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一般是指公诉案件只有受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没有自诉人。自诉人在自诉案件才有,同时在自诉案件,自诉人也就是受害人本人。公诉案件的受害人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受害人)在权利和地位上有很大不同:
(一)被害人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
1、申请复议权。
2、申诉权,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二是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三是对生效判决的申诉。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有权提出申诉。
3、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4、自诉权。
5、申请抗诉权。
(二)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向自诉人在刑事案件中,有权申请撤销案件;
2、有权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权申请调取证据和传唤证人,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发;
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5、对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时,有权上诉和申诉。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是否必须到庭?
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必须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责任就不在自诉人(自诉人不应再承担提供被告人下落的义务),案件不能审理,法院只能作出中止决定。
刑事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有权对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决定对被告人逮捕。在自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为防止被告人逃避审判,我们认为充分利用强制措施是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有力手段。
二、刑事自诉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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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自诉人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之间权利和地位有什么不同的地位上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3被害人一般是指公诉案件只有受害人,在公诉案件中没有自诉人。自诉人在自诉案件才有,同时在自诉案件,自诉人也就是受害人本人。公诉案件的受害人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受害人)在权利和地位上有很大不同:1、申请复议权。2、申诉权,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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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有何区别, 法人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有何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1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以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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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及被害人的代理人有什么权利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1、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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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诉人,自诉人有哪些主要诉讼权利,自诉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3)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4)接受调解(特定案件);(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6)申请回避;(7)法院受理案件后,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取证的,申请法院调查取证;(8)提出上诉;(9)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0)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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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有哪些权利能够起诉?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查获犯罪、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 2.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3.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