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造成的经营损失能否鉴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09:11:47 182 人看过

一、侵权行为造成的经营损失能否鉴定

侵权行为造成的经营损失,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确定的,可以通过申请鉴定确定损失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有哪些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侵权造成的损失是否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一、侵权造成的损失是否包括可得利益损失侵权责任并不包含可获得利益这一范畴。可获得利益属于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违约责任在执行过程中需考虑到赔偿义务人因其违约行为给受害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预期可得的经济利益。所谓可得利益,即是指在合同完成双方义务后有望得到的经济收益;然而其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自身违约行为而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侵权造成轻伤的该如何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轻微伤害的,其需向受伤者支付以下相关赔偿金: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提供的详细收款凭证加以确认)
    2024-07-06
    284人看过
  • 侵权责任经营损失如何确定?
    一、侵权责任经营损失如何确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导致经营损失的,如果有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一般按正常经营可获得利益计算损失,损失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有哪些?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
    2024-01-28
    320人看过
  • 侵权行为能否承担可得利益损失
    一、侵权行为能否承担可得利益损失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失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而实际损失包括可获得的利益,所以可以主张可得利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二、侵权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
    2023-04-18
    286人看过
  • 行政罚款能否作为侵权责任损失?
    一、行政罚款能否作为侵权责任损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罚款不能作为侵权责任的损失,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的处罚,不能作为侵权责任的赔偿款。《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行政处罚罚款标准是什么行政处罚罚款标准现在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不同行政部门罚款的标准不同,可以关注具体行政部门的政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
    2024-02-06
    401人看过
  • 营运损失是否属于侵权损失
    一、营运损失是否属于侵权损失1.营运损失属于侵权损失的一种。2.在民法典的规定下,侵权行为若导致他人营业损失,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3.营业损失通常被视为误工费用的一部分,属于直接损失范畴。4.当侵权行为导致营业中断或营业能力下降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预期利润、员工工资、租金等。因此,在侵权赔偿中,营运损失是应当被考虑和赔偿的一部分。二、保险赔偿责任界定1.在涉及保险赔偿的情况下,侵权人若已经足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则交强险不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受害人从侵权人处获得全部赔偿后,他们无权再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2.如果受害人从侵权人处仅获得部分赔偿,他们仍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时作相应的扣减。这一规定体现了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之间的协调与平衡,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三、侵权赔偿包含间接损失1.侵权赔偿不仅包括直接损失
    2024-04-04
    22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是否会造成经济损失?
    职务侵占没有证据原件不可以起诉。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没有证据原件的,证据不充分的,检察机关是不会提起公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没有证据原件的,证据不充分的,检察机关是不会提起公诉的。职务侵占罪量刑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7-03
    118人看过
  •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实际经营管理的收益,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是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得的收益,不是不当得利根据剩余价值论,生产资料在生产中不会产生新价值,只有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才能产生新的价值,出现增值,即产出减去投入的余额——收益。增值的收益部分不是承包地、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所产生的,而是劳动者在劳动中创造的。因此,被告实际经营土地的收益是被告自己的劳动所得,并不是原告的承包地所创造的,也不是原告承包地的滋息。承包地只是原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不是原告的承包经营权。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包括:使用(占有)土地、自主经营权、收益权。在被告侵权期间,原告并未参加与自己的承包地(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未创造任何价值,原告当然也无权要求被告将被告独自创造的收益(增值部分)返还。如果以被告的实际收益为标准计算原告的损失,在诉讼中,当事人往往申请物价部门对被告的收益情况作出签定,而签定结论是依据
    2023-03-25
    235人看过
  • 经营者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民事侵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商品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等等。民法典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民法典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如下: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3.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2023-07-18
    422人看过
  • 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侵害身体权,可能会造成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和人体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前者如擅自剃除人的毛发等没有造成健康权损害后果;后者如没有造成伤害的殴打,擅自搜查身体等。上述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一是财产利益的损失,例如,以手作为模特的人,必须保证手的健美,包括指甲的完整和美观。侵权行为造成其指甲的损害,使其在一定时期内不能从事专业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财产损失;二是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体液,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因而,会造成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是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赔偿权利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2023-06-08
    202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纯经济损失视为侵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纯粹性的经济损失如果是由于侵权造成的,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不是侵权行为造成的,不承担债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023-07-07
    4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
    一、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进行确定,具体如下:(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三种情况:产品销售利润、营业
    2023-08-01
    200人看过
  • 民法典纯粹的经济损失算侵权行为吗
    一、民法典纯粹的经济损失算侵权行为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纯粹性的经济损失如果是由于侵权造成的,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不是侵权行为造成的,不承担债权责任。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1)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4)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
    2023-04-19
    65人看过
  • 怎么认定侵权损失的范围,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怎么认定侵权损失的范围要认定侵权损失的范围,要看侵权了什么权利,如果侵害人身权利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侵害财产权利的,按造成的实际缺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
    2024-01-30
    299人看过
  • 土地承包户经营损失鉴定如何进行
    一、土地承包户经营损失鉴定如何进行在个体承包商运营期间,若由于承包商违背相关法规给员工带来了损害,那么该承包商应为其违法行为负责并负担起对员工所遭受损失的赔付义务。《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二、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多少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
    2024-07-06
    24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侵权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失,无法认定损失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0
      侵权不能确定损失,可以根据侵权人的利润确定赔偿。但侵权人的利润不能确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专利侵权可能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9
      1、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专利权人的产品销售量下降而造成的损失。即以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下降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数。因此,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得专利权人所占市场份额、所获利润减少,所以,这种利润的减少,理应由侵权人赔偿。 2、侵权人的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使专利权人的产品销售本应增加而未增加。一件专利产品刚面市时,其销售量可能不是很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促销、宣传工作的展开,消费者会越来越
    • 噪声造成的听力损失能鉴定为工伤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4
      职业禁忌症不算工伤,但不能再从事接触相关危害的岗位了,必须调岗作业,高频听损的程度决定了是禁忌症还是工伤。
    • 如何确定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01
      财产损害纠纷属于侵权行为。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营造名誉损害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2
      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造成名誉损害都侵害他人名誉权。 有些情况下,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名誉受损,但是有些情况下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成立对名誉权的损害。其一是实施新闻报道和正当的舆论监督。只要内容真实,无诽谤侮辱内容,并且行为人能举证证明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其二是行为人引用已经公开的权威报道,并且有理由相信该报道内容真实性的。其三是公正评论。第四是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行使权利。这四种情况下是免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