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政府举行今年市领导第25场新闻发布会。广州市贡某某表示,2013年广州市总计征收了11.11亿元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各个区、县级市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支出。
谈医保:大病医保费无需个人承担
9月1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办法将正式实施,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将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其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医保基金报销70%。
大病保险实施后,个人缴费额度会不会提高?针对这一疑虑,昨日贡某某表示,不用担心,费用是不会转嫁给参保人的。大病医保的参保费为每人每年30元,无需个人负担,主要是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期档期或历年结余去承担。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城乡参保群众,最高可享受的保险费用可达36万元,比原来可享受的18万元增加了一倍。
据介绍,广州市实行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实施的大病保险,俗称二次保险。贡某某说,广州市从2001年开始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大病保险制度,2013年12月建立了低保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2014年9月1日开始将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至此,广州市大病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谈社会抚养费:去年征收了11亿
日前,广东审计厅审计长蓝佛安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审计结果,指出广东一些地方存在社会抚养费(又称超生罚款)征收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大等问题。对此,昨日贡某某在发布会上表示,据统计,2013年广州市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总额为11.11亿元,广州市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3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暂时没有发现社会抚养费标准不一、弹性征收的情况。按照上级的规定,广州市的社会抚养费主要用于各个区、县级市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支出。记者了解到,2013年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11.11亿元,约为2012年征收总额4.75亿元的2.3倍。
此外,针对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将社会抚养费的部分资金给失独家庭建设养老机构的建议,贡某某表示,已经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摸底,研究后有结果再发布进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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