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见到的“清零”式拆迁,名字就不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21:52:23 229 人看过

“清零式拆迁”是现下一些地方冒出来的“新名词”,从媒体报道来看,其突出的特点有二:一是强调“清零”,坚决拆、坚决迁,做到一户不剩;二是强调“整合、打包”,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控违拆违一体布局、推进,一石三鸟。

那么,这种“清零行动”的做法是否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和法治的基本精神呢?又会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呢?

▲新闻来源:红网时刻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指出,所谓“清零式拆迁”,如果只是一种政策宣导的标语、口号、提法,那么至少涉嫌宣传措辞不当;如果当真是落到实处就这么干的,那么基本上可以确信整个“行动”是违背法治政府要求、建立在违法行政的基础之上实施的!原因在于,此类行动的出发点就是错的,毒树之果结出来,很难无毒无害。

其一,在法治环境下,拆迁与“清零”不应划等号。

诚然,拆迁项目都是有目标、有任务的,但“清零”却是一个绝对的概念——拆得一户不剩,这叫清零,只要尚有一户矗立,就不能叫清零。

问题在于,要拆房就必须通过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下达征收补偿决定进而申请法院司法强拆的合法路径完成,这其中政府应当努力争取的是和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和谐征收,而不是主观追求走强拆的道路。

即使是合法的司法强拆,也是迫不得已下的一种选择,而不应成为政府一开始就拿来“震慑”被征收人的工具。

在广州、上海等地最牛钉子户的案件中,我们都能看到法治政府光辉下的和谐征收局面,最终被征收人还是选择了接受补偿搬家走人,这足以说明将协商、沟通放在首要位置在现实中是完全可行的。

而上来就谈“清零”,难免会让人质疑是否会客观上鼓动下面采取逼迁、骚扰、强拆等非法手段来完成任务,无数事实告诉我们这绝非危言耸听。

其二,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控违拆违分明是三件事,打包在一起有别有用心之嫌。

我们从中间那个一看便知,棚户区改造的首要意义在于解决群众的居住困难,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同时整治市容环境。

这和报道中所谓的“没有项目,就没有经济发展”的那类“项目”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那类“项目”如果需要用地,是应当走正常的征收程序的,必须给予被征收人市场价下的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理,“控违拆违”和前面两者之间更是没有直接、必然联系的,“控违”不等于“拆违”,更不等于“清零”;而“拆违”则是一个针对具体建筑所做的行政行为,与征收项目不应强行并行,否则就难免涉嫌“以拆违代拆迁”。

总之,上述说辞足以表明地方政府在作出决定时并未将法治、民生放在首位,而是将“清零”这一根本不符合客观规律的目标摆在了前面,其所可能带来的对法治的伤害,是值得引起我们高度警惕的。

事实上我们不难发现,相关报道中“没有项目就没有一切”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片面、偏颇的,明显存在简单粗放、大干快上式发展的印记,而这种发展方式早已被人们诟病多日。

“清零”的不当言词背后,自然有关于“项目”的迷信、依赖作祟。

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无论征收方如何“强硬”“坚决”,被征收人都要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坚决支持合法、为民的项目建设的同时,坚决运用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进行依法维权。

