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律师补充: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规定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没有依法确定施工企业,将其违法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同时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
个人能否违法发包建筑工程?
189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分包,建筑工程分包与建筑工程转包有何区别
214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发包该如何担责
2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231人看过
-
工程违章建筑施工方负什么责任
39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有哪些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方违约怎么办
159人看过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
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建筑工程工程有什么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3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对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追溯期限,应当按照法工办发〔2017〕223号文件的规定,从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工程量未全部完成而解除或终止履行合同的,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
-
建筑工程发包方违约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什么是建筑工程分包,建筑工程分包与建筑工程转包有何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71、转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承包代管,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2、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筑单位批准,或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或将工程分包后不参与现场管理的行为。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检查现
-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违法分包的规定为?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6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违法分包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