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哪几种?
a、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b、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d、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e、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f、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哪些情况下可以否认公司人格?
第一,法人人格的合法存在。法人人格否认制以法人合法取得的独立人格为前提,且不以完全否定法人人格为最终归缩。若法人无独立人格,法人人格否认便失去了所指向的对象。而法人人格之否认只是对投资者借法人合法外壳规避法律义务的否定,并非是对法人合法、有效存在的否定;这种否认仅仅赋予法人债权人追究股东或董事责任的权利,并未赋予其申请法人成立无效之权。
第二,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了公司人格之行为。任何法律关系都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必须由法律事实引起,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中,事件不能导致其产生,只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才能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的存在,既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前提,也是其适用的必要条件,这是否定法人人格而由股东或董事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行为基础。
第三,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实际损害是法人人格滥用的结果,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滥用的一个客观标准,这里的损害不仅指债权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丧失,还指债权人的应得利益落空;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地使公司财产失却招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其权利。只有行为人滥用法人人格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才有必要追究其法律之责;如果没有损害,则无需否定法人人格,只要通过行政的甚至刑事的手段去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即可,不必以民事责任形式来处理。
第四,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或公共利益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其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则不能胜诉。
第五,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定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虽然公司人格被否定后,要追究的责任非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主观过错仍是承担这种责任的必要条件。
第六,人格否认制度仅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可适用。因为,公司具有足够资产情况下,债权人因其利益已能获得保障,故无必要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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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会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4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有: 1、财产混同。 2、人格混同。 3、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4、利用公司法人格以规避法定的或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5、利用公司法人格为不法行为,如诈害债权人等。 6、实施不正当的控制,即一个公司通过对另一个公司在组织机构和财产制度等方面的控制而实施不正当的、甚或是非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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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 1、公司法人人格合法存在; 2、存在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 3、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在主观上存在过错; 4、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 二、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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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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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申请破产,哪些情况下可以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0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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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1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要件。滥用的主体限于公司股东,而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 (2)、行为要件。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3)、结果要件。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法官通常认定构成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 (1)、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的情况。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