如果对补偿安置条件不满,或相关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得到落实,就应当蔑视前述“清零”狠话,用法律条文、国家政策狠狠的打击违法行政者的嚣张气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作为拆迁人你不得不知的拆迁法律流程!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
    2023-06-08
    246人看过
  • 你收到的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1、你收到的房屋评估报告合法吗?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是征收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屋价值直接反映在评估报告中,很可能直接影响被征收人能得到多少补偿。因此,房屋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在违法情况下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评估,可以想见,被征收人很难得到合理补偿。为了得到一份合法合理的评估报告,我们应该注意什么:1。被征收人不参与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择,所以评估报告是违法的大多数被征收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评估,然后他们会收到一份房地产评估报告,其实这是第一步在秘书给出的评估报告中是违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多数决定、随机选定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一款也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要通过协议选择。因此,被征收人在未选定被拆
    2023-05-31
    474人看过
  • 这样的维权高墙,在征地拆迁中你见到过吗?
    在棚户区改造类项目中的“围墙”逼迁,在明律师已经介绍过多起了。无疑,“出门就撞墙”的事情,在征收拆迁领域绝不止这一类。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抱定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近乎偏执地做着无望的抵抗。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该怎么做才能避免在维权中不断撞墙呢?维权高墙之一:过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外的其他“协议”在明律师曾多次讲过,征收维权是讲究一个顺序、逻辑的,通常而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且房屋价值评估完成后才能进行的步骤,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更是决定性的一步。签了,与没签,区别巨大,无需赘述。而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却仍然在征收方的种种政策游说下过早在一些材料上签字,尤其是所谓“先行搬迁拆除协议”“预征收协议”。这类协议本身缺乏明确的法规依据,政策性极强,且都是冲着尽早拆掉被征收人的房屋去的,对于被征收人的依法维权而言实在是大大的不利。事实上,即便是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这些协议,也不会影响
    2023-05-22
    232人看过
  • 拆迁房是老人的名字怎么办到自己名下
    一、拆迁房是老人的名字怎么办到自己名下?老人同意的才能办到自己名下,老人同意将房产赠送给子女的,办理房产证过户登记的流程是:1、签署接受赠与确认书;2、对赠与房产进行评估;3、办理赠与房产公证;4、缴纳税费;5、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拆迁房分割纠纷可以起诉吗?拆迁房分割纠纷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拆迁房分割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四、拆迁房分割纠纷的庭审流程有哪些?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
    2023-06-15
    315人看过
  • 协议拆迁的种种阴谋你见过吗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长期适用中的逐步深入人心,以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辅助性政策文件的长期实践,土地、房屋的征收行为已逐渐变得有法可依,至少是有规、有文可依。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安分的地方政府又将视线转向了对新概念、新名词的创设,即发明了所谓“协议拆迁”的新模式。那么,协议拆迁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在明律师为你逐一揭穿其中的种种阴谋……敲黑板划重点之一:协议拆迁,用心险恶首先明确一点,协议拆迁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换言之,翻遍各本法条,也找不出协议拆迁这么一个词来。这里所说的协议拆迁,是指与征收拆迁相对应的拆迁情形。即拆迁人为政府部门以外的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人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我们之所以说这一招“用心险恶”,主要理由有3点:第一,拆迁人是普通民事主体,意味着其拆迁行为不受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制和束缚,具有很大的自主灵活空间。譬如根据《国有土
    2023-05-22
    450人看过
  • 拆迁补偿谈不拢就强拆合法吗?
    拆迁双方就拆迁补偿没有谈拢的情况下,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
    2023-06-15
    281人看过
  • 你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房子就会属于你吗
    在结婚前,结婚双方往往会因为买房问题产生纠纷,尤其是房产证署名问题。那么你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房子就会属于你吗,从法律角度来讲还真的不一定,具体情况可以看以下的分析。A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法律后果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B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
    2023-05-04
    299人看过
  • 拆迁协议上有名字就是被安置人吗
    根据您提供的核心内容,动迁协议书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要是一样的。这是因为动迁协议书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代表了不同的权利和利益。动迁协议书上的名字是被安置对象的名字,而房产证上的名字则是享受了安置利益的人的名字。因此,两者必须保持一致,以确保安置协议的有效性和权益的合法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2024-01-05
    401人看过
  • 到底是谁拆了你的房子,你能弄得清吗?
    很多时候,委托人找到律师会说“我的房子被拆了,他们要我们搬走,腾空东西……已经有好多家都这样被拆了,政府太不讲道理了”,有些委托人一口咬定是政府,但你知道拆你们房子的具体是哪个部门吗?如果自己都不清楚都有哪些人参与进来拆了自己的房子,连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对象都不知道,那可就完全被拆房者压制住了。或许有的人会认为难道不都是政府拆的房子吗?不,一旦你这样认为那可就不对了,一定要扭转自己的观念。很多时候,拆你房子的机关并不一定有拆房子的权利,即没有拆迁权利的行政主体通过一纸文件就进行拆迁,这是严重违法的。根据拆迁项目分类:拆迁的主体在2011年之前还是很复杂的,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征收拆迁的主体限定在了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根据土地性质分类:关于征地拆迁,根据现行的法律依据,可以区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两种
