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从犯金额两百万怎么判刑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律师能综合考虑到各种有利因素,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争取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从犯的认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关于从犯的认定:
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第二,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第三,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第四,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
第五,诈骗案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诈骗罪2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主犯肯定比从犯判刑判的重。主犯一般是犯罪行为当中起到决定性和只会策划的作用,而服从的则是从犯,从犯也有轻重之分,对于实施诈骗行为强度小判刑会轻,实施诈骗行动强度大的判刑也会重。
-
诈骗罪200多万是从犯应如何判决
83人看过
-
诈骗罪从犯应该如何判
297人看过
-
团伙诈骗200多万从犯判缓刑吗
426人看过
-
诈骗罪从犯如何判刑
352人看过
-
诈骗200万判多久
254人看过
-
诈骗罪200万如何量刑
474人看过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
-
从犯诈骗200万,怎么判刑?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5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
诈骗罪26万从犯如何判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7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
-
团伙诈骗200多万从犯判缓刑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82、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只有判处缓刑,不会收监。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综上所述,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在十年以上判处刑罚,从犯即使减轻处罚也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而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收监的概率比较大,除非免除处罚。
-
诈骗200万主犯判多少年, 从犯能判多少年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8诈骗200万元,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主犯应当从重处罚,没有达到钱一样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