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托付保管物品被盗不会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7:22:56 409 人看过

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如果欲一并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达成保管合同,需另行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缔结保管合同,并交纳相应的保管费用。如果车主既未将车内的贵重物品交付停车场管理人员,也未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的情况明确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该情形下车内物品不应在赔偿范围内。

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一、车险不理赔的情形

1、收费停车场丢车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收费停车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责任保管车辆而保险公司不必负责。

因此,遇到这种丢车情况,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即使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负责任的,而是应尽快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保管人来负责赔偿。

2、驾驶员故意事故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

因此车主一定要遵守保险条款,否则还是自己吃亏,当然驾车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这样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会为自己扣上骗保的帽子。

3、车辆内物品丢失

根据保险产品中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如今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

因此投保人尽量不要将值钱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车里面,应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或者随身携带,以免遭受不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4、车辆撞了自家人

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

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因此,驾车者如果不小心撞上了自家人,只好自认倒霉,因为这种情况是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的。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比较常见的有10多种情况,比如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等。

此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二、因收费停车场刮伤车主要负责哪些赔偿责任

收费停车场内汽车被刮伤的赔偿主体如下:

1、车辆在保管期间内被其他车辆剐碰,且是因管理人员指挥车辆倒车不当造成的,停车场应负责赔偿;

