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概念具体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24:41 219 人看过

一、小区业主概念具体是什么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小区业主权利不包括

(一)依照法律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依照法律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三)拥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权利;

(四)有权亲自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所有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五)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六)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七)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八)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九)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十)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十一)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业主五名以上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五日内将其掌握的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报居民委员会。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组十日内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有的专有部分面积,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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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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