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伤由谁负责,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1-16 10:56:48 109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工伤由谁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解决了日常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常见的工伤责任认定的问题。如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谁来承担的问题,细化了工伤认定中关于“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认定,明确了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随着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呈进一步上升的趋势。据统计,近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列。

而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例如,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交叉的处理问题;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如何衔接处理等等。

《规定》对日常审判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一一做出了解释。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规定》第三条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

《规定》第三条载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二、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的工伤如何理解

《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

在关于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认定上,《规定》确定了以下三个思路:一是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二是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对“工作场所”的认定则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因工外出期间”属于“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情形,应当从职工外出是否因工作或者为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为了更好地保护因工外出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只要不属于职工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劳务派遣工伤,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如何处理?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做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做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七章 征 收 管 理  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n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人员受伤责任由谁承担,劳务派遣人员受伤应该如何处理
    一、劳务派遣人员受伤责任由谁承担劳务派遣受伤的责任承担者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二、劳务派遣人员受伤应该如何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处理方式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
    2023-03-19
    203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的职业卫生谁负责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工的职业卫生,如果在派遣期间的,应该由用工单位负责,如果在无工作期间的,由派遣单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023-06-14
    299人看过
  • 劳务派遣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谁负责
    劳务派遣中发生工伤,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要注意什么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无从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派遣公司缴纳)的法定义务和没有依法缴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不缴、漏缴社会保险;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4、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的义务、
    2023-04-02
    338人看过
  • 谁来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谁负责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所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在派遣单位领取。派遣单位负责给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购买社保等。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也是用工的一种方式,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是: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2、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
    2023-06-18
    404人看过
  •  派遣工人引发的人身伤害由谁负责?
    题目要求我们将原文中的“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改写成“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我们可以将“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改为“因执行工作任务”,这样句子的意思就不变,但更加简洁明了。1.题目要求我们将原文中的“派遣工致人损害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改写成“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我们可以将“派遣工致人损害”改为“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样句子的意思就不变,但更加简洁明了。2.题目要求我们将原文中的“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改写成“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我们可以将“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改为“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样句子的意思就不变,但更加简洁明了。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 务 派 遣 责 任
    2023-09-02
    499人看过
  • 劳务派遣违法由谁处罚
    劳务派遣违法由所在辖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新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劳务派遣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新法对法律责任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
    2023-08-06
    418人看过
  • 如何处理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谁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也很关键,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相应责任。当劳动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均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上述两家单位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派遣人员工伤谁负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应当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
    2023-04-10
    96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一、劳务派遣的工伤认定由谁申请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二、劳务派遣的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工伤认定申请表;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
    2024-02-18
    184人看过
  • 劳务派遣情况下工伤证明由谁出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工伤认定的,而劳务派遣的劳动者是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所以工伤证明应该由用工单位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
    2023-06-14
    420人看过
  • 用人单位雇佣的劳务派遣工受伤,谁来负责?
    劳务派遣员工实际上与两家公司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形成的法律劳动关系,另一种是与实际用工单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该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那么第一要找的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因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应是派遣公司,而非实际用工单位。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工伤由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也很关键,双方要根据
    2023-07-13
    62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谁负责,在哪个单位领取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谁负责,在哪个单位领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所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在派遣单位领取。派遣单位负责给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购买社保等。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也是用工的一种方式,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是: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2、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
    2023-06-22
    33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出了事故谁负责赔偿
    一、劳务派遣出了事故谁负责赔偿劳务派遣出了事故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劳务派遣出了事故赔偿什么劳务派遣出现事故,如果属于工伤事故的,应从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给劳动者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费用;如果派遣单位没有为员工参保的,则由派遣单位赔偿;但是派遣单位还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
    2024-01-26
    153人看过
  • 派遣工人造成的伤害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被派遣人员在被派遣期间遭受损害的,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没有规定被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对此,《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同的责任,即派遣员工因工作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即劳务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将员工送到用人单位工作,而被派遣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产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不同于一般用人单位,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责任通常不易确认,容易造成用人单位和劳
    2023-05-31
    172人看过
  • 谁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所导致的伤害行为负责
    一、谁应为劳务派遣员工所导致的伤害行为负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造成他人损害,劳动者不应承担责任,由劳动者所在的用工单位来承担。若派遣单位有过错,派遣单位也应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
    2023-11-02
    2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派遣劳务工受到工伤应由谁来负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劳动派遣工人受工伤可以找派遣单位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伤谁负责劳务派遣工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2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劳务派遣工是由国税负责还是公务局负责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6
      1、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即劳务派遣工根本不是国税局的职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与国税局之间不存在用工关系。2、国税局的在编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公务员必须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才能录用,即逢进必考。所以,劳务派遣工只能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序列,不存在转正的可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
    • 劳务派遣工伤自己负责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15
      劳务派遣工工伤由劳动派遣单位负责。对派遣员工而言,他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
    • 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6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