2、保管人如果没有未尽到保管义务的情形,保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停车付了费车被盗物业不赔?
    在停车费发票上盖个章,上面写道:仅作占道停车收费,不承担保管和赔偿责任。这是某些物业部门最新推出的“自我保护”,可不少市民却因此而连喊苦恼。“自己的电瓶车停在单位车库里,物业每个月要求交6元钱,可现在车被偷走了物业却说这事跟他们没关系。”---4日,刚失窃了电瓶车的刘小姐就尝到了类似的苦头。刘小姐所在的单位是市区某大型百货商店,银泰物业负责该商店地下停车库的管理工作。就刘小姐失窃电瓶车一事,银泰物业管理处主任解释说,他们向把电瓶车停放在地下车库里的员工收取的是场地使用费而非保管费,因此是不应该承担赔付责任的---这个当初在和商店签订的《地下层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明确的条款约定;况且今年9月,他们已经贴出过公告,公告上明确说明员工“车辆丢失和损坏责任自负”。她强调说,尽管他们不设专人看车,但平时对电瓶车停放的管理是到位的,每辆车必须凭停放证进入,同时安保巡查过程中对钥匙没拔、没锁的车也都有
    2023-04-22
    478人看过
  • 被盗窃的物是遗失物,保管人要负赔偿责任吗?
    物品的所有权人将物品遗落,该物品就属于遗失物。根据我国的法律,拾到遗失物应上交给相关部门或交还失主,如果拒不归还的,可能会构成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拾到遗失物的人对该物品有保管责任,那被盗窃的物是遗失物,保管人要负赔偿责任吗?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被盗窃的物是遗失物,保管人要负赔偿责任吗?《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物的所有权人或合法占有人对遗失物脱离自身占有并非自身意思表示的结果,所以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对遗失物的占有是一种无权占有,即拾得人并非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但因拾得人的拾得行为,对遗失物具有一种占时性的占有,遗失物的所有权仍然归遗失人所有。为
    2024-01-29
    63人看过
  • 装修期间物品被盗,物业应该赔偿吗?
    物业是否承担责任要看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判断,如果协议中约定了财产保管服务,在发生业主房屋被盗时,物业公司如未尽到安保义务,且其失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应当依据过错程度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即使物业公司对业主被盗承担过错责任,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只要对小区内盗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业主装修物业责任业主装修物业管理范围和责任有: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向业主提供必要的信息,提示合理的注意事项,业主装修过程中告知装修用料的放置、装修时间的限制、装修内容的限制等事项,包括禁止行为和相关注意事项向业主作出提示,避免业主在装饰装修的过程中对建筑物及其共有部分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2023-07-07
    60人看过
  • 保管偷盗物品怎么处罚
    法律综合知识
    保管偷盗物品按盗窃罪处罚,处罚标准如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18
    441人看过
  • 2024无偿保管他人财物保管不善被毁需要赔偿吗
    一、无偿保管他人财物保管不善被毁需要赔偿吗1、无偿为他人保管财物,保管不善造成财物损毁的,如果无偿保管人没人重大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人赔偿责任】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对无偿保管人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对无偿保管人责任的认定可以采用两个标准:一是采用较轻的注意义务标准来认定保管人的责任。这就是说无偿保管人所负有的保管义务应比有偿保管人为轻(如果有偿保管人应负与处理自己的事务同样的注意,那么无偿保管人则应负一个一般人所应负的注意义务即交易上必要的注意)。因为一个合理的普通的债务人在处理自己事务时总是比处理别人的事务更为谨慎、小心。二是在责任的承担上,应当考虑无偿保管的因素而减轻保管人的责任。换言之,无论保管人应负何种
    2023-12-06
    377人看过
  • 未成年人盗窃物品被拘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未成年偷东西拘留:1、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对盗窃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3、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不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拘留五天。未成年打架斗殴一般拘留几天一般会处以十天的拘留和罚款。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023-07-06
    79人看过
  • 未运走即被发现的盗窃:物品盗窃未遂
    盗窃物品未运走即被发觉,已经完成了盗窃行为,物品已经得手的属于既遂,不是盗窃未遂。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盗窃未遂能构成犯罪吗盗窃未遂和既逐都是犯罪,二者是犯罪的不同阶段。盗窃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盗窃既遂是指完成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06
    430人看过
  • 无偿保管物品丢失可以索赔吗
    2005年1月1日中午,王某驾驶桑塔纳轿车到兰州灶王爷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灶王爷)就餐,餐后因醉酒不能驾车,把车停到了灶王爷的院内。2日凌晨,一名男子说来开车,保安就把大门打开,随后,那名男子把王某的车开走了。2日中午,当王某来取车时发现车没了,遂向警方报案,并与灶王爷协商赔偿事宜。灶王爷认为,王某停车时并没有交费,自己属于无偿保管,而且在此期间并没有出现重大过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而王某则认为,虽未付费,但灶王爷并没有拒绝自己停车,灶王爷在具体看管的过程中出现过失,才导致自己的车丢失,所以,灶王爷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协商无果,王某将灶王爷告上法庭。【提示】尽到义务不赔【法律解答】兰州市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虽然王某停车没有交费,而且双方也没有任何关于停车问题的约定,但双方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灶王爷作为保管人,让无关人员将车盗走,且不能证明自己在这一过程中没有重大过失,因此,灶王爷
    2023-04-23
    436人看过
  • 房子被盗物业该不该赔偿?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而言属于有偿委托合同。导致业主家中财物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财产赔偿责任。考察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是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物业公司对业主专有部分内财物保管、报警系统管理等内容;物业公司是否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职责,是否存在过错。只有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谨慎勤勉义务,其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租户损坏房子该不该赔偿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
