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是否加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20:21:56 82 人看过

刑事再审能否加重刑期分情况判断:

1、法院系统自行决定再审的,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被害人认为被告人有罪却判无罪或者被告人量刑过轻,提出申诉,法院决定再审的,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3、被告人认为原审判决有罪错误或者量刑过重,提出申诉再审的,不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四款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一、案件被发回重审是否会加刑

如果是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不能加刑;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是有可能加刑的。

1、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当被告人提起上诉时,二审法院不得对被告人处以重于原判决的刑罚。

2、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法。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上诉不加刑的各种情形规定

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自诉案件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时,不受该原则的限制,这是刑事诉讼法第226条第2款所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具体运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4、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另外,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也不得加重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再审案件是否具备再次提出的条件?
    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再审的情形,即使是已经经过再审程序,也可以再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医疗纠纷再审提出哪些材料1、医疗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申请时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第二百零三条申请再审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
    2023-07-03
    3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
    二审的流程有:1、先由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抗诉。2、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对一审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3、开庭审理的,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并在决定开庭后的一个月内查阅案件。4、对案件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判决。一、法院名誉权纠纷多久开庭人民法院的开庭时间是根据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调查以后再决定的,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起诉后需要多长时间开庭。法院名誉权纠纷,一般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开庭,并进行司法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如下:1、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2、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
    2023-03-11
    278人看过
  • 案件是否再审是否通知原被告
    案件再审是否需要通知原被告?原审法院会通知原、被告重审开庭时间地点。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023-06-14
    1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再审立案与申诉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式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经审查后,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我国刑诉法当中对提出申诉的人员,申诉期限,申诉的次数,申诉时候应该提交的材料,法院应该接受的申诉范围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有一些特殊案件,一审作出判决以后,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依法是不可以进行申诉的。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吗不可以,阅卷只能在检察院审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
    2023-08-04
    437人看过
  • 案件审理后申请再审是否收费
    您是否在案件审理后申请再审费通常不需要,但也有例外,第九条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的,申请人民法院再审,(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再审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请求金额支付。标准如下:(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累计支付: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支付2.5%;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支付2%;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支付1.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支付1%;超过9万元
    2023-05-03
    120人看过
  • 依职权再审案件是否上审委会
    一、依职权再审案件是否上审委会发回重审的案件,是按照原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的,法院经审理认定的罪名可以与指控的罪名不一致,法院可以按审理认定的罪名进行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在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改变指控的罪名,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进行判决。实践当中,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嫌疑人构成的罪名非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而是另外构成其他罪名时,一般会给公诉机关发司法建议书,变更指控的罪名。但无论公诉机关是否按照法院的司法建议进行变更,法院都可以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进行判决。二、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
    2021-10-09
    454人看过
  • 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是否有时限?
    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的案件,再审的期限以适用的程序为准,即适用一审程序的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再审。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二审程序的再审,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再审案件的审结期限,自法院作出再审裁定,暂停执行原判决之日起计算行政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作出提审、再审决定的日期。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受理抗诉的人
    2023-05-07
    326人看过
  • 民事案件再审败诉后能否再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这个规定使得申请再审的审查工作更加全面和准确,也符合人民法院的中立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仅审理其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的合法性,
    2023-04-15
    284人看过
  • 再审是否会加重判决?
    法律综合知识
    再审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重新审判的案件,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此时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二是如果重新审判的案件,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此时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
    2024-04-22
    249人看过
  • 刑事再审是否能够增加罪犯的刑期
    刑事案件再审的,一般是不会加重刑期的,只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加重处罚的,是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其中加重处罚包括刑罚变更为更重的刑罚和刑期的增加,除此之外的再审案件,人民法院是不得加重刑期的。如果能加重处罚的话,不利于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就会发生比较多的冤假错案。刑事再审抗诉期限刑事再审抗诉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
    2023-07-01
    80人看过
  • 一审量刑畸轻生效后再审能否加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如果检察院申请再审的,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制度,经审判后可以加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
    2023-03-28
    77人看过
  • 能否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
    你好,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拘留共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后两种拘留之间有着严格的区别。(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上面已经谈过刑事拘留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犯,而司法
    2023-07-05
    252人看过
  • 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可以?
    一、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可以?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可以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对发回重审的次数做出了限制,避免
    2023-06-03
    131人看过
  • 再审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要求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再审可能退回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案件
    2023-07-03
    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再审是否还需加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1
      再审是否可以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可以分为两类情况: 一、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再审可以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检察院针对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的抗诉,相当一部分是经过复查被告人的申诉之后,支持被告人的申诉而提出的,在这种有利于被告人的抗诉中,再审可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暂无定论。 二、检察院抗诉以外的案件,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简单来讲就是原则上不得加重,只要没
    • 刑事案件一审二审三审是否再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6
      我国施行二审终审制度,二审后不能三审,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再审。 1、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又称上诉审程
    • 自诉案件二审能否加刑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7
      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各国的作法并不完全相同,都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一、对被告人可以增加不属于刑罚性质的其他措施。如联邦德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这种规定(指上诉不加上诉不加刑刑
    • 刑事案件再审时能否书面审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 再审案件抗议后能否追加第三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1
      再审案件如果是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抗议追加第三人,如果是第二审不能,因为这可能使第三人一审终审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