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嗓子问题不算工伤,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咽炎为咽部的非特异性炎症,是各种微生物感染咽部而产生炎症的统称,可单独存在,也可与鼻炎、扁桃体炎和喉炎并存,或为某些疾病的前驱症状。咽炎并非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教师患咽炎,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所致,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有关工伤认定的程序是非常严谨的,必须符合法律上规定的范围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来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但对于嗓子受伤或者发炎,可以是由于自己存在相关病症导致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
客服嗓子坏了算工伤吗
306人看过
-
请教外出教师受伤算工伤吗?
252人看过
-
教师劳累心肌梗死算不算工伤
339人看过
-
教师在学校造成流产算不算工伤
324人看过
-
教师课余时间踢毽子摔伤是否算工伤
217人看过
-
教师通宵猝死算工伤吗?
18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
各位律师:教师工作中摔伤不能算工伤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4属于工伤。《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
教师上完课下楼梯摔伤算不算工伤啊?谢谢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30《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
-
教师工伤工资如何计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学校是事业单位,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参照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