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后离婚土地补偿款问题可以分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20:23:33 301 人看过

外嫁女,在离婚土地补偿款上是否可以分得应当根据户口来认定,如果户口也已经迁出,那么是无法得到土地补偿款的。由于土地是依据当地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的,那么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也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对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只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就应当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请求权。如果土地被征用而又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作为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处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当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权。人民法院审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时,不能轻易否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方案,更不能直接代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出分配决定。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依法成立的村民自治组织,代表村民管理集体财产,是村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民主议定的原则,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而作出的分配决定或方案,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人民法院应当尊重集体组织的自治权。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原则、办法、决定和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当依法作公正的判决。

(二)必须贯彻平等原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属村民集体成员共同享有。所以,来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收益,属于全体村民征地补偿款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由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平等参与分配。分配不等于平均分配,而要结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笔者认为,享有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分配权的原告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前即具有被告的合法户籍关系;二是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前即长期在被告村里生产生活;三是参加被告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民主政治活动;四是在原户籍单位不享有任何土地利益,方可依法认定为其具有被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样既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同时避免了农村集体的利益被空挂户、两头占等情形的恶意侵犯。

(三)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实际生活中还存在某些妨碍妇女行使平等权利的消极因素,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某些城乡结合部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发放征地补偿款中,歧视、剥夺出嫁女及其子女的村民待遇,不发或少发土地补偿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仍被绝大多数农民、农村干部,甚至部分街镇基层干部视为制定出嫁女政策的依据。征地补偿款作为征地部门对被征收地的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损失的一种价值补偿,出嫁女应当得到同等的补偿份额。

