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中的主刑和附加刑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7:41:55
201 人看过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对吗
对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怎样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77人看过
-
减刑期间如何附加政治权利剥夺
331人看过
-
判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怎么适用
191人看过
-
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以及罪犯被判缓刑是否剥夺政治权利
217人看过
-
关于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并罚问题
444人看过
-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的具体执行规定是什么?
45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加刑
词条
#附加刑
最新文章
#附加刑
相关咨询
-
怎样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
-
-
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附加刑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
在判处主刑的同时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