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子宫切口血肿是医生的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8 06:28:27 215 人看过

一、剖宫产子宫切口血肿是医生的责任吗

通常情况下,剖腹产即是通过剖宫术来进行的生产行为,发生血肿情况,院方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剖宫术是对于无法进行自然分娩的女性而言的一种较为普遍应用的生产方式,它的关键在于通过外科手术的手段将胎儿顺利取出体外,尽管用于顺产的孕妇不常采用此方法,但其亦有增补作用。

若在此剖宫术过程中医务人员操作出现失误,致使患者身体某部位血管破裂,则可能诱发血肿形成。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生在医院外救人失败造成死亡承担责任吗

医务人员由于过失而导致患者不幸离世时,其须承担的法律职责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医疗事故中的过失致人死亡现象,通常将被视为医疗事故的一种形式并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尽管过失致人死亡罪医疗事故罪均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威胁,但在犯罪主体的认定、主观过失的性质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量刑标准等方面,二者之间仍存在显著差异。

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并非出于主观故意,故其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相对于故意杀人等恶性案件而言较为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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