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死两路人后逃逸终身禁驾面临刑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23:33 335 人看过

现在对不起,已经来不及。昨日,在黄岛区看守所提审室,43岁的肇事逃逸驾驶员董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3月7日晚,董某驾车行驶至青岛开发区崇明岛路下坡路段时,撞飞两名过路行人后逃逸,导致两人死亡。开发区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从现场遗留的汽车碎片锁定嫌疑人,正准备实施抓捕时,董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7日晚上10时20分许,开发区警方接到报警,一辆沿崇明岛路自东向西行驶的轿车将两名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后逃逸了,被撞的两人躺在路上一动不动。开发区交警大队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此时救护车已经抵达,经检查,两人已当场死亡。报警的目击者只看到是一辆黑色的轿车,撞人后停都没停就逃逸了,车牌号和车型都没有看清楚,此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刘兴甫介绍说,崇明岛路是一条中间路段地势高,两边路段地势低的路,东段为上坡,西段为下坡,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刚刚驶过顶点下坡的位置。通过对现场仔细检查,地面上并没有紧急刹车痕迹,仅找到了一个破碎的雾灯和一小段破碎的网格状空气格,成为逃逸车辆遗留在现场的唯一线索。开发区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分成现场调查访问组、监控图像比对组、车辆信息排查组三个工作组,开展调查。

2100辆车里找肇事车

通过对雾灯仔细观察,办案民警发现在灯罩位置有一个大众汽车的标志和生产日期。多位富有经验的民警组成的专案组进行研判,认为事故车辆是一辆黑色大众志骏系列的轿车,而且是2012年4月份以后生产的。

办案民警立即通过车管系统将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黑色志骏系列的轿车调出,共有2100余辆。其中2012年3月份以后的志骏车且在开发区登记注册的有100余辆,车辆信息排查组民警分片逐车排查。同时,监控图像比对组通过卡口系统对重点车辆进行了轨迹分析,对当天进出开发区内符合相关特征的车辆一一筛选研判,其中的9辆车成为重点嫌疑对象。

3月8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分别电话通知这9辆车的车主,当天下午3时前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比对车型。当天下午,其中的8辆车车主都按时开车到达了事故科,仅一辆轿车的车主没有出现,反而电话已经关机。该车主的重大嫌疑陡增,在排除其它车辆的前提下,民警通过获取了该驾驶员董某的个人信息及相关线索,并制定了晚上实施抓捕的计划。

8日下午4时,当专案组民警正在会商制定抓捕计划时,43岁肇事司机董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了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供述

存侥幸心理后悔莫及

当晚,我行驶到此处时,正好迎面驶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大客车。灯一晃,我眼前一下子什么都看不见了,又是个刚刚由上坡转向下坡的地段,我确实没看到有行人过马路。董某说,就在强光灯闪得他什么都看不到的一刹那,正由此过马路的两名行人一下子被撞飞了。

逃离现场后,董某将肇事车辆藏在了一个破旧的汽修厂内。我当时心里很乱,虽然没看见撞到了什么,但通过破损严重的挡风玻璃意识到肯定撞人了,也一直在纠结,报不报警,回不回现场看看。董某说,因为看到那个路段比较黑,他就存了侥幸心理,没想到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三个家庭就这么毁了。

晚上我回去后在床上辗转反侧没睡着觉,也没敢和家里说,简直就是煎熬,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直到民警给我打了电话,我知道自己跑不了了,关机是为了多争取点时间,和妻子交代点家里的事。董某说。

一切都太晚了,我知道对不起这三个字对两名死者家属来说,太轻太轻,但我还是要表达自己诚挚的歉意,我希望能尽最大能力来赔偿他们,弥补我的过失。也希望提醒其他驾驶员不要糊涂、不要学我。在黄岛看守所内,董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说法

