建设方或建筑施工方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施 工 质 量 问 题 责 任
    2023-09-11
    65人看过
  • 质量监督员监督工程质量相关问题
    首先就是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资料等进行进行监督检查,重要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监督等等。质量监督关系到实验室的形象和信誉,是内部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实验室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也是实验室质量管理的重点。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质量监督员认真履行以下工作:1.要熟悉掌握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熟悉检测的技术依据及作业指导书,熟悉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分析、质量管理、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检测前的准备、检测的实施及检测后的复查)和各阶段的具体质量要求,并一丝不苟地执行。2.检测人员的监督。工作人员应具备检测相关领域对应的业务能力,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监督其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并形成及时、准确、清晰、完整的记录。3.检测依据的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
    2023-02-19
    432人看过
  • 工程承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1、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有效的,承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合同无效的: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发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合同有效,合同未约定相应的质量违约责任的: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质量违约责任。一、承包免责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现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聘任乙方为_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如下规定。1、乙方以五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形式,及工地核算的方式隶属于甲方,并以工程结算总造价1%上缴甲方作为管理费。竣工工程验收后获得优良等级的,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奖励乙方。2、工商所得
    2023-03-31
    340人看过
  • 分包工程总承包发生质量问题时责任
    分包工程总承包发生质量问题时由分包人向发包人负责。因分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其他受损害人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或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当对其资质条件严格审查,加强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的实时监督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
    2024-05-07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质量问题都由监理单位承担责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谁应该承担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分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款。那么,具体担责是否还有例外情况呢?请看下文
    • 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监理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0-03
      事实上,项目工程的投入和产出以及所带来的利益都应该是成正比的,而不论发展到什么样的时代,工程质量都是建筑领域永恒的主题。工程质量除了有来自于社会和单位内部的监督,最重要的就是对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的立法约束,所以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主要就是从民事责任到行政责任等这几种承担方式。
    • 工程质量事故的监理责任如何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2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