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贷政策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5:11:46 465 人看过

房贷政策方法介绍: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贷相关文章
  • 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政策
    一、常见的合肥下辖乡镇通行的拆迁补偿政策——仅适用于非城市规划区根据笔者办理的案件经验来看,磨店、大圩、撮镇、店埠、上派等乡镇以及合肥市区内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目前政府一般给出以下补偿政策,即使被拆迁范围属于城市规划区。属于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在下文探讨。(一)计算有效面积按照《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人均最多60平方米有效面积,计算有效面积后的剩余面积,不予补偿,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的除外。举例:自有房屋面积300平方米,家里有三口人,有效面积为180平方米。(二)选择货币化补偿1、按照《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用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有效面积予以补偿2、也有部分地区用房屋实际面积×800元/每平方米至1000/每平方米元左右,进行货币化补偿(三)选择房屋安置1、人均30平方予以安置,超过的有效面积
    2023-03-28
    58人看过
  • 合肥市租售同权政策有什么变化?
    合肥市租售同权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变化:一、推进“时间表”今年年底前搭建平台,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2017年底前,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市区两级租赁服务管理机构,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住房租赁备案率逐步提高。2020年,合肥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多层级、可持续的住房租赁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有租赁企业为引领、社会租赁企业为基础的住房租赁服务市场;基本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二、鼓励开发商做“包租公”合肥试点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引
    2023-05-02
    86人看过
  • 合肥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有哪些新政策
    经合肥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出台相关新政策对职工医疗保险费率进行调整。合肥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有哪些新政策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合肥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合肥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一、医疗保险费率调整1.调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由8%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2.调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人缴费比例由10%下调为9%,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的个人缴费比例由6.5%下调为5.5%。二、合肥医疗保险门诊开药量调整参保人员出院时,医院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急性病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品种数不超过4个。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在出院记录和出院医嘱中详细记录。合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住院报销比例1.三级
    2023-05-09
    220人看过
  • 安徽肥西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
    一、安徽肥西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拆迁管理第五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
    2023-04-16
    125人看过
  • 2023年合肥市老年人补贴政策
    合肥市在继续实施市区低收入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办法》将该项惠民工程向县域延伸,县(市)城关镇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同时,市属城区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可享受政府购买的1小时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费标准为每小时20元。此外,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办法》还明确,合肥市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实现辖区内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覆盖,积极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保。保费、赔付标准按照省招标结果执行。,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基础上,合肥市将把公办养老机构评估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估体系,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过程、服务结果进行全方位评估。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
    2023-05-08
    499人看过
  • 根据合肥政策规定非合肥户口能买房子
    根据合肥政策规定非合肥户口能买房子的,国有土地上房产证规划用途明确为“商品住宅房”或“住宅”都可以办理户口。凡在合肥市国有土地上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单位集资房、福利房、遗赠房、拍卖所得房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迁安置房和商业、门面、办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准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户。1、凡在合肥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2、凡在合肥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3、凡在合肥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
    2023-03-01
    23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贷
    词条

    房贷是指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购房为目的的借款合同,通常包括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购房者通过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获得一定期限的贷款额度,用于支付购房款。在贷款期限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可能... 更多>

    #房贷
    相关咨询
    • 合肥租售同权有哪些政策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30
      政策有合肥个人和开发商都可出租自己拥有的房产、房源,政府鼓励多进行出租,保障租赁市场的发展。实施购租同权后,符合条件的租户可以享受子女入学、家人医疗的优惠、舒适的公共服务。出让土地方面,调整可出租房源的比例是重点工作,包括房屋用途转换。监督管理方面主要政策是建立专门的平台进行监督和签约,能够保障租户的权益。
    • 合肥买房认贷不认房的政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政策如下: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认贷
    • 合肥市最新二手房限售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2015年11月份合肥市区商品住宅可售量再次降低,25411套,按照近两个月的成交速度,在没有新房源入市的情况下,仅够卖3个月,特别是政务区,随着新楼盘入市量的减少,可售房源甚至不足千套。11月份合肥市各区商品住宅可售量对比图商品住宅可售量创新低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合肥市区商品住宅可售量仅为25411套,环比跌幅约为11%,同比跌幅约为32%,创下近五年以来的最低值。这也是第一次
    • 合肥市提前退休政策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0
      提前退休主要包括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从事国家规定目录内的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等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可办理退职手续。合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提前退休的,由工
    • 2015年合肥的二套房贷款政策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08
      二套房贷政策,即: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3月,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3月3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