终身禁驾将面临刑罚

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刘兴甫表示,董某所驾驶的车辆买的是全险,手续也很齐全,自己也有驾驶证,如果他没有肇事逃逸,及时将两名被撞的行人送医,挽回生命的机会更大一些;如果没有逃逸,保险公司就能理赔很大一部分的赔偿,如果没有逃逸,他面临的处罚也相对更轻一些。逃逸所带来的后果就是终身禁驾,没了保险,还要面临刑事处罚。刘兴甫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男子酒后驾车掉头撞死朋友后逃逸
    近日,蓬莱市刘家沟镇一村民李某被发现命丧自家门口,警方调查发现,死者是被人撞死的,而肇事者竟然是死者的同桌酒友。3月14日6时许,蓬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刘家沟镇某村发现一名男性尸体,疑似车祸事故。通过现场痕迹认定为肇事逃逸事故。蓬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说,死者躺的位置正是他的家门口。调查中,民警调取了3月13日17时至14日凌晨的监控录像,发现3月13日晚上8点20分,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事故现场,几分钟后轿车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下车,在车的右侧指挥驾驶员倒车,谁料轿车竟直接右转将男子撞倒在地。随后,驾驶员下车,走到被撞男子前对其胸口进行多次敲击并搬动男子,发现男子一直没有反应后,驾驶员驾车离去。由于天黑过往行人较少,直到第二天早上,死者刘某才被人发现。民警通过现场监控录像分析,将肇事车辆特征锁定为老款别克轿车,但由于事发夜晚,无法看清肇事车辆号牌。民警从死者妻子口中得知,
    2023-06-08
    107人看过
  • 男子撞死2人后逃逸被判4年
    10月16日下午,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8.16宝马车撞死母子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肇事者有逃逸、致二人死亡、负主责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四年。【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16日晚,被告人戴某与朋友在天台县英皇歌厅唱歌,并喝了啤酒。22时左右结束,被告人戴某自己驾驶宝马轿车,22时25分,途经天台县三合镇下坊村路段时,因车辆交会与前方路上自左往右横过道路的行人席某及抱在怀中的儿子王某发生相撞,造成席、王两人受重伤,经送天台县人民医院途中席某死亡、王某经送台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09年8月18日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此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被告人戴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戴某弃车逃离现场,于2009年8月17日凌晨2时左右向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2023-06-04
    320人看过
  • 男子学车期间酒驾撞人致死逃逸,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23-06-03
    130人看过
  • 男子无证驾驶深夜醉驾撞死两名同伴逃逸
    男子胡某深夜酒后驾车,两同伴上前阻拦时,胡某驾车撞向两人,并将两人拖行三条马路,致使两人最终不治身亡。经审查,胡某系无证驾驶,案发前喝白酒4至5两、啤酒数瓶,撞人后逃逸,案发后当日胡某竟还自驾前往阳澄湖吃大闸蟹。日前,犯罪嫌疑人胡某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喝了白酒又喝啤酒2011年10月30日凌晨2点半左右,虹口区武昌路近吴淞路处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别克商务车将两名男子撞伤,并将两名男子拖行三条马路,后逃逸。两名男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早报2011年10月31日A10版曾报道)。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驾车男子姓胡,安徽人,在联富服装市场做生意。10月29日晚,胡某和几位朋友一起吃晚饭。据胡某向检察机关供述,晚饭时他喝白酒约4至5两,又与朋友一起前往KTV玩,后胡某驾驶别克商务车分别将朋友送回家中。此时已是10月30日凌晨近1点。随后,胡某一人驾车前往虹口区武
    2023-06-08
    224人看过
  • 刑事没有判逃逸能终身禁驾吗
    一、刑事没有判刑逃逸能终身禁驾吗人民法院没有判刑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一般不会终生禁驾。但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会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
    2023-06-22
    494人看过
  • 男子驾车撞死人后自首,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
    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确定,如果认定你全责或者主责,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存在逃逸行为并且是当场死亡的话,则量刑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逃逸致人死亡的,则量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司机撞死人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要被判多久首先,撞死人逃逸后,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要加重处罚,其法定刑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犯罪以后有自首量刑情节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撞死人逃逸后自首的,其刑罚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
    2023-07-05
    238人看过
  • 吴江摩托撞死路人后逃逸
    5月11日7时许,在吴江市桃源镇连青大道,一辆摩托车撞伤一行人后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接警后立刻驱车赶到现场,发现案发路段无监控设施,且周边小路较多,路面交通情况复杂,处警的交警只从目击者口中只得知肇事车为一辆红色摩托车,没有牌照,其他再无线索。桃源镇地处江浙交界处,三面与浙江接壤,是名副其实的吴江南大门,两地往来十分频繁,人口流动量较大,要在茫茫车海中要找到一辆肇事红色摩托,谈何容易!哪怕是大海捞针,也要找到凶手,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案发地桃源交巡警中队中队长陈煜表下决心。专案组从走访过的一家单位得知:当天案发后没多久,该单位的监控抓拍到一名骑红色摩托的男子,疑似警方要找的人,上身穿着工作服。得到这个重要信息后,为破案熬夜两眼通红的办案民警们顾不上休息,立刻前往。经比对,该男子身上穿的正是辖区某电子厂的工作服。办案民警前往该电子厂进行走访和询问,功夫不负有心人,平时经常开红色摩托车
    2023-06-08
    269人看过
  • 男子撞人后将车卖掉逃逸,撞人后肇事逃逸如何判刑
