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规定包括什么?
(一)执行的主体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这是行政诉讼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
(二)强制执行的根据是已经生效的诉讼文书,这些文书包括行政裁定书、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它是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最重要的区别。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是已生效的司法文书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标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这是由行政案件的性质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所决定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在诉讼执行中的集中反映;
(四)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执行制度,它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内容。
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诉讼的执行条件
行政诉讼的执行,必须在具备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后才能发生,没有这些条件,执行程序也就不能启动。
(一)须有执行根据,就是强制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赔偿调解书。
(二)须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一般是指赔偿;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如拆除违章建筑、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恢复原状等。
(三)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义务。
(四)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执行申请。
三、行政诉讼执行主体包括什么?
(一)执行机关,也叫执行组织即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申请人申请的具体组织机构是法院的执行庭,并由执行员操作实施。如果该行政机关享有强制执行权,由其自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轻法院的压力。
(二)执行当事人。是指行政诉讼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者是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是执行案件权利与义务争议的主体。执行当事人是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是被申请人或被执行人,而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是申请人或执行申请人。在行政机关依法执行的情况下,没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而只有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作为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同时又成了执行机关,这是一种双重身份兼具的现象。
(三)执行参与人,是指除了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参与执行过程的单位或个人。他们因情况不同,各自承担的义务内容也不尽相同。主要有因占有执行标的物而承担的交付、划拔该标的物的义务等。
(四)案外异议人,是指执行当事人以外的,对执行标的提出主张的主体。
四、执行对象与执行范围
(一)执行对象,所谓执行对象是指生效的执行根据,并由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所指向的目标,即执行客体。
(二)执行范围。是指执行对象的具体界限,即执行对象的范围。
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行政案件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使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
-
法院不执行可否行政诉讼法院有什么规定
4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吗
146人看过
-
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执行条件是什么
241人看过
-
申请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方法
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什么和执行程序
90人看过
-
税收行政诉讼的执行包括的条件有哪些?
473人看过
行政裁定是指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行政裁定是与行政判决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裁判形式。 行政裁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它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地按顺序结束。在诉讼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制作行政裁... 更多>
-
法院执行标的包括诉讼费和执行费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3法院执行标的不包含诉讼费和执行费,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法院在对案件裁定中止、终结执行时,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为基数,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标准计算出该案应当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及时退还给申请执行人。诉讼费用一般就是到法院立案时要交的
-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主要包括哪些内容?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2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应内容。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
-
法院执行案件的执行材料包括哪些内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1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刑事案件法院的执行依据包括哪些,由法院执行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刑事案件法院执行的依据包括: 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和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
-
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是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