二、农村拆迁了,村里规定出嫁女不给安置,合理吗

村里面规定外嫁女没有经济补偿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外嫁女在征收决定作出时具有农村经济集体成员资格,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决定相关文章
  • "外嫁女是否具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根据其户口是否迁出判定。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如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同样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外嫁女户口迁出还有宅基地继承权吗关于外嫁女户口迁出是否有宅基地继承权的问题,首先是否有继承权与性别无关,主要看户口。关于宅基地继承权,其法定继承人能继承的不是宅基地,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因此如果女儿将户口迁出农村,那么就不再享有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
    2023-08-15
    240人看过
  • 外嫁女的子女能否参与分配征收土地补偿款
    [案情]原告李某等21人均为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丙州村外嫁女的子女(不属于入赘的子女),其户口均落户在该村。2006年8月,丙州村的土地、虾池被征收而获得相应补偿款。丙州村委会以原告李某等21人为外嫁女的婚生子女为由,拒绝分配给他们土地补偿款。李某等21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分歧]对该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支持原告的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应驳回上述21个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一是该方案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范畴;二是该方案反映了村民的自治情况。[评析]该案处理的关键在于原告李某等21人是否取得被告同安区西柯镇丙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是否属于同安区西柯镇丙州村的村民。笔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其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原始取得;二是加入取得。原始取得
    2023-06-05
    316人看过
  • 外嫁女的拆迁补偿问题探讨
    一网友咨询:我本来是河南洛阳的女孩子,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现在的丈夫,丈夫是河南郑州人,我们是在三年前结的婚。双方当初结婚得比较匆忙,由于突然怀孕了所以只领了结婚证,酒席还没办,因此自己的户口也没从洛阳老家迁到丈夫郑州的地方上。一年前娘家在洛阳老家的两栋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款按人口补偿,但是我的哥哥说我已经外嫁了,不能得到补偿款。这是真的吗?外嫁女真的没资格得到娘家的拆迁补偿款吗?从法律层面上说,无论是否结婚,男女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例如平等地享有继承权。因此,以女儿嫁人为由拒绝给予女方拆迁补偿款这一做法是不正确的,可以说,男方娶媳妇、女方外嫁等不影响房屋拆迁的补偿。那么是什么因素可能导致外嫁女的不到娘家的拆迁补偿款呢?根据土地或房屋的类型、所处地段、当地的物价经济水平、人均收入、人口数量等不同,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有所差异。不过现在大部分房屋拆迁是按照房屋面积的大小对房子的所有
    2023-07-02
    206人看过
  • 离婚改嫁未迁户口可以拿到土地补偿款吗
    离婚改嫁土地补偿款是否能拿冯-花于1992年3月28日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塔市村委会大园村村民张-亮登记结婚,1993年12月生育一名男孩。1998年1月1日,大园村与冯-花的家婆林*娃签订承包合同,将3.5亩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林*娃,承包期限从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冯-花是该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之一。但是,该承包合同签订才一周,同年1月7日,冯-花与张-亮因感情不和选择了离婚。2000年1月12日,冯-花与澄迈县老城镇马村社区居委会的马家秋登记结婚,但户口仍留在大园村未迁出。2014年7月,大园村的集体土地被征用,同年8月4日大园村按照村里通过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向该村农业户口成员每人发放征地补偿款31000元,而以冯-花已出嫁为由拒绝分配。改嫁女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冯-花出具《证明书》证明自己从大园村出嫁后,在现任丈夫处未参加土地承包,未获得土地征
    2023-05-03
    90人看过
  • 因能多分土地补偿而结婚,离婚后能要求获得土地补偿款吗
    (一)基本案情2011年农历六月,张某和陈某经人介绍订婚,因张某所在生产组要分土地补偿款,张家为使家庭迅速“添丁进口”多得补偿,张某和陈某在交往不到一个月的情况下即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三天,张某继续到外地上学,陈某在张家仅住了几个月就回其娘家居住。其后,陈某因向张某索要生产组每人发放的土地补偿58700元而多次发生争执。2013年,张某以夫妻相处时间较短,双方无感情基础为由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在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二人离婚。离婚后,陈某要求张某父母返还自己的土地补偿款58700元,张某父母以办理结婚、待客、买家具钱已经花完的理由拒不交出。多次索要无果后,陈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父母再次诉讼至法院。(二)裁判结果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土地补偿款是陈某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陈某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张某父母辩称的该款全
    2023-06-04
    458人看过
  • “外嫁女”不得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村规合法有效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应该由村小组依法协商确定,但外嫁女如果在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得分配征地补偿寺的村规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外嫁女是否有权分割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
    2023-06-24
    9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收决定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征收的决定。 征收决定是政府实施征地和拆迁的必要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征收决定中,需要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和方式等事项,并征... 更多>

    #征收决定
    相关咨询
    • 外嫁女离婚后土地补偿款申请后会不会得到补偿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
      首先一点,要看离婚时户口是否没有迁出; 其次,要看土地补偿款的补偿对象或者说你是否有被占用的土地的所有权。比如说,你婚后户口迁到男方家并因此分得一亩耕地,而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现在这片耕地被占用了,那你就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另一种情况是,你的户口没有迁出,但被占用的土地所有权是男方的,这种情况你无权分得土地补偿款。如果被占用的土地所有权为你和男方共有,并能提供有力的证明,你可以分得部分土地补偿款。
    • 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外嫁女能否参与征地拆迁补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一、如果嫁出去的女儿在婆家方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应参与村里的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二、如果在婆家方取得了土地承包权,则不能参与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三、如果户口迁出了,而村里制定的的分配方案按户籍人口分配,则失去了参与土地征收补偿的分配的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
    • 外嫁女户口所在地土地征收,水田款,外嫁女可以分到这笔补偿费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
      只要是还有你的承包地,并且外嫁女在婆家没有分得土地,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获得补偿款。如果出家后婆家给你又分了土地,那么就不能在娘家那边享受补偿款。
    • 外嫁女能分配土地补偿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地方不一样政策也不一样。应该有补偿,地是你的
    • 农村土地补偿款离婚后可以得到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1
      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出的,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由于不具有被征收村集体的户口,所以是没有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