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回迁是什么性质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04 17:06:11 129 人看过

一、就地回迁是什么性质的

关于回迁房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

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

拆迁房就是指政府为进行城市规划时,对拆迁的住户进行重新安置所建造的房屋,也就是为他们另盖房子,安置的对象被称为拆迁户,住户包括被拆迁的城市,居民和农村住户。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拆迁户的房子,因为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可以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而回迁房则是以货币补偿的方式补偿给回迁户的房子,而回迁房的售价也要比商品房便宜。

回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很简单,可以理解为回迁房是在原地,而安置房都是在异地,也就是说回迁房是先搬出去,等房子建好了再搬回来,而安置房则不是,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是太大,都是通过拆迁户用房产现金这样的混合方式来补偿拆迁户,都会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三、什么是回迁房

(一)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的,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来计算。

(三)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四)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

(五)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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