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县管权限养殖用海海域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3 20:55:52 269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符合《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06〕24号)关于免缴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相关规定;(2)在收到《海域使用金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

二、办理材料

需提供原件核验真实性

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证明材料等

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与原件校验一致,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包括减免理由、减免金额、减免期限等内容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南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

2.受理

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对于审批通过的,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同意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减免的批复》;审批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4.监督检查配合

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具备减免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做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无法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

对于审批通过的,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同意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减免的批复》;审批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4.监督检查配合

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东段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0年)

全文条款一、由县(市)直接报省审批(审核、核准)、报市备案事项目录(176项)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的通知》(2010年)

全文条款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财政局(委)、海洋与渔业局:

2006年以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先后印发了《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财综〔2006〕24号)、《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8〕71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海域使用金依法免缴的政策和审批程序,各级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范了海域使用金免缴行为,但也存在审批程序过于繁杂等问题。根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用海单位和个人,决定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

(一)将用海单位和个人申请免缴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金,按中央和地方分成,分别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调整为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审查批准。同时,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将批准免缴海域使用金文件抄送项目用海所在地省级或者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查。

(二)将用海单位和个人申请免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海域使用金,按中央和地方分成,分别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调整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批准免缴海域使用金文件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备查。其中,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免缴海域使用金文件同时报相关省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养殖用海单位和个人申请免缴海域使用金,继续由批准项目用海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建立海域使用金免缴台账

各级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海域使用金免缴台账,逐笔记录项目用海名称、用海类型、用海面积、免缴金额、批准免缴海域使用金的依据、批复时间等信息,并汇总年度海域使用金免缴信息,报上级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同时在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中录入海域使用金免缴信息,在年度海域使用公报中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海域使用金免缴的监督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财综〔2006〕24号文件、财综〔2008〕71号文件审批海域使用金免缴事项,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免缴海域使用金。同时,要自觉接受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对于违反规定批准免缴海域使用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补收应当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财综〔2006〕24号文件、财综〔2008〕71号文件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一条减免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按照审批项目用海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备案。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10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收取的海域使用金使用的管理。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10年)

第五条下列项目用海,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

(一)除避风(避难)以外的其他锚地、出入海通道等公用设施用海。

(二)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用海。

(三)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经核实经济损失达正常收益60%以上的养殖用海。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10年)

第三条中央当年收取的海域使用金由财政部在下一年度支出预算中安排使用。

《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条:下列项目用海,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

(一)除避风(避难)以外的其他锚地、出入海通道等公用设施用海;

(二)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用海;

(三)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经核实经济损失达正常收益60%以上的养殖用海。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10年)

第十条沿海地区财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海域使用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海域使用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

第二十八条海域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

下列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军事用海;

(二)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

(三)非经营性的航道、锚地等交通基础设施用海;

(四)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

下列用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减缴或者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公用设施用海;

(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三)养殖用海。

《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

第二十九海域使用金由批准用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上缴财政,主要用于海域的规划、整治、保护和监督管理。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海域使用金,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海域使用金标准和征收、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三十六条下列用海,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减缴或者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公用设施用海

