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毁损后合同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在一般情况下,房屋损坏的风险,在房屋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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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后毁损、灭失风险一概由买受人承担吗?责任应由谁承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房屋交付使用后毁损、灭失的风险是否一概由买受人承担,应视情况而定。首先,如果与开发商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有明确的约定,则应依合同约定确定责任负担。其次,在未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对房屋的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后,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最后,如果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则不能简单适用房屋交付使用后风险负担的规则,买受人对交付使用后的房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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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失火后由谁承担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2你可以向高家索赔。尽管消防局作出了“火灾责任不明”的结论,但大火毕竟是由高家所有的电表引起,作为产权人,高家负有维修、管理,使房屋适于安全居住和生活的义务,对因其房屋着火给你造成的财产损失,高负有赔偿责任。假若以后发现火灾是因供电线路、电表安装等电力设备的技术性原因造成,高家还可向有关责任单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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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地震火灾等导致房屋毁损由谁承担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5地震火灾等原因使得房屋发生损毁的,如果该房屋未曾交付给购房人的,由开发商对其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已经交房了,则其损失责任由购房人承担。但是如果是属于购房人自己自己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付的,比如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交房的,从违反约定之日起,其房屋损毁的损失由购房人承担。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零四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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