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下班顺道买菜出事属工伤”不宜误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55:38 268 人看过

最高法院昨日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进行具体细化。对舆论关注的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解释称,关键是抓住合理一词。他以下班顺路买菜为例,说明合理路线的判定标准。不少媒体则以此为议程设置,在新闻标题中直接强调最高法院新规:下班顺道买菜出事算工伤。

不得不指出,这是一个极具诱导性的标题。从网上的评论和跟帖中看,不少网民已经对规定和赵大光庭长的说明产生了误读。规定要解决的问题,指向的是在审判中应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而不是给出一条新的规定,把下班顺道买菜出事也纳入工伤范围。

中国是个成文法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就是国务院制定并颁行的一份行政法规,也是最高法院这一规定的主要依据。最高司法机关虽然没有立法权,但有权对法律、法规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应用作出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规定的出台,主要就是为了在工伤认定的几个问题上,统一法官们的认识。

而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第14条第6款明确的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显然,并不是上下班途中顺道买菜或是干点别的出事了,就都可认定为工伤。工伤本意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上下班途中并不等于就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开车上班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是基于工作而产生的,因此可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

尽管如此,上下班途中仍然备受争议。2003年版的《工伤保险条例》原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均认定为工伤。但资方不满这一条款外延太宽,且交通事故已有交强险为后盾,再叠加工伤险不尽合理。劳方也不满这一条款外延太窄,因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而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的现行规定,导致了政策上的不平衡。双方博弈之下,2009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直接删掉了这一条。后又基于民意的压力,修正案对这一条款进行了折衷处理并最终获得通过。这种折衷表现为:一是将上下班途中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纳入了工伤范畴;二又为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侵害要纳入工伤规定了一个前置条件,即交通事故的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应当说,这一修改照顾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是相对科学和公正的一次修订。

《工伤保险条例》是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其任何条款最高法院都无权改变。但在现行法的背后,上下班途中仍然是一个难以认定的词。