(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三)养殖用海。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阳西县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审核办理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
    2023-05-28
    190人看过
  • 海丰县海域使用权的审核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依照该法有关规定,明确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项目用海的审批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项目用海审批权限《海域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由国务院审批:填海5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围海1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7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国务院审批以外的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以下原则规定:(一)填海(围海造地)50公顷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用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审批权不得下放。(二)围海100公顷以下(不
    2020-01-06
    376人看过
  • 台山海域使用县级审批项目审核办理在什么地址
    一、办理地点台山市台城镇上朗路22号二、办理时限20(工作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4)审查。部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领
    2023-05-28
    116人看过
  • 南澳县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的取水许可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但下列情形除外:(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二百立方米以下,以及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年取地表水十万立方米以下的;(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二、办理材料加盖取水单位或个人印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取水单位或个人印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加盖取水单位或个人印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复印件。若水源取自水库、灌渠等水利工程或自来水、
    2023-12-10
    100人看过
  • 依法免缴海域使用金
    (一)军事用海。(二)用于政府行政管理目的的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包括公安边防、海关、交通港航公安、海事、海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监测、渔政、渔监等公务船舶专用码头用海。(三)航道、避风(避难)锚地、航标、由政府还贷的跨海桥梁及海底隧道等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用海。(四)教学、科研、防灾减灾、海难搜救打捞、渔港等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第五条:下列项目用海,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一)除避风(避难)以外的其他锚地、出入海通道等公用设施用海。(二)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项目用海。(三)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经核实经济损失达正常收益60%以上的养殖用海。三、土地出让金标准是怎么计算的?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
    2023-03-20
    446人看过
  • 海域使用权的申请和审批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申请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海域使用申请书;(二)海域使用论证材料;(三)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依照本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海域使用申请,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下列项目用海,应当报国务院审批:(一)填海五十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二)围海一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三)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七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四)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海域使用权有哪些相关内容呢取得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获取海域使用权证书。2通过招标或
    2023-08-16
    345人看过
  • 南澳县渔业水域实施电力、爆炸、有毒物作业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1)因国家建设或科研需要;(2)指定的科研部门对渔业资源损害程度作出估算,赔偿相应的渔业资源损失。二、办理材料所有的申请文件和资料应加盖单位的公章.原件归档原件核查原件归档表明施工水域范围的相关图纸或材料。原件归档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执照、企业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核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南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其中2个工作日内,对电子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通过,并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限期补齐。予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需在3
    2023-05-09
    424人看过
  • 汕头濠江区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核办理时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地点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中国银行广澳支行后面)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濠江分厅(http://hjsp.st.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2.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其中2个工作日内,对电子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通过,并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电子版《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限期补齐。予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窗口等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3.审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同区财政局出具审批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同意
    2023-05-11
    72人看过
  • 廉江市铺设海底电缆管道海域使用权审核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具符合国家产业开发政策;2)符合海洋功能区划;3)符合沿海城市总体规划、港口规划和防洪规划;4)不妨碍海上交通、海洋渔业、消防救护、汛期行洪和海堤等海岸工程安全;5)所提供材料真实、齐全。二、办理材料项目所在地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审批海底电缆管道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并一次性提交《路由调查、勘测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所有者的姓名或名称、国籍、住所;(二)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单位的名称、国籍、住所及主要负责人;(三)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的精确地理位置;(四)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的时间、内容、方法和设备,包括所用船舶的名称、国籍、吨位及主要装备和性能。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指出除申请书外,要提交铺设海底管道工程对海洋资源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底电缆、管道的用途、使用材料及
    2019-11-03
    215人看过
  • 湛江市霞山区使用渔港水域进行捕捞、养殖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经营者持有主管部门审定核准的有关项目报告书;(2)经营者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3)不得妨碍船舶在港内安全航行。二、办理材料真实有效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公章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并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霞山区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霞山区
    2023-05-31
    352人看过
  • 湛江市霞山区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核办理有哪些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霞山区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霞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洋渔业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
    2023-05-28
    392人看过
  • 雷州围填海海域使用权审核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用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用海申请前,先取得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2、委托有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工作,编报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书;3、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涉海部门进行海域使用论证,评审通过后出具用海项目预审意见。(注:用海预审是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的前置审批条件之一。此条属于申请条件)二、办理机构雷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三、办理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公示材料包括项目用海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的相关材料原件包括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国防安全航运交通安全影响评估、利益相关者可协调性分析等,由相关资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需项目所在地海洋渔业部门加盖的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具的相关的风险评估报告例如:涉海部门相关
    2023-05-28
    134人看过
  • 台山围填海海域使用权审核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依照该法有关规定,明确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项目用海的审批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项目用海审批权限《海域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由国务院审批:填海5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围海1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700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用海。国务院审批以外的项目用海的审批权限,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以下原则规定:(一)填海(围海造地)50公顷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用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审批权不得下放
    2019-12-21
    252人看过
  • 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
    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一)养殖用海十五年;(二)拆船用海二十年;(三)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四)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五)公益事业用海四十年;(六)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除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外,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应当批准续期。准予续期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续期的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权客体范围中国新颁布的《海域使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中国《海域使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12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海南规划用地使用权免费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以及航道、锚地、防波堤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免缴或者减缴海域使用金。因港口建设项目填海形成的土地,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
    • 如何理解海域使用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24
      海域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对国家所有的特定海域排他性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和个人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二是招标;三是拍卖。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的申请被批准或者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务院批准用海的,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权人颁发海域使用
    • 什么是海域使用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什么是海域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 二、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海域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单位
    •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怎样办理使用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海域使用申请书; (二)海域使用论证材料; (三)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到县级以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如县海洋局。
    • 什么是指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渔业权的区别在哪里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8-25
      所谓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尽管海域使用者或从事养殖业或从事采矿业等,但使用者之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并不会因此而产生一般性差别;与一般农业不同,海洋养殖业属于工厂化经营方式的高效农业,其投资收益的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