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公用仓储:区域内之储位出租提供第三者使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22:33:20 435 人看过

1、公用仓储:区域内之储位出租提供第三者使用

2、WCS(WarehoseControlSystem):仓储控制系统

3、理货区(OperationArea):为客户货物提供装卸、储存、包装、重整、流通加工等加值服务之作业区域,亦可装设料架储存货物。

4、加工出口区(ExportProcessingZone):由政府在本国境内画出一个区域以供厂商在该区域内从事外销品加工、装配、或制造之用。区域内设有仓储、包装、运输、银行等企业,以配合厂商的产销。区域内厂商所进口机器、物料、原料、半制品等,可免除关税,其产品限于外销(惟我国自77年12月起放宽为以外销为主;在其年产量一定百分比之范围内得比照进口货物,依法课税内销)。

5、可转换巷道自动存取机(AisleChangeCrane)之优点:降低初置成本费用、作业速度快MIS(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管理信息系统.

6、加值网络(ValeAddedNetwork)-VAN:一个能连接各企业的各机种计算机,顺利处理资料的传送、交换并构筑一个具有附加价值的网络以提供通信服务的机构。

7、月台(Platform):对于以货车或卡车装卸货物为目的所设之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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