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是怎样规定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9:40:51 429 人看过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无效的情形;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及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相关条文: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1、章程、股东会纪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复制;

2、会计账簿——查阅;

3、查询程序:股东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有不正当目的拒绝的,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股东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相关法律条文,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1、向第三人转让——过半数人同意;转让的程序:需要书面通知——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不同意的情形下,股东应该购买;不购买的情形下,视为同意;

2、向其他股东转让,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

第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强制执行——通知——20日内行使,否则视为放弃;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

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公司发生严重困难,将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他途径不能解决;10%以上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六、请求收购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1、前提条件:五年不分配利润,五年连续盈利;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届满修改章程使之存续;

2、程序:60日内不能达成协议,90日内可起诉。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代表公司诉讼的权利

1、前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

2、程序: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拒绝诉讼,30日内未提起诉讼,情况紧急,侵害股东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3、涉及的法律条文: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决定公司解散
    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往往处于僵局状态。根据这一情况,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股东了解公司有关事务的实际情况,是保护股东利益的基础和前提。据此,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法律同时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023-06-09
    8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股东类型
    正是由于新旧《公司法》对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以及一些投资者出于某种目的的考虑,如不想让他人知道自己为公司股东,因此在公司设立和运作中出现了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有缺陷的“特殊股东”,主要包括以下类型:挂名股东、隐名股东、冒名股东等。而正是由于这些特殊股东引发了股权确认纠纷案件。1、挂名股东。挂名股东应当具备股东所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即其股东资格应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但未实际出资是挂名股东的首要特征。挂名股东可能以自己名义代表被挂名人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也有可能根本不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2、隐名股东。对公司实际出资但不显名的人即是隐名股东。①根据除隐名股东及挂名股东以外,对隐名投资事实知情的人的范围可以将隐名股东分为完全隐名股东和不完全隐名股东。若公司其他股东、公司以及与公司交易或者受让公司股权的第三人都对隐名股东的存在不知情的,该股东为完全隐名股东;仅仅只有与公司交易或者受让
    2023-06-05
    129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的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的权利: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3、公司股东享有分红权和优先购买权等。一、出资瑕疵股东所享有的股权内容有哪几种出资瑕疵股东所享有的股权内容的包括: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4、出资瑕疵股东所享有的其他股权。二、股东能查到财务报表吗股东能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这里所说的财务报表是属于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
    2023-03-28
    451人看过
  • 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公司决定权是根据股份吗?公司决定权是根据股份。根据法律程序,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股东大会,而不是股东。股东通过股东会行驶的权利,由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公司增资扩股的法律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约定的除外。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做出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增资扩股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
    2023-03-18
    321人看过
  • 公司股东不分公司利润退股有规定吗?
    公司不分利润股东能退股,但是需符合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4条规定,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票(一)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5年获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公司。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
    2023-08-06
    305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专利权出资么?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非常多的公司,对于公司我们大家多并不陌生。对于专利权我们大家也非常的关注。专利权是受到我们国家法律保护的,对于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专利权出资么的问题看似对我们大家来说非常遥远其实非常的近。《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
    2023-04-13
    477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中股东享有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权利
    旧公司法对股东会决议持有异议的股东可否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未作出规定,新公司法对此作出规定:新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9
    472人看过
  • 股东变更公司法规定的有哪些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3、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其他规定。股东变更公示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因此,企业公示股东股权转让、股权变更信息是法定义务,必须要做。而且,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对于认缴制公司,工商部门不再监管注册资金到位情况,因此对于股东出资情况和股权转让情况也仅仅是在业务系统里备案,而不再作为登记信息。企业必须自主向社会公示各个股东履行出资承诺的真实情况——这当然也包括了股权转让变更信息。在变更股权之后,股权和股东资产需要得到结算,相关专业人员会帮助其进
    2023-08-08
    374人看过
  • 公司股权分配的股东权利
    根据我国国情,股权分配方案需要根据公司的具体属性来进行认定。在我国,公司性质一共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由于我国没有募集制公司,所以一般股权都需要认购。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那种这种公司由于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之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分配股权数额。若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这类公司规模较大,无法通过协议对股权的具体数额进行认购,则股权以股东认购多少来进行认定。私营企业如何分配股权给员工私营企业由董事会分配股权给员工。私营企业股权转让流程:1、内部转让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转让协议,即可申请变更登记;2、外部转让的,需要转让人提前公告,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才可以与其他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
    2023-07-01
    185人看过
  • 新公司法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特定条件下退出公司的权利
    有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那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致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公司法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和特定条件下退出公司的权利。修订后的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章中,设专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为其深入改革提供制度支持。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合并、分立、解散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合并、分立、解散的协议不生效;向人民法院申请
    2023-06-09
    344人看过
  • 2023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有的时候,也可以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这就是说,在我国允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所谓人不能是自然人或一般的法人,而必须是经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由这些机构或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叫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为二人以上而言,似乎存在矛盾之处;但就特殊情况来说,也就不难理解了。要不然在我国《公司法》中也不会单列国有独资公司这个章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社团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单独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故也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权利股东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基于股东的资格在公司的法律地
    2023-05-05
    245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配股是给股东吗
    一、公司法规定配股是给股东吗?配股就是给股东股份,向股东配股是发行新股的一种途径。该公司的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所折价格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当市场环境不稳定的时候,确定配股价是非常困难的。在正常情况下,新股发行的价格按发行配股公告时股票市场价格折价10%到25%。理论上的除权价格是增股发行公告前股票与新股的加权平均价格,它应该是新股配售后的股票价格。二、配股的特别规定:第十二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二)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
    2023-04-13
    338人看过
  • 股东大会特殊权利
    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股东大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023-07-03
    290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规定合资公司的股东是谁?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合资公司的股东是谁?合资公司的股东是参与投资的人员,合资企业遵守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要是依上述法律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都是中国的法人。而企业的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二、公司退休规定退休年龄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
    2023-04-13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公司特殊股权变更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股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8
      特殊股权变更中的股东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股权。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应当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因继承发生股权变更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析产产生的股权变更情况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 股东权利制度是什么,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的相关制度 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 “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小股东有足够的谈判能力则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表决能力及分红比例而并完全不拘泥于其出资比例。 2、累积投票制度(非强制性规范) 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一个股东可以投票的总
    • 公司司法典是怎样规定股东起诉自己的公司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股东直接起诉公司是特殊情况,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小股东起诉,公司僵局的股东要求解散公司。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根据股东的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 我国上市公司利润股东权益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9
      现金流不同:股东收益就复杂,可以代表公司在当期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数量,也就是自由现金流。股东收益还可以被定义为股东真正拿到手的股息,真金白银是多少就是多少,这也是一种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
    • 公司法对公司股东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公司股东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