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程序开始形式要件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在西方和其他一些国家中,债务人既不能以其现有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又不能达成和解结束债务关系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使所有债权人平均受偿,而免除其余无法清偿的债务,称为破产(见破产法)。破产案件归法院审理,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称为破产法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破产程序基本相同。
二、破产程序的种类有几种
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
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
破产程序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三、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
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如何开始破产程序?
500人看过
-
论新破产立法中的重整程序开始及存续要件
379人看过
-
在我国破产程序开始以什么为标志
332人看过
-
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299人看过
-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吗
98人看过
-
青年汽车正式破产,破产程序
371人看过
-
-
破产清算程序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开始时间和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关于破产清算顺序: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
破产清算开始的标志是是哪些?需要哪些程序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权人提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同时,该企业作为债务人也可以自行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董事会会议关于申请和解或宣告破产的决议、企业财产状况说明书、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6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即破产程序开始,所有债权都必须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而清偿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的所有债权人地位平等,按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
-
第一次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开始后,破产宣告的程序与审理是怎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6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