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是否可以共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30:59 149 人看过

个人可以把农村土地承包给其他人。农民个人之间可以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流转,流转的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

为满足对土地的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可以拿去承包。不过,农村土地拿去承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不过,农村土地承包属于个人还是属于家庭,主要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是采取一般家庭承包的的方式,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应属家庭所有成员共有,即便在权属证上只登记了户主的名字,也是不影响其性质。

如果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则属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其应属于个人所有。

不过,不管是给个人还是给家庭,承包方都要承担下面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另外,在承担相应的义务的同时,承包方还享有下面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另外,承包的时间也是需要注意的,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最后,现在农村搞土地承包都是依据法律严格规定进行的,所以,你要是有不清楚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2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什么权
    一、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什么权承包土地后,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对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最基本的法定权利,不受承包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的影响,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侵害。二、承包土地占有的权利是什么承包土地占有的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直接支配和排他地占有集体或国家所有但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权利。这种占有是实现土地使用、收益目的的前提和基础。占有的权利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的直接控制和支配,确保了承包人能够稳定地、排他地占有并使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三、承包土地使用及收益权详解1.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合理且有效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不仅限于传统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活动,还包括为农业生产而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如建造沟渠、修建水井等。2.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从
    2024-07-23
    494人看过
  • 土地转包后是否可以要回承包经营权
    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就同一块土地先后发包给李先生和张某确有违法不妥之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村委会与张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应当返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给李某。《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以后,发包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本案中李先生的承包土地经营权2023年才到期,村委会单方将李先生的2亩承包地发包给张某,收回李先生的部分承包地是违法的。而李先生在合同期限内转包的流转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并不影响原承包关系,流转的收益应归李先生所有。
    2023-06-15
    410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是否可以作抵押贷款
    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能抵押贷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等规定财产不得抵押。一、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的事项有:(一)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抵押合同需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履债期限、担保范围等条款;(三)土地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等财产不得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
    2023-03-10
    12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
    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人死亡时,集体可以收回土地。一、死亡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置?人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给予补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应担给予补偿。但是
    2023-02-26
    484人看过
  • 土地确权时,农村出嫁女可以享受土地承包权益吗
    土地确权时,农村出嫁女可以享受土地承包权益。出嫁女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仍然享有原居住地的承包地,如遇到征地拆迁,是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经营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承包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去世的,该承包人的家庭成员属于同一户口簿可以续包,该承包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子女的户口不在本村的,就不是该村村民,不能续包。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
    2023-03-19
    416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承包地转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的流转关系应当得到保护。有效流转的应当予以保护,不得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也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的流转关系应当得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转 包 的 相 关 规 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指承包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继续经营的行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其流转土地。2. 受让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并与承包农户协商一致。3. 土地流转收益应当归原承包农户所有,也可以按照双方协议或者法律规定进行分
    2023-09-08
    419人看过
  •  外嫁女是否还能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女性将她的户籍从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她就可以享有本村的土地权益。林地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继承人要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以支持。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被承包方要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女性将她的户籍从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她就可以享有本村的土地权益。林地户承包中,承包方继承人要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以支持。在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包方要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以支持。 " 外 嫁 女 土 地 承 包 权 益 如 何 界 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外嫁女在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情况下,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外嫁女享有土地承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如果女性将她
    2023-09-20
    247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最长可以承包多久? ?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一、土地永久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土地永久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具体如下:1、租赁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最长年限的,超过部分无效;2、如果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3、租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为土地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二、林地承包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04-10
    188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可以将所承包的土地变更吗
    一、土地承包人可以将所承包的土地变更吗1、土地承包人可以将所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变更。2、变更是指承包户之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的,或者错误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变更登记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2024-01-09
    5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可否建民宿?
    承包土地可以建民宿。但是,该种情况下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民法典补充土地承包合同可否无效《民法典》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补充土地承包合同有效:1、签订补充土地承包合
    2023-08-18
    413人看过
  • 承包期内的土地是否可以被收回呢?
    不能收回,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承包期间不得收回土地。一、户口不在本地还在村的土地证可以吗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有抵押的房产是否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有抵押的房产不能办理房屋买卖公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5、所有权有争议;6、未依法登记领取所有权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进行转让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
    2023-04-06
    336人看过
  • 流动土地是否承包
    流动土地是承包地吗?流动土地是一些地方为解决人地矛盾,减少土地承包过程中承包地调整数量而保留的土地,不是家庭承包,而是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或招标承包。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保留的流动土地,主要用于调整承包地或承包地以适应新增人口。因此,流动土地的承包期应该短而不是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流动土地原则上每年承包一次,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流动土地是一些地方为了解决人地矛盾,在第一轮土地承包中,除家庭承包外,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的耕地的一部分,减少土地承包数量或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的需要。这部分耕地自保留以来一直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重点之一。很多地方管理使用情况相当混乱,干部管理麻烦,干部使用被群众误解,流动场所信访求助案件和矛盾时有发生。近年来,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流动土地储备面积过大,合同不公、不透明,流动土地用于支付干部工资和集体债务,
    2023-05-31
    219人看过
  • 承包地可以土地确权吗
    承包地是可以确权的。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1、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充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备案手续。注意:农户不签土地承包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因缺乏有效的法律证据,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2、有异议的,应提交村民会议审议,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自决的方式,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农户家庭土地承包关系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2023-02-18
    457人看过
  • 国有土地证是否可以共同共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2015年3月起,全国停办旧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一、国有土地证申办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
    2023-03-17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平等共同使用是否享有土地承包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4
      平等的享有土地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
    • 土地确权是否可以以土地承包方式确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01
      将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意,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想要确权,会比较麻烦一点,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登记颁证。而且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目前是暂时不予登记颁证的。
    • 承包土地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针对这一问题,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农民依法承包的土地,做为承包人对土地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经营收益,亦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不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内,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方式流转获得合法收益,近似于
    • 承包方是否可以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
      土地承包,承包方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所以,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如果因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需要改变承包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 服刑人员是否享有土地承包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3
      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下列人员在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出生,且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二)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三)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四)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并实际居住,在原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无稳定非农职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