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权利如何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01:51 152 人看过

根据权利行使的目的,可分为自利权和共益权。自利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证的权利、转让股份的权利、分配股利和红利的权利、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等。共益权是指股东在为自己的利益行使权利的同时,也为公司的利益行使权利,如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权利,请求法院宣告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前者是指普通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是指排他性特别股东享有的权利。特别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和优惠限制,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权利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利和非固有权利。前者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不能剥夺的权利,如特殊权利和共同利益权利。后者是指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可以剥夺的权利,自利权属于这种权利。前者是指股东可以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后者是指没有一定数量的股份就不能行使的权利,如请求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重组申请权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股东权利的分类是怎样的
    股东权的权利的分类具体如下:1、依权利行使之目的为标准,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和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同时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出席股东会并表决权、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权、请求召集股东临时会或自行召集权。2、依权利主体之不同为标准,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则是专属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有关特别股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优惠待遇限制等一般都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3、依权利之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的权利,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加以剥夺的权利,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利。一、上市公司是必须要有股东吗上市公
    2023-04-10
    262人看过
  • 股东权的权利的分类是怎样的
    股东权的权利的分类具体如下:1、依权利行使之目的为标准,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和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同时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出席股东会并表决权、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权、请求召集股东临时会或自行召集权。2、依权利主体之不同为标准,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则是专属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有关特别股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优惠待遇限制等一般都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3、依权利之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的权利;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加以剥夺的权利,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利。一、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两者没有
    2023-04-01
    219人看过
  • 少数股东拥有的权利分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保存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保存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列入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照股东名册的规定主张行使权利。但未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注意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这是股东主张权利的直接证据。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
    2023-05-07
    377人看过
  • 中国股东权利的分类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按照股权的形式,我国的股权可分为以下三类:(1)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依照《公司法》设立或者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财产不按等额股份设定,由股东按照约定的比例或者数额支付。因此只能转让股东的出资额。股东的出资也是一种股权形式。(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以股份为单位,股份以股份的形式表示。根据《公司法》,我国股票分为无记名股票和记名股票两类。1。无记名股票。指股票表面未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持有股票的人享有股票所代表的权利。根据《公司法》,所有公司都可以发行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发行对象具有不确定性。目前,中国不发行无记名股票。2。记名股票。记名股票是指股票表面记载股票名称的股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发起人和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向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未记名股票。事实上,在中国,记名股票是向公众
    2023-05-07
    379人看过
  • 公司股东权利的分类有哪些
    股东权益在公司治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正是为了获得股东的各种权益。这些权益有的是财产性质的,例如股东对公司盈利的分配权;有的是非财产性质的,例如表决权和知情权,其中股东的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权利,而股东知情权则不仅监督性质,并且也是股东行使财产权和表决权的前提。此外,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退出公司,即退出权。股东在根据法定程序退出公司之后,其权利义务也即归于消灭。第一类:原始权利或者说基本权利1、财产性权利:盈利分配权。2、参与性权利(非财产性权利):表决权。表决权又可以派生出召开股东会的请求权和对股东会决议的撤销权这两大权利。同样基于表决权,股东还享有提案权、质询权、对关联交易的审查权和选举、监督公司董事、高管的权利。3、知情权:知情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权利,是股东行使财产权和表决权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东知情权是股东分配公司盈
    2023-02-17
    417人看过
  • 股东权利主要分为哪几类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4、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
    2023-04-16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股东权利的分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1
      股东权利的分类如下: (1)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 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 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 股东权利分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股东权的分类:(1)根据股东权的内容,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利权是指股东以自身利益为目的行使的权利,如要求分红、分配剩余财产等。这种权利不需要其他股东的配合就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所以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等,一般需要与其他股东一起行使。自我利益主要是指财产权,共同利益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
    • 股东权的权利分类可以怎么分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4
      股东权的权利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可以统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比如查账权就是共益权。股东的权利是不能滥用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
    • 企业股东股份分配权利,股东的股权如何分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6
      股权分割是现在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导致股权分割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是集资合和人合双重属性的组织形式,这种特殊性决定其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股权转让限制少,在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时直接分得股份数额就可以,或者可直接按持有数量比例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则由于具有封闭性、股东人数上、下限的规定,决定了涉及分割股
    • 股东权利分类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2
      股东权利的分类: (1)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 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 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2)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