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法人及股东职责具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8:02:14 167 人看过

一,股东法人及股东职责具体是什么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二,有限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其实说白了就是这家公司。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出资额或者是持有的股份占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不是公司的股东,但是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
    2023-03-22
    112人看过
  •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及职责是什么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出席AAAA股份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举行的【____】年第【____】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赞成□反对□弃权□);2、董事会议事规则(赞成□反对□弃权□);3、监事会议事规则(赞成□反对□弃权□);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本单位,对AAAA股份有限公司【____】年第【____】次股东大会提出的临时提案及其他本单位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进行表决。委托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万股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
    2023-05-09
    358人看过
  • 干股股东是什么意思,干股股东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什么是干股股东“干股”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干股股东也被称为影子股东。指未实际出资或者使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劳动、信用、自然人名称、商誉等要素,占公司股份一定比例的股东。股东的法律责任。不披露身份的股东的法律责任不披露身份的股东的共同点是既没有出资,也没有登记在册。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收购的原因是什么,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在公司的设立或者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在不向公司出资的情况下享有公司收益的,其收益权可以随时终止,同时,法律也不能保护他们以股东资格获得收益的权利。对于那些利用权力来享受公司利润的人来说,这种股票无疑是“权力股”,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犯罪的。如果“干股”股东的违法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将受到刑法的处罚。如果他们违反党政纪律,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根据公众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如前所述,干股股东因腐败行为而产
    2023-05-07
    427人看过
  • 股东会是否必须设立,股东会的职责是什么
    1、股东会不是必须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不用设立股东会的。2、股东会主要以会议的形式履行自身职责。(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3)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4)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3、检查公司财务;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5、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一、股东会是怎么选举董事1、股东会选举董事的流程如下:(1)于股东会会议召开十
    2023-03-23
    487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具体是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其抽逃出资行为对公司、股东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就其过错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且还应当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抽逃出资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般对犯抽逃出资罪既遂的人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公司股东不履行义务应该如何做(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
    2023-06-28
    426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高级财务负责人是否属于股东?
    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法律没有禁止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只要股东有会计师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聘用条件就能担任。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均为领导班子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可以任职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的。法人可以是股东呢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
    2023-07-13
    252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东要履行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注意有以下情形作:1、股东出资瑕疵。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2、股东抽逃资本。股东应在抽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公司注销过后的债务如何处理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
    2023-06-19
    348人看过
  • 股东具备股东资格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1、股东具备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是什么?股东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是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如果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那么每个公民都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和能力。(1)原始收购是指通过向公司投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原始采集可分为两种情况:1。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成立后的原始收购。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2)继承收购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指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取得股份的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
    2023-05-07
    102人看过
  • 自然人股东转为法人股东的方法是什么
    自然人变更为法人股东,可以通过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实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相关需要的资料如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一、股权转让中税费怎么处理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
    2023-02-18
    489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具体有什么规定
    新公司法对股东人数有以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设立。公司指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一、全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什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提醒大家的是,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了。二、股权分配有什么方式股权分配有种三种分配方式:平均分配、绝对控制、差异化分配股权。1、股权平均分配意见不统一
    2023-03-25
    465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一、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
    2023-03-31
    339人看过
  • 公司股东什么时候负责股东责任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在法人人格否认时,滥用法人资格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法人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当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意义有哪些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
    2023-06-27
    92人看过
  • 自然人股东是什么意思,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在哪
    一、自然人股东是什么意思自然人股东是相对法人股东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在他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①法人的对称。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在我国,公民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和自然人同义。②与社会人相对。在社会学中指脱离母体后,还没有经历社会化过程的人。只具有人的自然属性,而不具有人的社会属性。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主体的人。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称为公民。但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而自然人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二、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在哪主要区别有:1.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2.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
    2023-04-13
    272人看过
  • 股东大会职责包括什么
    一、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二、股东大会的作用:1、对公司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有的职权)。
    2023-06-19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股东及法人对股东的要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 隐形股东担责任吗?隐性股东具体是什么意思呀?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理论界对隐名股东的身份是否合法有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应在司法实践中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地位,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禁止隐名股东;法理依据是隐名股东制度的确立是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的体现,完全符合契约自由、私法自治的意旨。另一种观点认为,隐名股东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不应确认其股东资格。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股东的法定形式特征,法律规定的股东的形式特征应是工商部门登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的记载,
    • 股东公司的主要股东人员及总经理有什么职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董事长的职权: 召集、主持股东代表大会; 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签署本公司的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决议,处理董事会权限内的事务,重要问题应向下次董事会会议报告;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必须符合本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会议
    • 股东大会的职责具体是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4
      股东大会的职责具体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力机构。
    • 股东法律地位是什么股东是法人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6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股东的法律地位如下: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