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
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
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标的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的债权债务,并与股东无关联关系。如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以标的公司财产作抵押);经营活动中往来的应收应付款项;标的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合规决策程序向他人提供的担保等。
一、股东借款多久需归还
股东借款一般在年末需归还。股东借款是指股东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一种行为,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什么是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股权是指股东对其所投资的股份公司所享有的权益。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的主体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2、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收益权让渡给交易对手方质权人。相应地,质权人支付事先约定的、一般不超过股权的收益权价值的对价。因此,在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让渡股权标的物获得质权人对价而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并以质押股权作为其债务的担保物权。
3、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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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下债权债务不能转让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28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的情况为:债权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则可能为债权人不同意转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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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债务人不知道转让的情形有效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41、债务人不知道债权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债权人转让债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但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2、国有企业债务人认为债权转让有损国家利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权转让无效。对国有企业债务人而言,不管债权人有没有履行通知义务,只要认为转让行为有损国家利益的,提供相应担保后,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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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能转让债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