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遭窃,停车场是否有责任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1 06:26:26 183 人看过

一、车辆遭窃,停车场是否有责任的?

停车场对于车辆遭窃通常有责任,但保管人已经尽到应尽保管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二、车在停车场被水淹了是什么的责任

车库因为水管漏水等原因,导致业主车辆被水淹、水侵的,物业应当负责赔偿。

因自然灾害,如台风、雨涝等极度恶劣气候,造成雨水或外部其它水源灌进地下车库的,物业不会赔偿。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自然界极端气候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集体、单位和个人经济财产损失,管理单位不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三、租的车撞了人原车主是否有责任

租的车撞了人,原车主一般是不需要负责的,因为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原车主对于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则原车主也需要承担责任。

这里所说的过错是指原车主明知道车辆存在故障仍将其出租;或者明知道租赁人不适宜驾驶车辆,如存在醉驾等情况仍将车租赁出去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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