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的内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21:10:05 331 人看过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为担保,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对被担保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以合同约定的限额承担责任。最高抵押贷款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能不是同一人。以人民的全部财产为担保,抵押贷款是物业保险,依靠抵押贷款,可以更好地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在抵押权设立时并没有确定具体的数额,只是确定了最高额和一定期间。

在最高额抵押权没有确定时,债权额得随时增减变动,即使债权一度为零,也不因此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其仍对之后发生的债权发生效力。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约款的变更当事人设立最高额抵押合同后,可否变更合同的约款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

认为,既然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则自无限制当事人变更合同约款之理。

所以,德、日民法关于最高额抵押合同约款可以变更的规定,是合理的、可取的。

(三)最高额抵押权的转让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转让问题,立法规定及学者见解不尽相同。

按照规定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是有一定的前提的,由于事由的出现导致抵押权的确定,具体是有几个方面的内容,而且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是有一定的范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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