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脱落损害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0:20:16 186 人看过

一、物品脱落损害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物件损害责任有下列构成要件:

1、存在物件致害行为。

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抛掷、索道崩断、物件表面剥落等。

2、存在被侵权人遭受损害的事实。

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物件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4、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入主观上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物件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物件损害责任有下列构成要件:

1、存在物件致害行为。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抛掷、索道崩断、物件表面剥落等。

2、存在被侵权人遭受损害的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物件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4、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入主观上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脱逃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逃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2、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观上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的情形。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等要素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2023-08-08
    473人看过
  • 物件损害责任的构成需要考虑哪些关键因素
    一、物件损害责任的构成需要考虑哪些关键因素1.侵权人存在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他人受到侵害;3.侵害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侵权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主观上有侵权的故意。二、物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1.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向其他对倒塌负有责任的人进行追偿的责任;完全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人损害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2.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有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堆放物倒塌致害责;在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中,道路管理部门的管理瑕疵责任;林木折断损害责任;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3.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在公共
    2023-11-21
    353人看过
  • 物件损害责任有哪几种
    物件损害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适用情形包括4种。1、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2、人工建筑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3、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4、树木倾倒、折断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一、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不同的侵权,其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
    2023-03-26
    156人看过
  • 法律责任有哪些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第一百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处以一万元以
    2023-04-28
    122人看过
  • 物品损伤人身的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2.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3.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施工工作应当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存在他人损害的事实;施工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施工人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7-06
    374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空坠物要怎么维权发生高空坠物时受损方应该首先保护好现场,对高空坠物对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进行拍照留并及时报警,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
    2024-04-10
    21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的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包括哪些1.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2.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3.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4.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纠纷;5.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6.林木折断损害责任纠纷;7.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物件损害侵权责任形态是什么侵权责任形态是指确定侵权责任在侵权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形式。由于承担侵权责任主体的复杂性,责任形态既有单独责任,又有多数人责任。在多数人责任中,又包括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按份责任等。1.连带责任。所谓数人侵权中的连带责任,是指数个侵权人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以聚合的因果关系表现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人,依法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加害人内部的约定而改变。加害人之间基于共同协议免除某个或某些行为人的责任,对受害人
    2023-09-04
    347人看过
  • 产品侵权的损害责任有哪些?
    1、所谓产品侵权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和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对于产品质量纠纷的赔偿义务主体不仅仅只有生产者、销售者,如果是运输者、仓储者造成产品的缺陷,那么运输者、仓储者也应是赔偿义务的主体。(一)涉及人身伤害的赔偿规定。相关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二)涉及财产损害的赔偿规定。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一、饲养动物侵权哪些情形需要赔偿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
    2023-03-22
    290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是哪些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有如下: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3、另一方没有过错;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1、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2、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4、离婚的发生且
    2023-02-24
    260人看过
  • 殴打他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打架成本太高,千万别冲动: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7-30
    412人看过
  •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成立需要哪些要件
    实施具体诊疗行为时因没有充分履行医疗注意义务而引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可以总结出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损害发生的场所必须是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者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而且是在医务人员进行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这里所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而医务人员则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从事医疗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且这些人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
    2023-03-21
    302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要件有哪些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要件包括:一、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环境污染从污染源来看,包括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粉尘污染、放射性物质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辐射污染等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多种多样。二、他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在环境污染侵害人身权中,受害人只能为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只能成为环境污染侵害财产权受害人。受害人所受的损害一般是对其生命健康权的损害,如因环境污染而滋生疾病,甚至丧失生命。三、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人身权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人身权损害是因环境污染行为使人的生命和身体受到的损害,也即生命被剥夺或受到威胁,或者人的生理机能受到损害。《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2-02
    181人看过
  •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三)不明坠落物致害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2023-02-04
    497人看过
  • 造成建筑物损害损害的民事责任分别有哪些
    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一、装修工程质保最低保修期是多久我国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质保期是: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二、什么是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款结算又称工程竣工结算书,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合同范围的变更情况,调整施工预算价格且符合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后,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价款结算,经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计算,以表达该工程的施工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文书
    2023-06-19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构成动物损害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7
      我国动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受害人故意,则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果是重大过失,则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 物件脱落损害责任纠纷责任承担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8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致害物件类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搁置物、悬挂物。非连带责任,而是由对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及搁置物、悬挂物
    • 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产品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产品责任侵权?(一)产品责任侵权——产品存在缺陷。所谓“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1、设计缺陷,指产品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2、制造缺陷,指产品在制造、加工过程中,因原材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的最终产品具有不合理的危险;3、指示缺陷,指产品设
    • 民法典的动物致害责任主要有哪些构成要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民法典动物致害责任构成要件主要有: 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指动物致害行为引起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动物致害行为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唯一原因,也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多个原因之一。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
    • 人身损害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22
      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因人身侵权行为而致受害人利益损失的客观事实。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没有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没有行为人的责任。主观上的故意和未充分尽注意义务的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