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1:30:33 254 人看过

一、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

1、遗产管理人担任主体是: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继承最新规定有哪些

1、“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将“组织”确认纳入了受遗赠的范围内。

2、扩大代位继承的范围,侄子女、外甥子女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完善继承权丧失的事由,给予被继承人宽宥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将“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作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继承人真实意思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谁可以担任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相关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第十三条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
    2023-06-12
    166人看过
  • 村委会是否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
    村委会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一、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以下民事主体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二、民法典对遗产管理的特定承担吗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三、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怎么确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
    2023-02-26
    239人看过
  • 由谁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
    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七条规定,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仓储合同中违约了如何处理仓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
    2023-06-24
    326人看过
  • 谁可以成为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可以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有什么职责遗产管理人有以下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五)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2023-07-03
    86人看过
  • 企业破产管理人由谁指定
    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但债权人可以申请更换。如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一、公司宣布破产的程序公司宣布破产的程序: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要是认为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再继续经营;2、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需要指定破产管理人;3、指定破产管理人;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5、审计、评估;6、接受债权申报;7、召开债权人会议。二、企业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宣告
    2023-03-11
    418人看过
  • 二婚财产继承人由谁配偶担任
    二婚财产继承人是现任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再婚夫妻依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之后,双方即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方不幸去世,在去世一方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合法配偶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二婚财产继承人怎样规定的我国法律关于二婚财产继承人的规定为: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2023-07-24
    254人看过
  • 基金托管人由谁来承担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直接控制和管理基金财产并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示进行具体资金运作的基金当事人。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什么是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又称为基金保管人,其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者是管理机构并且是通过履行职责来收取报酬的。为了防止基
    2023-08-04
    147人看过
  • 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管责任由谁来承担?
    假冒伪劣产品归工商部门监管,它的职责中有一条就是这么规定的: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可直接拔打工商部门的电话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诉、举报。质量法意义的假冒伪劣产品1、生产销售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2011年修订的《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八项规定了生产销售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共九类:(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日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2)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失效、变质产品,指产品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应有使用价值的产品。(3)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指在甲地生产产品,而在产品标
    2023-07-05
    62人看过
  • 总承包管理费由谁承担
    根据《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0.第三十四条规定:规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省政府或者省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当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工程规费内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它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应按省政府或省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出。规费是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也是建设工程费用的一部分。在合法承包的情况下,该费用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应由工程承包商享有和承担。工程承包商未依法缴纳相关规费的,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追缴。因此,根据这一规定,规定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支付。总承包管理费取费标准总承包管理费取费标准包括: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2、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
    2023-08-18
    433人看过
  • 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该由谁担任呢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遗嘱执行人如何确定?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
    2023-06-14
    343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是否可以由破产公司股东担任?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债务人可以直接起诉破产管理人吗一般来说,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后,应当指定破产管理人,依照在破产法起草过程中的通说——法定机构说,管理人被认为是法律为实现破产程序的目的而设定的履行法定职能的机构,其是独立于债务人和债权人,负责经营管理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法人,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整理、变价和分配等工作。对于债务人起诉破产管理人的问题,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事项有异议的,可
    2023-07-04
    357人看过
  • 合伙财产责任由谁承担
    一、合伙财产范围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基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有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亦享有共同的处分权。理论上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的处分应该共同决定或在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具有代表权的合伙人进行处分,合伙人不得独自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合伙企业对合伙财产的处分经常是通过合伙人的具体行为体现的,对受让人来讲,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明知合伙人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二是对合伙人是否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并不知晓。对此,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如何确定其效力呢?按照通常的规则,一般以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作为区分标准。何为善意呢?笔者认为受让人在接受合伙财产时应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合伙人处分的财产是合伙企
    2023-04-24
    258人看过
  • 遗产无人继承,该由谁来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关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时间和方法,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不同。其中大陆法系德国、法国、瑞士、日本、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均采取直接继承主义,而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均采取间接继承主义。对于无人继承遗产的界定,直接继承主义与间接继承主义是不同的。在直接继承主义立法之下,大陆法系国家又分当然继承主义和承认继承主义两种立法。德国、法国、瑞士、日本等国家都采取当然继承主义,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采取承认继承主义。在当然继承主义之下,需要经过搜索继承人的公告之程序后,无继承人出现,才能确定遗产无继承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
    2023-07-05
    341人看过
  • 公章保管不当的责任由谁承担?
    公章保管人保管不当会承担以下的责任:印章保管人将印章丢失了,必须及时向公司进行报告;任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印章,在没有经过上级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印章;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是由公司对违纪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用途和保管1、法人章即法人公章,简称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
    2023-07-01
    11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遗嘱证明人由谁承担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9
      见证人,本来就是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即使因其个人身份的原因,导致代书遗嘱无效,也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见证人,如果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按法定继承执行。
    • 破产管理人能由谁来担任,一般需要担任哪些职责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管理人需要担任的一般职责包括: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
    • 神州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可以由谁担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17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由失踪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自愿担任;如果没有上述人员或者他们没有代管能力的,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指定财产代管人。
    • 遗产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
      1、我国目前还是未征收遗产税,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遗产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人死了债务由谁承担没有遗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7
      人死了如果留有遗产,债务由继承人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