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自述案件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1:40:32 440 人看过

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新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1.虚假行为。虚假标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2.限制竞争行为。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滥用行政权利行为。3.不当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亏本销售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是怎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如下:1.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2.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08-05
    362人看过
  • 刑事自述案件办案程序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一、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果掌握过宽,则可能使大量一般纠纷涌入刑事诉讼程序,发生滥用自诉程序的情况并招致各种不良的后果;而后果掌握过严,就会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刑事控告权,造成告状无门以至于激化矛盾。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第六规定的案件;(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刑事案件的
    2023-03-05
    10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时当事人如何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庭审最后部分了,当事人应该针对公诉机关(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内容做出承认、否定或是承认、否认部分事实,在陈述的最后,也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若承认犯罪事实则要诚心悔改;若否认则说出自己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开庭期限是多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
    2023-06-14
    77人看过
  • 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怎么写
    一、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怎么写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陈述材料的撰写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任务。它不仅是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法院了解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的重要依据。1.在撰写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时,首先需要明确陈述的目的和重点。2.当事人应当围绕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清晰、简洁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依据。3.陈述材料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夸大其词或歪曲事实。二、结构与必备内容民事案件当事人陈述材料通常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附项等部分组成。1.在首部,当事人需要写明标题、自身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如果涉及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还需写明组织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请求事项部分,当事人应明确列出要求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如要求赔偿损失、履行合同等。这些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事实和理由部分,是陈述材料的核心内容。当事人需要详细阐
    2024-07-20
    139人看过
  • 案件类型:海事与海商案件
    属于案件海事和海商案件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接触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边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3、船舶损坏在空中或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污水或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污染或其他船舶、货物等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的直达运输。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海事海商虚假诉讼海商事虚假诉讼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进行量罪处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2023-07-15
    310人看过
  • 虐待罪是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吗?
    一、虐待罪是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吗?虐待罪是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具体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
    2023-06-16
    314人看过
  • 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
    一、刑事自述案件的立案标准1、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2、人民法院接到自诉人的刑事自诉状或接受自诉人的口头告诉后,应当指定审判人员认真审查,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2)属于本院管辖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二、刑事自述案件不立案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
    2023-06-15
    469人看过
  • 哪些类型的刑事案件可以自行和解
    ?1、以下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八十七条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2023-03-20
    424人看过
  • 当前土地纠纷案件主要类型。
    根据统计,我们发现土地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承包合同履行纠纷。表现在: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利用职权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借调整之机随意提高承包费;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土地流转,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等。(二)承包合同效力纠纷。涉及承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以及无效合同的处理问题。(三)侵占土地使用权纠纷。往往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因为土地都是大面积的,界限不是很明显,两农户之间在种植过程中回互相侵占,各不相让,从而提起诉讼,但是案件标的比较小,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土地纠纷案件对策本文讲的是土地纠纷案件的解决途径。面对如此多的土地纠纷案件,面对土地纠纷的上升态势,如何妥善处理这类案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对策...土地纠纷案件对策面对如此多的土地纠纷案件,面对土地纠纷的上升态势,如何妥善处理这
    2023-08-17
    179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案件类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仅在以下两类案件中可以适用刑事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首先,该类刑事案件起因子民间纠纷。所谓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关于民间纠纷的范围,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从反面的角度列举了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的范围。这些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雇凶伤害他人的;(2)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3)涉及寻衅滋事的;(4)涉及聚众斗殴的;(5)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6)其他不宜和解的。其次,涉嫌案由必须是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的犯罪。最后,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也就是说,即便法
    2023-04-21
    325人看过
  • 轻微刑事案件的类型
    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对于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提起自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一、刑诉自诉案件范围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
    2023-03-09
    439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的效力是怎样的
    当事人的陈述,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特殊意义。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由于与案件的结果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往往是有关案件事实的实际参与人,切身感知案件的情况较多,也最了解案件事实过程中的基本情况。但是,又因为当事人自身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其陈述就不可避免地带有片面性或倾向性,可能扩大某些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还可能缩小对己不利的事实,甚至有可能提供虚假的陈述。并且,由于受到人本身对事物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或表述能力上的限制,即使愿意如实陈述有关事实,也未免能够达到一种理想的效果。因此,当事人的陈述通常缺乏可靠性。为此,将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据来使用时,应当谨慎地对其加以审查判断,以决定其是否具有证据能力以及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当事人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法院所作出的陈述。它包括当事人自己说明的案件事实以及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两个方面的内容。当事人向法院陈述的内容很多,但主要体
    2023-06-11
    381人看过
  • 公司类型的概述
    公司债务
    公司的类型有下列几种:1.无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4.两合公司,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简述物流法的特点简述物流法的特点如下:1、物流构成:物体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2、物流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用户服务、需求预测、定单处理、配送、存货控制、运输、仓库管理、工厂和仓库的布局与选址、搬运装卸、采购、包装、情报信息;3、物流的作用,概要的说,包括服务商流、保障生产和方便生活三个方面;4、航空物流:在1980年,中国航空货邮总运输量仅为8.8万吨,而2003年已经达
    2023-07-20
    244人看过
  • 案件自诉类型包括哪些方面?
    自诉案件的类型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
    2023-07-08
    129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哪些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类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7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 自诉案件包括哪些类型,自诉案件的种类有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19
      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有三种情况: 一,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罪等五个罪名;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是法定最高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或者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
    • 简述案件形式与律师类型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行为人实施恐吓行为(以恶害相通告)——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注:不恐惧不构成)——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必须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具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行为人取得财物。这就是敲诈勒索。还有几个注意事项:一是恐吓内容没有限制,包括违法的,也包括合法的。二是恐吓的方式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比如邮寄一把带血的刀。三是恐吓行为要求对方恐惧,生活中谈条件行为不是恐吓行为,如你不请我吃饭,我就把你逃课的事
    • 自诉人存在于什么类型的案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08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 被认定为自诉案件,第三类自诉案件是什么类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