    2023-06-25
    122人看过
  • 拆迁常见套路,你被“套路”了吗?
    拆迁已经遍及中国各地,而在拆迁中各种各样的拆迁手段也是让人叹为观止,不得不佩服行政机关快、准、狠的行政行为。当然,在边缘法律上和地方政策的指令下,其或多或少会损害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有违法理,拆迁户据此维权也应当得到支持。但是,在维权之前,拆迁户如果识破拆迁方的拆迁“套路”,那么会为后期的权益保护提供很大帮助,也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总结各地拆迁行政单位不谋而合的出现以下拆迁套路手段:套路一:先入为主,以政策为导向拆迁户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一般拆迁消息传出首先都是听到或是看到“__政府发布红头文件将__地列入了拆迁范围……”,而不是听到或看到“根据__条法律或相关法规规定,因为公共利益等需将__地列入拆迁范围……”。这样的文件或是指令给拆迁户的第一印象就是:噢,这是__政府根据党中央政策要干的拆迁事情,那么很显然的就是有纠纷就是找政府,当然也是政府说了算。没有人会想到这个事情跟法律沾
    2023-04-18
    60人看过
  • 以拆违的方式拆迁合法吗
    将合法的建筑当成违法建筑拆除的,是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违章建筑拆除程序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根据违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让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不自行拆除,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催告;经过催告之后仍不自行拆除且不进行复议或诉讼,执法人员可以进行强制拆除;在实施之前,需要出示证件,通知被强制执行人到场并且签字,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并且将物品清除出去,才可以进行拆除。二、违章建筑的赔偿是怎么赔偿的呢?如果是在批准的期限内拆除临时建筑物,是不会给予相应的补偿的。违法建筑商对违法建筑使用的材料拥有合法的产权。因此,并不意味着拆除违章建筑所用的材料没有得到补偿。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致使该临时建筑物不能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拆迁人在拆除违法建筑时,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标准对违法建筑者进行补偿。三、历史遗留在当地的违建怎样处理(一)允
    2023-03-29
    237人看过
  • 拆迁评估报告签字后,你能不能反悔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评估报告经被拆迁人和评估人签字后,一般不能回去,除非被拆迁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报告违法。二是有关法律法规第十二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被征收房屋的情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现场勘查记录,妥善保障被征收房屋质量。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提供或者协助收集必要的资料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调查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调查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第十七条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评估报告移
    2023-05-31
    86人看过
  • 企业拆迁补偿太低,你不签字就行?征收方的逼签手段多着呢
    第一,拆违式拆迁很多企业因为招商引资进入当地开展经营,土地和房屋手续是因为政府的原因没有办法办理。也有很多企业为了生产方便在厂区内超面积、超规格建设,这些都成了在拆迁的时候,被抓住的把柄。如果不签字,就会收到城管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不签字就要拆除违建。第二,税务稽查税务不规范是我国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的通病。平时,地方财政依赖企业的税收,因此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但是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企业无法再继续提供税收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如果同意补偿金额还好,如果坚决不同意,税务部门就会前来稽查税务,偷税漏税要求补交,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这种结果情况很多企业招架不住只能妥协签字。第三,环保检查环保是近年来国家重点管控的领域,成立了国家环保督察组到各地查处环保不合格的企业。很多企业在生产经营的时候排放不合格的“三废”,这也成了环保督查的时候重点。环保设施不合格、污染处理流程不
    2023-04-19
    170人看过
  • 拆迁合同书写名字还能改吗
    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拆迁协议的法律特征: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4、房屋拆
    2023-03-01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被拆迁不到期是不是就不签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13
      1、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 3、如果拆迁单位未达成协商,强制拆除的,其行为违法,被拆迁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 如果名字改成工零还会清为零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并不影响员工工龄的计算,只要这个公司仍存在。
    • 拆迁房签拆迁合同时就要说明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的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一、拆迁赔偿房如果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
    • 房屋是谁的名字拆迁协议不合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房屋是谁的,如果是属于你父亲的,那么是有效的。 如果签订的拆迁协议补偿不合理,那么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张签订的协议无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拆迁合同签字就生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一般情况下合同是从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开始生效,如果双方同时签字就好理解,如果不是同时签字的,应以最后签字的当事人签字时合同开始生效。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应是你在拆迁合同上签了字,而政府当时没有签字。现在这个合同是否有效,还要看政府是否在这合同上签字,如果政府事后签了字,那么这个合同就有效,否则,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