最高法院基于司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细化上下班途中,正是为提升认定工伤准确度所作的努力。当然,这一问题并不会随着司法解释的出台而消失。上下班途中难以界定,用来权衡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又何尝好界定了?再好的规范,也无法穷尽所有的事实。工伤认定本就难度很大,大家就不要再以无意曲解或故意误读等方式来添乱了。(作者是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强险相关文章
  • 上下班途中伤害算工伤下班途中买菜出事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算不算工伤?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不仅保留了现行规定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还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担主责的交通事故或伤害,全都认定为工伤。这被广大劳动者视为新条例的“最大利好”。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实际操作中,“上下班”如何界定是一个不小的难题。而此次修订,并未对此作出清晰界定。金陵石化李步高,是一位从事企业工会工作27年的资深人士。他告诉记者,即使在他们这样易燃易爆的高危企业,出在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事故也不在少数,至少要占到百分之十几。关于上下班如何界定的问题,他说他们一般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如,关于地理位置,要考虑你家住哪里,到单位的必经之路是什么;时间上,要调查你是骑摩托车、自行车还是步行,根据速度推断你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位置是否可能。李步高举了一个例子,化工一厂一名职工,上小夜班,下午3点半是交接班时间。他在下午3:15左右,骑自行车快到厂区大门口时,突然
    2023-06-10
    418人看过
  • 下班后顺路买菜算工伤是有条件滴
    小张是县城工业园区一家工厂的职工。9月2日下午,小张下班骑车回家路过菜市街时采购了一些食物和蔬菜,刚出菜市场走上主街,即被拐弯的一辆货车刮倒,造成肋骨四处骨折,住院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交通警察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张因货车司机造成的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说法小张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得到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即:(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小张在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合理的路线,是日常生活工作中所必须的活动,符合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对于职工
    2023-06-09
    389人看过
  • 意外伤害下班买菜算不算工伤?
    一、意外伤害下班买菜算不算工伤?工伤新规下班回家买菜受伤算工伤。4种应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情况《规定》共10条,明确了各种用工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具体解释了工伤认定中涉及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并明确了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合理路线包括的范围也很广泛,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也属于合理的路线,也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活动。赵大光还举例称,比如下班了以后,你可以去父母家、自己家也可以去看看自己的孩子,这都属于合理的路线。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4-28
    74人看过
  • 员工下班绕道买菜时出车祸,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张某系某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被派遣至某社区工作。某日,张某下班后绕道到某菜市场买菜,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人社局认定张某为工伤,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区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构成工伤,驳回了公司的诉求。张某能被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5-06
    249人看过
  • 对于下班买菜工伤算吗
    下班途中买顺道买菜,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见义勇为受伤的可以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是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
    2023-02-17
    77人看过
  • 最高法明确4种工伤情形:下班顺路买菜出意外也算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广受社会关注,那这一次的细化解释,关键词就是合理两个字,四种情形围绕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合理时间,指的是上下班的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而合理路线的范畴,更是突出了合理这两个字。比如下班的途中顺路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都被认定为合理路线。突出合理性的工伤认定,将在今年9月1号起施行。
    2023-06-10
    154人看过
  • 工伤安全网不止为“下班买菜”兜底
    工伤保险规定虽然不可能穷尽所有具体情形,但条文越细才越能减少钻空子的机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相关发言人举例称,下班途中顺路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都被认定为合理路线。下班买菜出事也算工伤只是一种形象化的说法,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原文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司法解释针对的上下班途中也须同时具备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要件,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总体而言,本次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进一步缩小争议范围,以社会保险为工伤受害者兜底,更加体现了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善意。当然,下班买菜出事也算工伤这一通俗化的解读也有一些不同声音,比如有人认为,法律规定
    2023-06-09
    166人看过
  • 上班时批评下属下班后遇害属工伤
    上班时批评下属下班后遇害是否属工伤?工厂主管在工作中批评一名下属,次日午饭时间却被该下属杀死在食堂。两级劳动部门和两级人民法院对该主管遇害是否属工伤意见不统一,认定过程历经三年多时间。近日此案终于尘埃落定,该主管遇害被认定为工伤。案件回顾:主管批评下属后遭其杀害四川省巴中县人李雍原是东莞长安华高电业制品厂聘请的总务主管。2006年4月13日18时许,李雍到该公司保安员训练场所给全体保安员开会。保安员张忠伟因出言顶撞而遭到李雍的批评。第二天中午12时许,李雍在公司食堂就餐时,被张忠伟用铁水管猛击头部,李雍当场倒地。张忠伟紧接着又朝李雍的枕部等处猛击,后被工友制止。李雍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9月12日,张忠伟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工伤认定一波三折李雍的母亲吴文莲向东莞市社保局申请工伤性质认定,该局2006年5月23日作出非工伤认定。吴
    2023-06-05
    431人看过
  • 下班路上买菜受伤是否算作工伤?
    不能确认为工伤。认定工伤的要素包括发生伤害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并且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本人无责任的。“下班途中买菜”,只是符合“合理的上下班途中”这一要素而已,能否认定为工伤还要看是否同时满足另外要素。午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管理方存在过错,可以据此与企业协商赔偿问题。但不属于工伤范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2023-07-04
    383人看过
  • 下班途中顺路买菜或者接孩子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能,一般来讲,只要职工所走的路线和所花的时间不是太违背常理,不是明显的不合理,就可以认定为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下班途中顺路买菜或者接孩子,仍应认定为是合理的下班路线,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上下班途中意外摔伤是不是工伤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不小心摔倒不是工伤。交通事故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具体情况如下:1、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2、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且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二、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合理的上班路线中发生非劳动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算工伤。合理上班路线是指下列情况: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
    2023-04-01
    422人看过
  • “下班买菜算工伤”只是一个开始
    据报道,最高法近日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解释,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连日来,上述这则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下班买菜算工伤解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并引发各方热议。上班族感觉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自然举双手赞成。而企业经营者则在某种程度上感觉到了一定的压力,不仅由于这样的一个新规定可能要增加工伤赔偿费用的支出,而且以后还要更加主动地为职工办理、缴纳工伤意外保险。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都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纠纷,并非没有法律法规可依,而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不够具体,容易导致劳资双方在理解上出现分歧。此前《工伤保险条例》中已经有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意
    2023-06-09
    364人看过
  • 下班买菜摔伤工伤认定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班买菜摔伤是不可能被认定成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2023-06-28
    364人看过
  • 下班绕道与友会餐遭遇事故不属工伤
    职工伍某与单位约定的下班时间为下午5:30,前不久,男友约伍某下班后绕道到男友单位会合,然后一起去吃饭。晚饭后8:30左右,伍某回家途中被高某驾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也已赔偿全部损失。当伍某以系下班途中遭受伤害,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时却被拒绝,社会保险部门也驳回了伍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法院同样认为伍某不构成工伤。这是为什么?法律人士解析,伍某的情形确实不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即表面看来,伍某在下班之后,因高某的全部责任导致伤害,完全可以在高某赔偿之后再要求公司给予工伤待遇。但问题在于伍某的情形因不属于上下班途中而不构成工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已将上下班途中界定为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
    2023-04-25
    63人看过
  • “下班买菜受伤”认定工伤法院:必须是交通事故
    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按照规定,上下班途中买菜受伤也为工伤,很多市民误解读为下班途中买菜摔倒也为工伤,其实并非如此。8月29日,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姚国文向记者解释,上下班途中受伤四种情形认定为工伤的前提,必须是交通事故,且伤者不负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市民下班途中买菜摔倒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案例解析市民下班买菜摔倒受伤没算工伤市民冯先生在一家公司上班,去年冬天,下班买菜时因路滑摔倒受伤。出院后,冯先生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未予以认定。冯先生不服向水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工伤。法院审理后,认为冯先生虽然是下班途中受伤,但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于是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水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姚国文:《规定》发布后,社会上很多人误解为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事故都可认定为工伤,其实是错误的。符合《规定》四种情
    2023-06-10
    283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强险
    词条

    交强险的保险内容是发生意外事故时的车辆或者人员的损失。凡是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更多>

    #交强险
    相关咨询
    • xx院是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2014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上下班路上买菜受伤算你误读了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2014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这条规定,继而“上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之类的提法在网络上出现,也迅速成为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但也让很多人产生了误解。据介绍,最高法的解释只是确认上下班途中买菜属于“合理路径”,可以界定为“上下班途中”。但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还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
    • 舅父下班买菜出了车祸,想知道下班买菜算工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①对于“合理时间”的范围,他指出,上下班有一个相对确定的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但是大部分时间是比较确定的,也是有例外的情形,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正常的时间段或者偶尔的例外时间段都属于合理时间。 ②对于“合理路线”的范围,赵庭长举例如下,“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
    • 下班途中买顺道买菜,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下班途中买顺道买菜,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见义勇为受伤的可以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是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 下班顺路买菜发生意外算不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工伤分为两类:工伤和视同工伤,其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