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犯罪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08:10:58 421 人看过

牵连犯罪的定罪量刑应该是按照几个罪行中最严重的处罚进行定罪量刑的。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刑法》总则并没有明文规定,《刑法》理论上的通说认为,除《刑法》分则有专门规定外,对牵连犯应适用“从一重处罚”的原则。采用这个原则处罚牵连犯的情况较多,也是主要立法模式,按照数罪中最重的一个罪定罪,在该最重的罪所规定的法定刑范围内酌情确定执行的刑罚,虽然是数个罪,但不数罪并罚。

一、牵连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

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连犯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牵连犯。如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无法形成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

(二)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关系

(三)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的标志。

二、如何区别牵连犯和吸收犯?

(一)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

(二)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是吸收关系,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

(三)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结果行为,吸收犯的数行为表现为预备行为、未遂行为、实行行为、中止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

(四)牵连犯数行为的故意不是同一的,吸收犯数行为的故意是同一的。

(五)牵连犯的数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必然是不同的,也不必作用于同一具体的犯罪对象,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牵连犯相关文章
  • 牵连犯是多个行为吗
    牵连犯的构成要件:1、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犯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牵连犯。如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无法形成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例如,某犯罪分子拎包盗窃,把一个军人的手提包给拎走了,打开一看,手提包里有一支手枪。对此如何处理呢?有人认为这是牵连犯,是盗窃的结果触犯了盗窃枪支罪。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关键就是这里只有一个行为,不存在牵连的可能。2、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也就是说,行为人的数个行为分别表现为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并互相依存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3、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的标志。牵连犯具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是事实上的关系;牵连犯触犯两个以上的罪名,是法律上的关系。如果行为
    2023-06-12
    99人看过
  • 刑法牵连犯是如何进行处罚和规定的?
    刑法牵连犯是如何进行处罚和规定的?《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或者从一重从重处罚。《刑法》分则对牵连犯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分则条文对大多数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没有作明文规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从重处罚,有的条文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较重法定刑,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同样是“牵连犯”,《刑法》分则却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对此,《刑法》理论上可能采取三种态度:(一)维持牵连犯概念,并认为对牵连犯原则上以一罪论处,但刑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维持牵连犯概念,并将刑法所规定的以数罪论处的情况,排除在牵连犯之外;或者说通过对牵连关系的确定,不认为成立数罪的情况有牵连关系。(三)取消牵连犯概念,将原有的牵连犯所包含的犯罪现象,分别作为想象竞合犯、吸收犯与数罪处理。如果采取第一种态度,则不利于区分一
    2023-04-16
    295人看过
  • 吸收犯和牵连犯如何认定
    一、吸收犯的含义吸收犯是事实上有数个不同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而只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二、牵连犯的含义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且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重罪论处。三、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牵连犯与吸收犯都具有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而且它们之间都具有一定的联系,并且都是发生在一个犯罪过程中,都是出于犯一罪的目的。但是二者之间仍具有质的区别。1、数行为触犯的罪名的性质不同。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质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质相同的犯罪。2、数行为间关系的含义不同。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具体说来,牵连关系是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关系。从实质上来说,牵连关系也是一种吸收关系。但这是一种刑的吸收关系,而不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
    2023-04-01
    289人看过
  • 如何理解牵连犯
    (一)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首先应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犯应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无刑法规定性和不实行并罚性,应是牵连犯的本质特征。牵连犯是我国刑法理论中众多罪数形态之一,也是司法实践中运用颇多的一个概念。牵连犯作为传统刑法理论上与数罪并罚相对应的一个形态,近年来一直受到刑法理论界一些学者质疑,而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也极不统一,认识颇不一致。特别是我国新刑法生效实施后,理论和实践上对此问题的分歧更大,可谓众说纷坛。这多少给司法实际部门的操作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其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对牵连犯的定义和特征。牵连犯中的牵连关系、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以及牵连犯与其他罪数形态的区别等问题上。我国1979年颁布的第一部刑法以及1997年经修订后的现行刑法对牵连犯的概念和处罚则未作明文规定,但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一般均加以认可和适用。牵连犯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
    2023-08-18
    195人看过
  • 如何避免父亲犯罪孩子受牵连
    犯罪记录是记录在个人信息里面的,无法消除,三代以内对于子女考公务员、参军、从警、教师等方面都有影响但现在政审中关于亲属三代对个人影响有逐渐消失的趋势,很多地方出台的政审规定中都取消了父母或近亲属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一、行政警告处分对子女的影响行政警告一般不会影响子女。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但这种记录并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除司法机关办案外其它人无权查询这些资料。只有受到刑事处罚的,才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参军的政审等,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二、我父亲判缓刑我可以考军校吗不能。父亲有犯罪记录对孩子以后参军、考公务员政治审查有影响。父亲受到刑事处罚的,将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三、酒驾和醉驾的驾驶证哪个对孩子更有影响?酒驾没有受到刑事处
    2023-04-01
    117人看过
  • 牵连犯定罪量刑之价值定位与模式选择——试评
    (一)关于价值定位问题。第一,在牵连犯理论中树立有罪必定的观念,能更好地满足刑法功能的实现。长期以来,罚当其罪的道义报应观已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并成为人们对刑法产生信赖情结的重要原因。但作为罚当其罪的逻辑前提是有罪必定。所谓有罪必定应理解为在行为人数行为中,凡独立地符合某种罪的犯罪构成,就应当将该行为单独予以定罪量刑。罚当其罪从如何罚的角度探讨了犯罪行为与刑罚处罚之间动态平衡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是以刑罚对犯罪行为的亦步亦趋、互为因果为特征的。有罪必定则从为何罚的角度探讨了行为与定罪之间的因果关系,为罚当其罪的动态平衡提供前提。离开了有罪必定观念孤立地认识罚当其罪势必会影响刑法的评价与指导功能(而该两项功能在刑法中又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使刑法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作用大打折扣。这一点我们已在前面论述中提及,故不再过多阐述。相反将有罪必定思想引入牵连犯中,则可有效增强刑法的评价
    2023-06-11
    14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牵连犯
    词条

    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 1、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2、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 更多>

    #牵连犯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牵连犯?行贿罪贪污罪牵连犯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牵连犯的概念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 二、牵连犯的构成 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连犯的前提条件。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行为才有可能构成牵连犯。如果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无法形成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 2、牵连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具有手
    • 牵连投标罪怎样量刑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1
      刑法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虚假诉讼罪如何才能构成牵连犯,牵连犯的处罚原则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构成牵连犯的要件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它罪名的情况。在虚假诉讼罪中,要想成立牵连犯,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 2、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的罪名。 3、数个犯罪行为须有牵连关系。 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 1、从一重处断原则。 2、数罪并罚原则。
    • 牵连犯是多个行为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6
      牵连犯是多个行为。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危害行为,这是构成牵犯的前提条件。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
    • 牵连犯如何认定的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牵连犯在中国刑法条文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经常涉及。对于牵连犯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多争议。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牵连犯是实质的数罪,处断的一罪;新刑法的规定对牵连犯既有适用从一重处断,又有适用数罪并罚。因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处罚原则并存,极易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第二,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第三,数个犯罪行为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