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公司解散未清偿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1:16:29 35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公司解散时未对债务进行清偿的,可以由相关的部门动用提取的保险金,清偿相应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外资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中国保监会指定的银行;保证金除外资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二十八条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内容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公司申请破产后会怎样

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效果。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

(1)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宣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就是破产人。所谓破产人,就是民事权利受到破产程序拘束的人。

(2)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成为由管理人占有、处分并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在归属、用途和处置方法上都服从于破产清算的目的。破产财产作为一个财产集合体,受到破产法有关规则的保护。

(3)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必须全部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由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重整程序经破产宣告转为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办理财产和事务的移交。破产宣告后,原则上应当停止破产人的业务活动。但是,继续经营有助于破产财产的保值增值,符合债权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许可。

3、对债权人的效果。对债权人来说,破产宣告使他们获得了行使权利的特别许可。在破产宣告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接受清偿。为此,破产法对破产宣告后的债权行使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即别除权人可以由担保物获得清偿。根据破产法第109条的规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别除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第110条进一步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因此,具备这些情形的别除权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后及时行使权利,以便参加随后开始的破产分配。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而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通过法定程序集体确定分配方案,由破产财产获得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企业解散应如何清偿债务
    一、企业解散应怎样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
    2023-05-04
    192人看过
  • 公司解散外债如何索要
    公司解散后,公司外债由清算组负责追讨,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一、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所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3-17
    157人看过
  • 未进行清算的公司解散后,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解散未进行清算处理如下:1、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责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不能参加诉讼,但此时公司尚未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资格依然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2、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被吊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存在,仍可参加诉讼;企业法人资格仍然存在,但解散后,企业失去了实际履行能力,债务由清算小组清算分配;3、不组织清算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相关机构不受理的;因此,债权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者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等。《中华人
    2023-07-05
    132人看过
  •  债务公司解散后如何解决?
    公司清算后,对外欠债可于公司清算程序进行偿还。按下列原则处理: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没有履行清算义务,而直接接收了借款人的全部财产,清算义务人应在恶意处分财产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清算后,对外欠债可于公司清算程序进行偿还。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清算义务人没有履行清算义务,而直接接收了借款人的全部财产,清算义务人能够证明接收财产范围的,清算义务人应在接收财产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义务人不能证明接收财产范围的,清算义务人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2023-09-24
    324人看过
  • 公司解散未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清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散时未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清偿的,由主要出资人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公司注销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是怎样的?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2、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
    2023-04-21
    335人看过
  • 债务未清公司解散之诉可以暂停吗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请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由于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应分配与公司的股东。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销之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6-01
    151人看过
  • 离婚时债务不能清偿如何处理未清债务
    一、离婚时债务不能清偿如何处理未清债务1.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2.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时哪些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三、对
    2023-11-06
    478人看过
  • 独资公司应如何处理对外债务?
    一人独资公司对外债务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料1、股东身份证2、法人简历一份3、公司联系方式4、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5、租房协议、发票6、经营范围注册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
    2023-07-06
    210人看过
  • 外资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1、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关于同意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决议。2、外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主管商务部门应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递交的有关申请文件之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决定。3、自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成立清算组,指定具体的清算组成员及其负责人。4、清算组成立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履行有关通知义务。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通知其全体债权人并向主管工商局登记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5、清算组清理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提出资产折价及计算方法,编制清算方案。6、清算组执行清算方案,收回和处置资产,并按照如下顺序承担有关费用和债务。7、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8、清算组应及时完成税务注销登记。简述外资企业解散程序企业提前终止经营需报送原审批机构。申报材料请参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1、依据条
    2023-07-25
    406人看过
  • 公司清算税务如何处理,股东能要求解散公司吗
    一、公司清算税务如何处理公司清算时有欠缴税费的,属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负责清偿,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申请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股东能要求解散公司吗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在实践中,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解散,就是股东之间协商一致后,自行按法定流程解散公司。二是强制解散,就是股东无法自行解散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强制解散公司。至于自行解散,就没有什么
    2024-02-07
    119人看过
  •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和清算业务
    每天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不计其数的公司在诞生,也有不计其数的公司在消亡。正常的新陈代谢是世界存续和发展的自然规律,适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人类;适用于自然人格,也适用于虚拟人格。当公司自愿或不自愿地将要永久性停止其业务活动时,它的解散和清算程序就将不可避免地到来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任务就是实现债务的公平清偿和公司剩余财产的公平分配。随着2006年《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企业破产程序确立了在人民法院督导下由管理人主持破产清算、企业重整和企业和解的体制,律师可以直接担任管理人,也可以担任管理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一、律师在公司解散和清算业务中需要把握的事务1、发生解散和清算的情形;2、公司解散和清算基本流程的特点;3、在公司解散和清算流程中各当事方的权利、义务特点;4、公司解散和清算产生的后果;5、破产程序较之一般解散清算程序的特殊性;6、破产程序中各利益关系
    2023-06-09
    296人看过
  • 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清算公告内容要核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内容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内容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第二十九条外资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外资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中国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2023-08-12
    417人看过
  • 债务如何清算,公司解散后的应对之策
    解散清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都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公司法规定,拨付清算费用后,首先支付两费。3、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4、公司一般债务。解散清算中由于能够足额偿还债务,完整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后公司仍有剩余,一般债权人的地位不同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和权限,主要原因是解散清算中公司有剩余财产,而破产清
    2023-07-03
    428人看过
  • 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清算的,公告日期是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内容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第三十四条外资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提交、报送有关文件、资料和书面报告的;(二)未按照规定公告的。财产保险分类A.财产险保险人承保因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险种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指只以所交费用的利息作保险费,保险期满退还全部本金的险种)、涉外财产保险、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适合开设的财产险种。B.货物运输保险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2023-11-23
    32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解散后,工资、社会保险、公司债务和公司债务应当如何清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4
      1.《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2.《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3.《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
    • 解散公司清算的债务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9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一)破产费用; (二)共益债务;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四)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五)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
    • 如果解散如何才能清算公司债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3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一)破产费用; (二)共益债务;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四)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五)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
    • 债权债务解散公司如何办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1
      根据《公司法》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中,如何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