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风险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5:02:31 187 人看过

标的物存放后,无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会产生消除债务的法律效力。根据法律法规,标的物所有权从标的物交付开始转移。提取存款被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取存款之日起,提取存款的所有权被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取存款标的物的所有者,享有标的物上的权利,承担义务和风险。标的物存放后,由于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储存人储存不当,可能会造成标的物的损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损坏和损失的风险仍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是指债权人承担不可抗力和标的物本身性质造成的损失和损失的后果;另一方面,是指债权人对造成标的物损坏和损失责任的第三人或储存保管人负责索赔。

买卖合同风险谁承担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物在运送到目的地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承运人承担,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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