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案件的证据审查要审查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6:42:11 206 人看过

一、批捕案件的证据审查要审查什么?

证据审查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证据查证的过程。证据审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各个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6种基本证据,每种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任何未经审查、真假难分、来源不清的材料,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证据审查主要查清:(1)证据材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2)证据材料同案件事实有无联系,特别是因果关系,没有联系的材料即便真实也不能作为证据。(3)分析每一证据材料本身是否前后一致,合乎情理,证人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结论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可靠,全部证据之间是否有内在联系,有无矛盾等。

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当公安机关在进行调查案件时,也是会搜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那么当掌握了犯罪事实和证据时,是可以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那么在进行证据审查时,也是需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合法,如果证据来源不合法时,在提出诉讼时也是不可以用作案件的侦破和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重要的审查批捕阶段
    刑事诉讼法
    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要书面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在审查批捕阶段,是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但是如果对于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向检察人员陈述的或者对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此外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院也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则应当听取其意见。审查批捕辩护意见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审查批捕辩护意见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结合案情来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
    2023-07-05
    123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叫审查批捕
    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中国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表面上,抓人(逮捕人)都是公安机关干的,但决定权其实在检察院。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公安侦查部门或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需要逮捕,于是,会写出提请逮捕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依法对报捕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有逮捕必要的,做出批准逮捕书,否则,做了不批准逮捕书。一、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
    2023-03-16
    489人看过
  • 什么是审查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
    2023-03-02
    321人看过
  • 论逮捕中的证据审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有学者提出:刑事诉讼的过程主要就是证据运用过程①。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环节,在逮捕的审查适用中,证据对于证实犯罪事实,进而确定是否采取逮捕措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审查、适用逮捕,必须对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目的是为了确定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据能力。证据的证明能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及其大小。只有具备了证明能力,证据才能作为证据来使用。因此,证明能力是决定证据之所以成为证据的本质因素。证据的证明能力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取决于证据的客观性,亦即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客观现象。只有具有客观性的证据,才具有证明能力;其二取决于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某种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联系,否则,对案件事实不具有证明能力。证据能力是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也称证据资格、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合法性等②。主要是指证据必须具有
    2023-06-11
    438人看过
  • 审查批捕文书质量检查的要求是什么?
    (一)能简化的尽可能简化。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应简化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尽可能用精炼的语言概括案件,重点分析是否构罪、社会危险性等关键问题。(二)加强对疑点、难点、分歧问题的分析论证。重点分析疑难复杂的;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口供不稳定的;证据之间存在主要矛盾无法排除的;存在非法证据的案件。(三)灵活取舍文书格式的内容。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制发了格式化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但工作中仍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灵活运用。一、当前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文用字问题由于办案期限短、工作量大,承办人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时存在不规范使用法言法语,语句不通、错别字、同音字等基本行文用字问题。如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将“被害人”称为“事主”;对嫌疑人名字中的同音字没进行区分,如候某某盗窃案,“候”有多个同音字,出现“侯”、“候”等多字共用现象;在受案、审案部分,没有替换报
    2023-03-20
    266人看过
  • 检查机关审查批捕的意思是什么
    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
    2023-04-10
    482人看过
  •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的证据问题
    何为证据,我国《刑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的种类有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过程就是运用查证属实的证据来证实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现浅谈一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的证据问题:一、审查证据来源的可靠性任何证据的取得离不开所发生的犯罪事实,离开所发生的犯罪事实必然会产生不真实的证据,但是围绕犯罪事实必须要求办案人员不带任何个人观点或猜测,更不能凭想象去取证;比如一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有些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避重就轻,歪曲事实,甚致栽赃陷害他人等;对于这类供述的真伪如何鉴别,唯一的标准是他的供述是否符合已经得到证实的犯罪事实,对于侦查人员来说,有些人不尊重客观事实,急功进利,在主观上强烈要求犯罪嫌疑人按照假定的事实去供述。而且
    2023-04-22
    267人看过
  • 重婚案件中证据的审查与审理
    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和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认定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起诉重婚,如果
    2023-07-07
    331人看过
  • 逮捕审查与批准逮捕的法律依据
    审查逮捕和批准逮捕的区别在于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批捕决定,对嫌疑人实施收监等待公诉的具体行为。批捕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执行逮捕针对嫌疑人。做出批捕决定和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受理机关和处理机关不同,以及适用的时间是不同的,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
    2023-07-10
    303人看过
  • 对证据的审查审查起诉要审查哪些方面
    一、对证据的审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
    2023-06-11
    249人看过
  • 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否一样
    审查逮捕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是不一样的,1、主体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审查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侦监科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再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公诉科请公诉科提起公诉,检察院公诉科就对这些案卷进行审查。3、后果不同。案件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就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科审查终结后,后果也有两个,起诉或者不起诉,如果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经过审查终结后,就会被移送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批准逮捕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
    2023-02-15
    70人看过
  • 审查批捕阶段的提审规定是什么?
    审查批捕阶段的提审规定是由侦查机关主要负责相关的提审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公安机关如果负责的话是没有已交给检察院之前由他来负责一个提升,如果已经移交给检察院的话,那么就由检察院负责提审,这是一个职能分布。1、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不能叫嫌疑犯),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所以批捕时间最长可达37天。一、刑事拘留规定的时间是什么?刑事拘留规定的时间是14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
    2023-03-09
    256人看过
  • 批捕时律师申请逮捕必要性审查的依据是什么?
    一、批捕时律师申请逮捕必要性审查的依据是什么?依据《刑诉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正是基于刑诉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简单地说,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审、立案、审查、结案的几个部分。1、申请与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除了批准逮捕的检察部门依据职权启动外,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通过申请启动。申请人应当向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初审,并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
    2023-04-28
    375人看过
  • 证据审查在案件中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审核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法定形式,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二)审核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三)审核证据的关联性:1、审查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2、审查判断各个证据之间有无联系。行政诉讼的证据如何审核认定(一)证据审核认定的含义及内容。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说明、对质和辨认后,对证据作出的采信与否的认定。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是:1.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2.审核认定证据的关联性。3.审核认定证据的合法性。(二)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以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当事人超出取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原告、被告。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港
    2023-07-20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证据不足审查会批捕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17
      人民检察院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是不予批捕的,因此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相关程序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案件在审查批捕期间,担心法院会提审,审查批捕阶段会提审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在审查逮捕阶段,重点围绕之前笔录中没有提及的或不够详细的,但又对认定事实证据有较大影响的情况进行讯问。需要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审的案件,一般都是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或者现有证据较为单薄的案件,而此类犯罪嫌疑人在经历了侦查阶段的软硬兼施的提审策略后,已经基本学会怎样严防死守重要的细节,因此审查逮捕阶段的提审,一般不会再强行攻破犯罪嫌疑人的狡辩,而是把重点放在“倾听”上面。面对前期侦查机关排山倒海式
    • 检查院的案件审查多长时间能批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一般是7天。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
    • 审查是否需要批捕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1
      1.审查批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或者说工作。也就是说,表面上,抓人(逮捕人)都是公安机关干的,但决定权其实在检察院。 2.具体而言,是指侦查机关(公安侦查部门或检察院的侦查部门)经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依法需要逮捕,于是,会写出提请逮捕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依法对报捕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有逮捕必要的,做出批准逮捕书,否则,做了不批
    • 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7
      双方在主体和后果上都有所不同。审查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审查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案件经检察院侦监科审查批捕后,后果有两个,就是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案卷会移送回侦查机关继续侦查;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科审查终结后,后果也有两个,起诉或者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