    一、男子撞人后将车卖掉逃逸5月16日晚,一辆银色面包车行驶至国道323线河池市宜州区怀远镇境内碰撞一行人,导致行人死亡。驾驶人趁着夜色驾车逃逸,途中拆下车牌并把车以2300元卖掉。河池交警通过各种侦查手段,经过45小时的持续奋战,查获肇事嫌疑人及车辆,案件告破。二、撞人后肇事逃逸如何判刑撞人后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
    2023-03-21
    328人看过
  • 撞死人逃逸两人被刑事拘留
    青海新闻网讯10月8日,西宁市城东区东出口处峡口中石油加油站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加油站员工被撞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交警部门历时4个小时迅速破获此起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日前,公安机关对涉及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两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10月8日晚11时30分许,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城东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东出口处的峡口中石油加油站,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的同时,调阅查看兰青公路国道109线入口收费站和兰青高速公路入口的监控资料,经过详细查看监控资料,最后锁定青G·12210号灰色越野车有肇事嫌疑。10月9日凌晨3时35分,民警在城东区杨沟湾峡口路将肇事车辆查获,同时将驾车肇事逃逸嫌疑人马某、吾某抓获归案,马某、吾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和事实供认不讳。经交警部门调查,驾驶人马某于当晚和朋友吾某在大十字一家网吧玩游戏后,由吾某无证驾驶青G·12210号车辆与其在市
    2023-04-22
    421人看过
  • 男子连撞7车致1人死亡后逃逸获刑11年
    撞车后赵海蒙驾车逃逸,又先后撞上6辆车,并将一名骑车男子撞死。昨天,朝阳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赵海蒙有期徒刑11年。赵海蒙现年25岁,是黑龙江来京人员。去年7月7日下午,他开着一辆福田面包车在京通快速路上行驶,在高碑店铁桥附近撞上马先生开的车,但他没有下车等候交警处理,反而驾车狂奔逃跑再撞4车。他猛踩油门冲下高速路,在周家井路口又撞上王女士的汽车,随后又撞向骑车经过的邬先生,以及黄先生的奥迪车。邬先生被撞倒地身亡。随后,赵海蒙弃车逃跑,4天后向警方投案。此时他才知道,被撞的王女士和赵先生也受伤。开庭受审时赵海蒙表示认罪,称事发当天偷开老板的车去天津,出事后很害怕才逃逸。弃车回家后,他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他的辩护律师认为,赵海蒙心理素质不好,先后撞车没有主观故意,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法庭审理后认为,赵海蒙撞上第一辆车后,不但不保护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反而驾车逃跑,高速行驶中连撞数
    2023-06-05
    127人看过
  • 小刮擦逃逸会终身禁驾吗
    小刮擦逃逸会不会终身禁驾小刮擦逃逸不会终身禁驾,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因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至2000元,记12分,严重的并处15日以下拘留,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
    2023-04-17
    326人看过
  • 大货车故意撞死人终身禁驾吗
    一、大货车故意撞死人终身禁驾吗会被终身禁驾的情况有: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2、构成犯罪。被终
    2023-03-13
    486人看过
  • 男子开奔驰撞死卖瓜老人后逃逸被抓,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凌晨一男子开奔驰撞死一卖瓜老人后,逃离现场,现已被抓。肇事逃逸的处罚要根据造成事故后的具体情况而定的,而尚不构成犯罪情节的,则需要被罚款。但是构成犯罪的,则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即是行为人已经知道造成了事故,仍逃离现场逃避责任。一、男子开奔驰撞死卖瓜老人后逃逸被抓6月20日凌晨3时30分许,河南省S241省道舞钢市八台镇张宽庄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当场死亡,事故现场只有一辆受损的三轮摩托车、一个车辆保险杠碎片,事故发生在凌晨时分,天色昏暗,事故现场附近没有目击证人。面对铁的证据,谢某对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2023-06-05
    74人看过
  • "如果犯下逃逸罪导致撞死人,将会面临几年的监禁。"
    撞死人没逃跑,没违规,不构成犯罪违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判刑如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驾撞死人需要坐牢吗?因为酒驾撞死人的,可能需要坐牢,涉嫌交通肇事罪。犯本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15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撞死人未逃逸是否会判终身禁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必须的,醉酒驾驶发生事故的,吊销驾照,终生禁驾
    • 无证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被终身禁驾吗,会被终身禁驾的条件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5
      【法律意见】无证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不仅要终身禁驾,还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
    • 醉驾撞死人逃逸是最终刑罚的规定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2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终身禁驾有什么影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3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只要交通肇事逃逸的就会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因此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如果醉驾撞人致死的终身禁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关于醉驾撞人致死的终身禁驾吗,您可以参考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两款, 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规定,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违反道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