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只有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满后能够从事相关工作,且无其他法定事由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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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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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4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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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肺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9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如你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拒绝解除。如你认为难相处,可适用第二十四条的协商一致的办法,协商时,提出赔偿条件,并可按实际服务时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奖金。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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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还能诉讼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会受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当事人主张根据疫情原因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审查。当事人确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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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能否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您的这种情况属于公司无故辞退,您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