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1:12:05 182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订立居住权时,要载明居住权期限、房屋位置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种类和数量,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等都要一一列清。

(3)指明由哪个或哪几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以及各自继承的财产的种类和数量。如有遗赠,指明受遗赠人和遗赠的财产。

(4)若遗嘱要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履行某项义务的,指明义务的内容和应履行义务的人。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等具体情况。

(5)遗嘱制作份数及保存遗嘱的人的姓名、性别等具体情况。

(6)遗嘱人、见证人及代书人亲自签名或盖章,并注明遗嘱的年、月、日。注明立遗嘱的时间非常重要,因为当继承开始后,若发现立有数份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时间的先后,确定最后一份有效,其他的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居住权遗嘱怎么写
    一、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什么?1、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的外部表现。主要是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基本内容或者目的的协议。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也就是合同的内容中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3、合同属于人的行为。合同涉及的一般是财产性权利的内容而不包括人身权利。其是基于人的意思行为。4、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合同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力的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
    2023-04-13
    4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
    一、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否居住民法典中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能居住,从法律角度,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仍然可以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拥有居住权,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从道义角度,显得非常尴尬。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签订合同。当事人订立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最主要的形式。通过订立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建立遗嘱。住宅所有权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即住宅所有权人在自己的遗嘱里明确为他人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含以遗嘱继承方式设立居住权和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两种情形。3.法院判决。除规定的以合同和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外,居住权还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设立。三、居民权有哪些法律特征居民权
    2023-04-30
    10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同居期间怀孕能否约定抚养权
    一、民法典中同居期间怀孕能否约定抚养权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未婚生子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但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1、孩子父母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重新约定抚养费、探视权等内容,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现实生活中,因变更抚养权之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人员会通知说要先通过公证来变更,办
    2023-04-18
    246人看过
  • 能否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房子已经设立居住权可以买卖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就算设立了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1、什么是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一种加之于房屋之上的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特定对象取得居住权后,便可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房屋。具体来说,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居住权人可以出租
    2023-07-20
    243人看过
  • 如何在遗嘱中规定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居住权人先行申请设立居住权的,应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就遗嘱效力予以确认,并可就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一并申请登记。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继承人先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的,后申请设立居住权登记,应就继承转移后是否发生处分登记予以审查,若发生处分登记,其受让主体,如受让人和抵押
    2023-11-28
    218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定详解
    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为满足生活的需要,保障老年生活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可以申请居住权,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房屋使用权,居住权申请后,只能作为居住使用。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设定,但以登记为权利设立的要件,也可以以遗嘱设定。民法典中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需要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并不是户口落户就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159条居住人有权
    2023-07-01
    4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怎么认定有居住权?
    认定居住权,应当看登记机关是否有登记。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是不发生居住权效力的。设立居住权的途径之一是通过住宅所有权人与他人订立居住权合同,再按照订立的居住权合同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簿是确定居住权的根本依据。居住权的设立登记,是指将设立居住权的事实依法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居住权并未设立,当事人需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设立居住权的情况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仅就住宅的部分设立居住权,应当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明确。居住权消灭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将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居住权信息注销。《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
    2024-04-25
    219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
    一、民法典中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民法典对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能否得补偿没有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设立了居住权房屋进行拆迁时,居住权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房屋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2023-04-18
    38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中能否代位继承
    不能。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规定拆迁协议可以当遗嘱继承吗拆迁协议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也不可以当遗产继承。能通过遗嘱继承的只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协议只是一个合同,不是财产。只有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就已经通过拆迁协议拿到拆迁款,此时才能把拆迁款当做遗产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
    2023-08-13
    16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受法律保护居住权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受法律保护,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的相关规定1.居住权享有占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也就是说,居住权的唯一权利是住在这种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财产中。2.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房屋的权利。
    2023-06-19
    401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抚恤金是否能遗嘱公证
    一、民法典中抚恤金是否能遗嘱公证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民法典规定,遗嘱需要被继承人生前订立,并且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所以抚恤金不能通过订立遗嘱公证。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2024-02-01
    4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遗嘱人的子女能否继承?
    遗嘱是父母对其子女财产继承权的重要规定,具体内容包括指定继承人、分配遗产份额或指定遗产管理方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此外,自然人还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或者设立遗嘱信托。遗嘱的具体内容对于子女的继承权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父母立下了遗嘱,那么儿女的继承权取决于遗嘱的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遗嘱继承权的相关规定民法典对于遗嘱继承权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遗嘱继承权是遗嘱人生
    2023-08-29
    4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监护人是否能改立遗嘱
    监护人不可以改立遗嘱,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4-08-21
    10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临终遗言能否作为口头遗嘱
    一、民法典中临终遗言能否作为口头遗嘱构成口头遗嘱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遗嘱人处于危机情况下,二是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临终之时的遗言,这一场景符合遗嘱人处于危机情况下这一条件,因此需要满足第二个条件,即临终遗言当时有两个以上符合遗嘱见证人资格的见证人在场,此时临终遗言就可以作为口头遗嘱。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该临终遗言就因不满足构成要件而不能认定为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023-05-03
    22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民法试题民法典立遗嘱到底是否能立居住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1
      居住权的基础在于所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进行设立,遗嘱中可以约定财产转移的同时约定居住权附着其上,细则上适用居住权设立的相关条款。 《民法典》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下列法律条文设立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
    • 民法典中能否撤销公证遗嘱?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或者再设立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民法典中法院能否判决遗嘱有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法院是可以判决遗嘱有效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遗嘱是否有效,遗嘱无《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是会判决遗嘱是有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民法典居住权能否出租?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6
      居住权不可以出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中抵押房产能否做遗嘱公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9
      抵押房产能做遗嘱公证。《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