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1:06:14 183 人看过

浙江省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1-12生效日期:2001-03-01发布部门:浙江省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0年9月20日宁波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0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保护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条例。

属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及流程、配方、样品、数据等。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保密措施是:

(一)企业对技术秘密明确划定密级和范围,并将该技术秘密的保护要求明确告知有关人员;

(二)企业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及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者提出书面的保密要求并经签名确认;

(三)企业对技术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环节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管理办法和保护手段。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技术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秘密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技术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涉及技术秘密的场所,按涉密的程度,确定不同的保密等级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泄露技术秘密。

第八条不同企业独立研究开发出同一技术的,其技术秘密权益分别归该企业所有,无论时间先后,均享有使用或转让该技术的权利。

企业自行开发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应当在立项时确定是否需要保密。

第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技术的生命周期、成熟程度、潜在价值和产品市场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技术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技术秘密明示确认:

(一)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加盖技术秘密标识,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非书面形式的技术秘密用前项规定的标识方式标在易于识别的地方;

(三)对涉密的计算机及相关技术,在其存储介质和电子文档中设立明确的保密标志。

对于不易标识的企业技术秘密,应当用保密义务人能够理解的其他有效方法予以确认。

企业技术秘密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如有变更,应当在原件上作出明显标志并及时通知保密义务人。

第十一条企业可以根据保密岗位和密级与员工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或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关企业的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第十二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以根据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与合同另一方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或与之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

当事人不得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而擅自披露企业技术秘密,因该合同取得的技术资料、样品、样机等,应当及时返还权利人,不得保留复制品。

第十三条签订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密内容与范围;

(二)保密期限;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可以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是指企业与员工约定该员工在离开该企业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的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四)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竞业限制的期限,可根据员工涉及的企业技术秘密的密级、所处保密岗位或者受到的特殊训练等情况而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七条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被竞业限制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

双方也可以根据约定或者协商提前终止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

(一)企业技术秘密已经公开的;

(二)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死亡的;

(三)企业终止的;

(四)企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

第十九条企业依法合并、分立时,除另有约定外,变更后的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企业终止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企业技术秘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条有关专家参加科技成果鉴定或者技术论证、技术经纪人从事技术中介活动等,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负有技术秘密保护义务,应当遵守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因泄露企业技术秘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企业技术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技术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企业技术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企业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企业技术秘密的。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企业技术秘密的,视为侵犯企业技术秘密。

第二十二条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侵权行为之一,给被侵害的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项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经济损失赔偿额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侵权行为尚未造成企业技术秘密完全公开的,经济损失赔偿额按技术秘密权利人因被侵权而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

(二)侵权行为造成企业技术秘密完全公开的,经济损失赔偿额应当按该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量计算。企业技术秘密的全部价值量,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当事人之间在有关协议中对经济损失赔偿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法规:

第二十四条对企业技术秘密纠纷中的有关技术问题需要鉴定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第二十五条科学技术、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企业技术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企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密条款相关文章
  • 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企业危机,规范员工保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必须予以纠正。第二类秘密分为三级:绝密、秘密和秘密。第三条商业秘密的含义和意义。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特有的、专有的、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内部文件和情报信息。它不仅是企业与竞争对手竞争的秘密武器,也是企业竞争的“底牌”。因此,商业秘密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命线。任何泄密行为都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跨企业。因此,保守商业秘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是企业必须重视的工作。第四条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下列内容:(一)公司的非公开资产和信息;(二)所有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三)内部成本核算、未公开的价目表;(四),财务会计账表及资料;(5)内部管理规章制度;(6)企业高层领导的住址或保密电话(手机);(7)需要保密的生产、采购计划;(8),内部奖惩、内部情况通报等;(9)、企业的合同、协议、联
    2023-05-07
    244人看过
  • 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防范企业危机,规范员工保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必须予以纠正。第二类秘密分为三级:绝密、秘密和秘密。第三条商业秘密的含义和意义。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特有的、专有的、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内部文件和情报信息。它不仅是企业与竞争对手竞争的秘密武器,也是企业竞争的“底牌”。因此,商业秘密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命线。任何泄密行为都可能给企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跨企业。因此,保守商业秘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是企业必须重视的工作。第四条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下列内容:(一)公司的非公开资产和信息;(二)所有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三)内部成本核算、未公开的价目表;(四),财务会计账表及资料;(5)内部管理规章制度;(6)企业高层领导的住址或保密电话(手机);(7)需要保密的生产、采购计划;(8),内部奖惩、内部情况通报等;(9)、企业的合同、协议、联
    2023-05-07
    152人看过
  • 江苏省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住址: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乙方:(员工)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B):1、技术信息:2、经营信息: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二、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4、如发
    2023-06-05
    385人看过
  •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文号:(2003年9月4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把失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
    2023-05-05
    96人看过
  •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1.保密内容和范围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研究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1.2甲方现有的开发成果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1.3甲方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应商资料;1.7甲方生产定额、工
    2023-04-23
    459人看过
  • 浙江宁波知识产权平台助推技术创新
    近日,《塑机行业专利战略研究报告》正式出炉,引起了一批塑机相关领域甬企的极大关注。这是宁波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正式运行一年来发布的第6个行业专利预警报告。除了提供行业专利预警和咨询服务外,宁波市知识产权平台还免费向企业及政府部门提供专利自助式分析服务、专利特色定制服务、专利信息管理服务。这些特色专利服务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平台从正式运营至今,只有短短一年时间。而就在一年前甚至更早的时候,宁波企业遭遇“专利阻击”的事却不胜枚举:埋头开发出来的产品,申请专利时却被告知别人已捷足先登;好不容易开发的新产品想出口,却被国外企业的专利保护网所阻挡……也正是针对这些长期困扰企业创新的知识产权问题,去年11月,宁波市知识产权平台应运而生,由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鄞州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三方共建。据平台牵头承建单位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平台已建成了家电、LED、汽车及零部件、新
    2023-06-05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保密条款
    相关咨询
    •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对技术秘密保护的主要内容和计算方法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09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形式签定。 竞业限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同一种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范围;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三)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侵害他人技术秘密权利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额按当事人之间有关协议的约定计算。 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
    • 浙江省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9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法律特征: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 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
    • 浙江省宁波市二胎陪护假有几天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4
      经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 如何在合同中保护技术秘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让他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这样有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