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42:10 303 人看过

1、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出现瑕疵,仍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

3、《劳动法》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依据民法理论,一般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四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这四项一般需要原告进行举证证明的,但由于侵权案件的特殊性,某种侵权构成要件事实对权利主张者证明难度比较大,法律规定以下八类案件,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1)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2)高度危险作业:高度危险物的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环境污染: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高空坠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就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缺陷产品: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共同危险:侵权人就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就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行为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倒置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如何规定举证责任的倒置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024-05-05
    373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什么诉讼
    一、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什么诉讼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以下诉讼: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有: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情形。3.由侵权人负责举证。4.侵权人举证的目的,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5.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无过错或者第三人无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三、举证责任倒置是不是可以适用在医疗纠纷中《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已
    2024-01-08
    380人看过
  • 适用我国侵权责任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诉讼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这些侵权诉讼包括:(1)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2)高度危险作业:高度危险物的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环境污染: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高空坠物: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就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缺陷产品: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
    2023-02-15
    317人看过
  • 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是什么
    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
    2023-06-13
    366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倒置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果专利涉及的是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则由被告承担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举证责任,这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正确理解和运用举证责任的倒置必须弄清两个问题。一、倒置是否意味着原告可以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二、如何处理举证与保护被告商业秘密的关系。按照中国的诉讼实践,举证责任的倒置并不是说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相反,原告首先要证明其享有专利权,被告制造的产品与使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相同,而且该产品是新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判断是否为新产品的标准不同于授予专利权时所要求的新颖性标准。只要产品于专利申请日前从未在本国市场见过,就可以认为是新产品。另外,是否为新产品,对原告的举证要求不高,一般情况下,只要在专利文件中提到是一种新产品的制造方法,或者在诉讼时有初步证据证明是一种在申请专利前市场上未曾见过的新产品即可。在诉讼实践中,有的被告以其实
    2023-06-07
    496人看过
  • 怎么理解民诉举证责任倒置
    一、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出现瑕疵,仍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三、劳动法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
    2023-04-25
    397人看过
  • 不得不知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一、《公司法》中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为兼顾一人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一人公司的对外债务推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股东反证其个人财产是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这样,既坚持了一人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受的是有限责任的待遇,而且对待债权人的利益也实现了公平公正。二、在侵权诉讼中对于实行过错推定、因果关系推定、证据难以收集以及妨害举证的,实行举证责任倒置。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
    2023-04-28
    6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原则的原因是什么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所提出的特定事实主张(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由被告就该事实主张承担否定其成立的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倒置的原因,即被告(行政机关)承担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的原因是: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是依法行政原则的应有内涵。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不仅要实体合法,而且程序也应合法。被告有充分的举证能力。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符合大陆法系“主张消极事实的人不负举证责任”的原理。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还有立法政策上的考量和行政导向方面的意义。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出发,摆在立法者面前的惟一合理的选择是设置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推定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所具有的行政导向方面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使其严格遵守
    2023-03-04
    239人看过
  • 在处理消费争议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在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让主张权利的相对人承担举证责任。通俗地说,就是让被告举证。在我国诉讼制度中,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况。在一般消费纠纷中,消费者负有举证责任。目前,多数时候消费者仅凭一张小小的信誉卡来举证。让消费者提供信誉卡充当证据,至少有三点值得考虑:一是信誉卡目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证据,信誉卡丢失或内容含混就有可能成了无合同即无责任的不公平局面;二是只规定消费者提供证据,是举证责任分配不公的一种表现,经营者可能就会袖手旁观;三是经营者掌握着商品信息,而信誉卡却无法充分注明,它会造成信息的不对称。如地板和家具使用的油漆就可能含有超标的有害成分,石材放射性超标等。对这类商品的举证,消费者是无能为力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具有专业知识的经营者拿出安全的证据,诸如商品的《产品合格证书》和《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等等。信誉卡在加工制作行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以我
    2023-06-07
    77人看过
  • 法律对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一、法律对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对举证责任的规定,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及时提供证据。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将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有: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
    2023-06-06
    131人看过
  •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包括什么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包括如下情形:(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八)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九)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
    2024-04-16
    3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实行证明责任倒置考量的因素有哪些?
    民事诉讼实行证明责任倒置考量的因素有:证据距离、举证能力的强弱、特别立法政策考虑、举证妨碍等,证明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法律有规定的特殊案件中,部分要件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不适应一般原则,而是适应与一般原则相反的分配规则来配置证明责任的方法。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有哪些?举证,是我们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我们在进行举证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原则的,要根据相应的原则来进行举证。其实,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中包括好几种倒置的情况的。那么,大家知道都是有哪些情形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情形,即法律直接规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张权利一方举证,而由另外一方举证的法律制度。1、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2023-08-04
    429人看过
  •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法律规定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后,不再适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出现瑕疵,仍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劳动法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
    2023-03-17
    378人看过
  • 如何理解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处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司法依据。该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有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明确了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这种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更好地体现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有些审判人员认为,依据该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在处于被告地位时,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患者或患者家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或片面的理解。该规定字面所包含的文义表明,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只是部分倒置,即医疗机构仅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至于患者是否在该医院就医治疗、有无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存在哪些损失、损失多少等,举证责任均在患方。并且,只有在患方举证证明上述
    2023-03-2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更多>

    #举证责任倒置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又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
    •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天津在线咨询 2024-12-17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哪些侵权诉讼? 根据短文分析,举证责任倒置不适用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而对于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以及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举证责任倒置适用。 具体来说,对于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对于高度危
    • 举证责任包括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
      在行政诉讼中一般由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承担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倒置诉讼举证责任的形成是什么意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一种事由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一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原则的例外。
    • 2024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名词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5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