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一起非法经营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4:50:39 134 人看过

一、基本案情

2003年8月27日3时许,汪某在未办理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以84,000元(本人供述)的价格从福建省非法购买“红云”牌香烟84件,藏匿于某市建材公司仓库内,伺机销售。同年9月4日,公安局工作人员至上述地点,缴获“红云”牌卷烟66件,货值金额224,400元(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经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上述卷烟均系假冒商品。

二、分歧意见

对汪某上述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不存在争议,但在认定非法经营的数额时产生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非法经营数额应为84,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经营数额没有具体司法解释,从字面上理解应当是交易数额,即84,000元。一种意见认为非法经营数额应为224,400元。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三、评析意见

本案中,汪某购进“红云”牌香烟后,还没有销售就被查获,没有实际销售价格,存在如何计算非法经营额的问题,并且此类案件的非法经营数额刑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因而对经营数额应当如何认定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

笔者认为,本案汪某购买的“红云牌”香烟经鉴定为假冒商品,实际上属于伪劣产品;即使汪某不明知其所购买的卷烟是伪劣产品,其行为与购买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行为在社会危害性上性质相同,对于性质相同的案件应当按照同一的处理原则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以涉案商品的货值金额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该司法解释规定的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同样适用于非法经营商品的“货值金额”的计算。再者,虽然汪某供述以84,000元的价格购进卷烟,但汪某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决定了其供述带有两种可能性:既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他的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同时,从汪某购进卷烟的目的看,要实现销售营利就不可能以购进价格进行销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武汉黄陂:立案监督一起非法经营案件
    今年以来,黄陂区检察院认真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主动走访工商、国税、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与其建立信息通报和定期访查制度,以此拓宽立案监督的线索来源,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在立案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近日成功立案监督一起非法经营案件,非法运输、储存卷烟的王某某被黄陂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今年3至4月,黄陂区检察院干警在走访中发现了一起非法经营卷烟制品案件线索后,及时建议区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行动,于4月7日,在武汉市硚口区汉口春天小区现场抓获王某某非法运输、储存红金龙等5个品种36条,价值7540元的卷烟;随后检查人员又在王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汉口春天小区32栋14楼402室的住宅中,查获长白山等10个品牌的非法卷烟304条,价值64650元。经鉴
    2023-06-11
    452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详细分析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一、是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市场管理秩序。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范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况,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或者其他限制销售的物品;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别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二、是客观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种行为: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被的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3、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可以构成犯罪主体;四、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进行非法经营。过失不构成本罪。黑车是否构成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经营。对于非法营运的“黑车”来说,应归
    2023-07-05
    456人看过
  • 一般非法经营案几个月能结案
    侦查阶段,这个期限通常是两个月,但在案件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安机关通常会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或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每次可延长一至两个月,通常最长侦查羁押期限为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一个月,最多延长半个月,但可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退侦后审限重新计算。审判阶段通常为两个月,最长可再延期四个月。所以综合三个阶段办案期限来说,一个刑事案件通常在5个月左右,三个阶段最长可达到18个半月。一、非法集资一般都是几年才开始处理非法集资案件是一个公诉案件,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批捕最长有37天,批捕后的侦查期限最长有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一个月,还不包括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法院受理案件后,在一个月内审结,不包括鉴定期间。就你所说,一审已审结,但同案犯在上诉期间要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期间是不计入二审法院办案期间的,而鉴定期间应是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
    2023-02-21
    281人看过
  • 个案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定罪
    【案情】侵犯知识产权罪以及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情况>>>【评析】个案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案例评析】在本案中,被告人於博怀购入了假冒辉瑞公司“伟哥”的药品并加价予以销售牟利。就其实施的这一行为而言,同时构成了我国《刑法》规定的销售伪劣商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经营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定为本案的定罪处罚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从本案的情况看,被告人於博怀销售假冒“伟哥”所得共计13万余元。按照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销售伪劣商品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
    2023-06-05
    360人看过
  • 解析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
    侯国云前不久,某地方基层检察院适用刑法第225条第5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将实施私人侦探和代人讨债的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由此引出的问题是,私人侦探和代人讨债行为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非法经营行为,可否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经查阅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刑法理论,我以为,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应该是否定的,要把某种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至少应当具备如下几个条件:第一,此种行为必须是立法时尚未出现过的或者虽然出现过但尚不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25条对构成犯罪的非法经营行为作了具体的列举性规定,总共列举了四种,有许多其他非法经营行为都未加列举,未加列举的非法经营行为是不以犯罪论处的。第5项规定的“其他”非法经营行为,是指在立法之后又出现的新的且危害性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不是指立法当时就已有的行为。如果某种行为在立法时社会上已经存在,
    2023-06-12
    134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有关问题辨析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内容: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状属于空白罪状,尽管明确性差是空白罪状的普遍弱点,空白罪状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问题是实践中这种不确定性几乎到了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地步,任意的、扩大的解释非常严重,另外,该罪与市场经济的原则有冲突之嫌,因此非法经营罪的法理合理性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拟就非法经营罪存在的问题作初步的探讨,研究的重点一是非法经营罪是否有背于罪行法定原则;二是该罪是否与市场经济原则相冲突。一、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的不确定性根据97年刑法、99年12月刑法修正案第8条、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可作如下表述: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
    2023-06-12
    39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1、不安抗辩权。r2、违约责任。r3、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r4、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
    • 非法经营烟草案的非法经营烟草犯罪案件中,如何确定非法经营烟草罪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非法经营烟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烟草制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
    • 经营管理的财务分析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7
      采用一系列专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等经济组织过去和现在有关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分配活动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增长能力状况等进行分析与评价的经济管理活动。它为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及其他关心企业的组织或个人了解企业过去、评价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或依据。”
    • 什么叫非法经营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5
      非法经营罪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违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
    • 农村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案例分析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3-10
      【案例】 占某的父亲早年去世,最近母亲也因病去世。忙完母亲后事后,占某想把父母生前的承包地转包给堂兄种植。村组干部得知后,认为占某与妻子多年前将户口迁到打工的城市(设区市),没有本村户口,不能处理其父母生前承包地的转包。但占某认为,《物权法》出台就是要保护私有财产,父母只有自己一个子女,他们生前的承包地理应由其继承,继承后他就有权转包。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占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根据《农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