    2023-07-25
    356人看过
  • 无偿托管的物品丢失,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详情需依实际情形而定。若服务属免费性质,在通常情况下,由于保管者疏于照看,致使保管物品遭受损失或毁坏时,保管者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当保管者能举证表明自身并未存在重大失误之时,则无需担负起相应的损害赔偿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4-07-25
    340人看过
  • 保险赔不赔付托运费
    法律综合知识
    货物在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转运费,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保险的主要职责是为货物因交通意外事件而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提供保障,包括但不仅限于损伤损坏、替换修复以及保修费用等方面。因此,保险公司对货物在转运过程中产生的诸如转运费、卸货处理等相关运输费用并不予以赔付负责。此外,保险公司还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车辆损失及第三方责任不予理赔:如酒后驾驶、吸食毒品或使用药物麻醉导致的车辆损失;以及由上述行为引发的第三方责任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04
    392人看过
  • 车险合同:车内物品被盗全车盗抢险不赔
    时下,给私家车上保险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此举不仅可以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而且能在心理上增加一份安全感。不过,有些车主由于保险意识不强、专业知识较少,投保车险难免走入误区,以致日后理赔时影响到自身权益。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众所周知,保单是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有效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一旦生效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投保时,不论投保人还是保险人都须如实告知对方实情,这不仅是基本的业务程序,也是保险条款的硬性规定。车险投保同样如此,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会讲清现有车险种类、保险期限、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额如何确定、发生事故怎样赔偿、附加险种的责任范围等。而对于车主,就车辆的车龄、品牌、车况、事故记录和车主的驾龄等,投保人均应如实告诉保险公司。尽管内容听来繁琐,实际上车主认真阅读保单或宣传材料就会一目了然。只要诚实地履行上述告知义务,今后就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使自身权益得到可靠的保障。知情方能维权
    2023-06-09
    95人看过
  • 物管纠纷摩托车被盗难取证败诉
    今年3月底的一天晚上,无锡市民马先生将摩托车停放在小区车库中,哪料,摩托车次日就不见踪影。马先生和小区物业沟通多次,马先生认为摩托车停放车库,交纳了停车费,物业应对他的摩托车进行赔偿,但是物业屡次拒绝。无奈之下,马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因为是老新村,小区里没有监控系统,是由管理员24小时看管,平时只是对车辆出入进行一般询问,而没有进行严格的查验登记。马先生认为摩托车被盗是车库看管员没尽到职责,自己每月按时交纳停车费,双方存在车辆保管合同,而物业公司对此并没有理会。索赔无果,马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因摩托车失窃造成的车辆损失7000元、市区通行证损失3000元、交通费1133元,三项共计11133元。马先生的邻居张先生出庭作证,表示马先生失车的晚上,自己下楼买香烟时,在小区西面的大门口看见马先生开车进车库。当时是从楼上下来到大门口,看见未戴头盔的马先生开车的背影。但是
    2023-06-10
    234人看过
  • 盗窃物品未运走即被发觉是未遂吗
    因为外在原因未产生犯罪结果,是属于的未遂。在认定盗窃罪既遂与未遂时,必须对财物性质、形状、体积大小以及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综合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如戒指、项链)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入口袋、藏入怀中就足以使被害人对该财物失去控制,为既遂;但对于体积较大的财物(如彩电、洗衣机),一般只有将该财物搬出商店,才能认定为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n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12-24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家里被盗物品保险赔偿怎么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根据保险公司关于家财保险的规定,入保后一旦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失窃案,造成入保财产损失,按保险规定定损予以赔偿后,失窃保险财产的权益已转让为保险所有。因为这些财产已经得到了合理的赔偿。日后如果找回这些失窃的财产,作为投保户,应当履行被保险人的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取走,而不得将这些财产私下据为己有。如若据为己有,被发现后不仅要如数返还,还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如果投保户对失窃后又找回的财物情有独钟,希望
    • 托人保管贵重物品被不小心损毁怎么赔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5
      保管人有重大过失的,那么需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是按贵重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不过,如果托管人未声明是贵重物品,那么物品遭到损毁、灭失的,保管人可以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 我摩托车被盗,物管要赔偿多少损失?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我摩托车被盗物管要赔偿多少损失? 我们是回迁小区,因为车库小放电动车后,摩托车就放在地下车库公共地方,在放车的同时有三四辆摩托车,在11号晚上我车被盗,也报警啦,当时是晚上六点多钟被盗,我也看过我们小区的围墙有的都倒拉,物业也没有及时修补,保安夜间还会睡觉,和别的小区比,我们的保安责任心很差,还有就是我们小区一半有监控一半没有,就连大门口都没有监控,我的车被盗要想查,又没有监控直接就没有办法查,
    • 未交物业费被盗小区物管赔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5
      没交物业费后,业主的自行车被盗时,能不能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公司有重大过失的,业主可以主张赔偿。
    • 无偿保管,家中被盗,保管物丢失,保管人需要赔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1
      无偿保管对保管物的灭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