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具体法律意义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1:22:58 337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含义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规定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一、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条件?

行使代位权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方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二、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哪些法律要求

行使代位权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求: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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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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